原毁–我不要王子





  我不以为然:“有钱人才会丢手机,穷人不会丢手机,因为他们丢不起。”
  
  毕业前最后一餐,同班同学一起吃散伙饭。很多人都醉成一团,吃完饭后大家竟然在学校草地上玩丢手帕。
  我偷偷开溜,回原先的宿舍去看看,发现上次匆忙之间忘了把被子带走。趁着夏天被子打折刚买没多久。上面印着我喜欢的卡通人物形象,一定要把被子带回去。我找来几根绳子把被子绑在身上,准备把被子背回去。
  那场面一定很悲壮吧。夏天啊。
  在车站等车,看到到公司的车,我条件反射地掏出交通卡刷卡,上了车。车行驶到一半,我才醒悟不对劲,我是要回到自己租的房子啊。只能在公司附近的站下车。下车后一掏口袋,交通卡不见了,放在一起的手机也被偷了。
  因为曾经有过被偷钱包的经历,如无必要,我绝不在身边留一毛钱。所以……身无分文,没了手机,身后还惊世骇俗地背着一条大被子,天又黑得彻底。怎么办?
  要不要打电话找人帮忙?一来没有打公用电话的零钱,二来老爸老妈离得太远,朋友们都醉得昏天黑地。
  我干脆走进公司大厦。门卫认得我有些面熟,以为我加班,放我进去。
  在部门办公室门口,我取下头上的发夹,学王子的样,试着开锁。
  果然打不开。有点好笑的自欺欺人。
  实在想不出别的办法,我只好席地坐在门口整整一夜,疲倦得坐着也不知不觉睡着了。
  次日清晨,王子第一个到,叫醒了我。
  我像看到亲人一样,激动地挣扎着站起,腿上膝盖以上的部分基本麻痹,向前摔了过去。他伸手扶住我。想起夜里又冷又黑,我忽然觉得很委屈,忽然很想在这个温热的怀抱里大哭一场。可是……
  “你的打扮很有特色,是从蜗牛身上得出的灵感吗?”
  狠狠推开他,我努力使自己站稳,手向我身后可爱的被子摸摸,然后咬住下唇瞪着他一言不发。
  “去吃点早饭吧。”他假情假意地拍拍我的肩膀。
  我决定宁死不屈,有骨气地不接受他的任何恩惠,可是我的胃出卖了我。
  餐厅里人渐渐多了,偶尔有几个盯着我背上的被子狐疑良久。王子一挥手。“别看了,她昨晚被房东赶出来的。”我快速吃完这顿屈辱的早饭,愤愤松开身上的绳子,卸下被子,抱起来往办公室走。
  办公室门已经开了,人也来了些。我抱着被子进办公室的举动吓坏了不少人。王子的“被房东驱逐”的说法很容易就被一群惊吓过度的人们接受。竹子胡子他们甚至主动说凑钱帮我交一个月的房租。看在白花花的银子的份上,我决定暂时保持沉默。救济金,是不用还的吧?
  竹子胡子叶子每人慷慨地掏出一百。
  竹子拉拉王子:“见者有份。”
  王子微微一笑,看看我,神情古怪:“放心,这种体现社会主义大家庭温暖的事,怎么能少了我呢?我一个人全包了。你们的钱收回去。今天下班后我负责送她回去,保证房东不会因为房租赶她出来……”
  胡子立即赞叹道:“王子真是大人不记小人过。(胡子,你什么时候跑错战壕了?你说谁是小人?)王子可爱得我都想亲你一口了,以此表达我的滔滔仰慕之情。”
  “不必了。”
  竹子也在一边帮腔:“胡子,你少肉麻恶心,要亲也是受益人原子来亲。王子,你别害羞,单身女孩的吻还是有点价值的。总不能让你白白掏钱吧。”
  竹子,你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卖掉!
  下午下班,王子递给我一张十元人民币纸币。
  这就是他所说的社会主义大家庭温暖啊。我气急败坏:“你打发要饭的啊,这点钱打车回去都不够!”
  “那就坐公车!”
  “你!”
  “记得明天还我钱啊,九出十三进啊。”
  高利贷都没你那么黑!王八蛋!伪君子!刻薄鬼!
  拖着沉重的行李去坐公交车,卧上车后发现没有一元银币,便掏出王子给的那张十元大票进投币口,跟司机商量,让我守在门口,将下一站乘客本应投进投币口的钱据为己有。 我挡在门口,对下一位乘客说:“把钱给我。”对方一愣:“原子,你什么时候改行当强盗了,挺有前途的职业啊。”
  我看到一张熟悉地不能再熟悉的脸,心里暗骂冤家路窄!
  哼,刻薄鬼!总有一天头上长包,脚底流脓,舌头生疮!
  
  第二天午休,王子拿着两个文件夹进来。
  “经理不在啊。我们部门新来的两个人你们都见过了吗?人事处递过来他们的合约。男的那个打电话来说下周一报到,人事处让我帮忙问一下,女的那个怎么签了合约后到现在都没来报到。”
  “王子,你对新人感兴趣?一个原子还不够你头疼?”说着,胡子接过两个文件夹打开翻阅。
  “哦,女的那个的名字和我高中同学一样。”王子漫不经心地说。
  竹子来了兴趣:“初恋情人?”
  王子不答。我皱眉,心像少跳了一记那么难受。
  胡子却在此时大笑起来。“王子,我打赌你不知道原子的全名,”胡子抽出一份晃晃摇摇,“这就是原子的合约啊,原子这个迷糊蛋肯定是正式来上班前忘了和人事处打声招呼。可惜了,原子她不可能是你高中同学,她才刚毕业哦。”
  我侧过头,有些心虚地避开王子的视线。
  下班的时候,被王子叫住。
  眼看着办公室里人都走得差不多了,王子才开口:“照片比你真人好看。照片上皮肤比较好,没有瑕疵。可能灯光的关系。”
  气死我了,这个家伙讲话还是那么让人恼火。
  “总比你好!”
  他眉梢一挑:“真的吗?何必说这种自欺欺人的话刺激自己。”
  我恶狠狠地瞪他:“你的嘴好毒。一点没变。”
  “你倒是变了很多。瘦了。”
  “终于认得我了啊,王子殿下不继续装失忆了?”
  王子大叫冤枉:“我不记得你?你以为我会有那个美国时间去天天欺负一个新人?”
  “你倒也天良未泯,你也知道从我进公司的第一天起你就在‘欺负’我?你就不怕被追究刑事责任?”
  “你想让我怎么样?你来这里的第一天,完全把当成我陌生人一样,还说你讨厌Michael Learns To Rock。你那种态度,还指望我和你久别重逢感动得抱头痛哭吗?”
  我心里堵着一口气,说不上话,别过头,不想再看他。
  他淡淡说:“五年多。你休学以后我们就断了联系。”
  “我搬家了,搬到这个城市。”
  “那你起码该留个联系方法。”
  “君子之交淡如水,平时用不着联系,有事再说。何况王子殿下您贵人事忙!”
  
  有仇报仇
毕业了,我开始进入试用期。考虑到我比别的刚招入的新人多了三个月的实习期,公司在合约里把三个月的试用期改成了两个月。
  手机丢了,横竖是要再买一个。可怜的我决定买一个和原先一模一样的,免得被那些叫嚣着丢手机也算人生经验的王八蛋们嘲笑。我一定要挺住!打落牙齿混血吞。我有点佩服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不过真正的原因是——我穷。刚缴了房租,身边的钱只够我买个快停产的手机。
  正巧死党(我的高中同学,很巧合的也是大学时代的学姐)有事来我这边暂住几天。死党的专业我忘了,只知道她很擅长3DMAX,后来她和几个志趣相投的人一起成立了一个工作室,专门为房地产商制作楼盘的模拟展示,超级赚钱。我同学对这个学姐一直很是崇拜。死党看看我的房间太小床更小,干脆跑到隔壁和我同学住一间。死党这种家伙永远只能共富贵,无法共患难。
  下班回家途中看到有家店在低价抛售镜子,我想起住处一直都缺一块穿衣镜,看看价格很便宜就买下了。为了省下运费,我自己磕磕碰碰地把大穿衣镜搬回了去。到家一进门,里面的两位正热闹着。同学工作的地方离我们租的房子很近,她每天都是步行上下班。考虑到以后可能会晚上加班,一个人走比较危险,死党自以为是地试着教她些女子防身术。我大大嘲笑了她们一把。
  “要学也不找个好老师,跟着一个上了一个月课就逃掉的家伙能学出什么名堂。以后我有空慢慢教你吧。”
  然后开始找地方安置我新买的穿衣镜,真的只有“镜”,连边框和支架都没有(那么低的价格,不指望它有多高的性价比,只要能照出影来就行),我只能用透明胶纸把那块大镜子贴在墙壁上,镜子四条边都贴上了,为了牢固,再在中间加贴一条。虽然胶带是透明的,中间那道贴了以后还是清晰度不够。
  “还好没有挡住脸之类的关键部位。”我说。
  死党在一旁贼兮兮地笑。“谁说没挡住关键部位啊。”这个家伙思想一向不怎么健康。
  她站在镜子前比划了一下,手停留在胸的高度。
  我和同学当即脸红。
  死党失望地摇摇头:“刚出校门的孩子啊,嫩啊。像我被磨练得,成天担心的只有这个,还有就是为什么钱包瘦地比我人快。唉,嫁了算了,嫁了就不用工作了。”
  “是啊,能嫁掉的话就嫁掉算了。”同学跟着死党一起叹气。
  我马上抗议:“我才不要,嫁了的话就会有人来花我的钱。不合算。”
  “你可以花你老公的钱,自己不工作啊。”死党建议。
  我继续把头摇成拨浪鼓:“那更不行,经济不独立,嫁了人也在家里没地位。”
  “真想不通恋爱嫁人这么平常的事在你眼里怎么就变得大逆不道了呢。”
  同学帮腔:“是啊是啊,小原公司里她那个部门只有她一个女的,那么多资源等待开发。比如你常说起的那个讨厌鬼,我就不觉得他有那么讨厌,这年头有身高有相貌又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年轻男人很抢手啊。你不要,不如介绍给我。”
  死党兴奋地双眼发亮:“对啊,向他介绍美女,顺便卖个人情给他,和他改善关系和平共处。同事嘛,别闹得太糟。”
  我惊得偷偷吐舌头。不会吧,要是让死党知道那个讨厌鬼是谁还了得!
  “他……他对女的没兴趣,他从不正眼看女性。”
  我没有撒谎。销售不撒谎,但销售只说对自己有利的话。这是王子教的。我是部门里唯一的女性,王子却对我爱理不理,所以,他对所有的女性态度冷淡。这个推理有成立的可能性。
  死党叹气:“本来就资源匮乏,偏偏这年头帅哥还流行玩GAY游戏。祸不单行啊。还有你,原大小姐啊,教训了你四年还是没有忧患意识,脑子不开窍。这个世界上的阴性人类分三种,女人,女孩,还有你。你只能说是女的。即使有朝一日下起黄金雨被你嫁出去了,做新娘那天肯定也是不停地补妆,脸上的粉不停往下掉,像刷石灰墙一样。从不把自己当作女人活着女孩来看待,护理一下皮肤化个妆都嫌麻烦。拜托,收起你那些见鬼的理智好不好,谈场像样的恋爱,我们都不是小女孩了,青春很短的。你也不想做老处女,对不对?找个比王子殿下更帅的,来年带到同学会气气他。”
  “王子殿下?”同学一脸诧异。
  死党不知死活地继续八卦:“我们高中时的校草啊。那时犯点小花痴的都管他叫王子,后来叫惯了,一直没改口。那个王子……原大小姐啊,虽然当初你因爱生恨划伤了他的手,但是到最后你被迫休学,怎么说都是你比较惨……”
  “好了!”我忍无可忍。
  死党的眼光从同学身上移到我这边:“她也会有花边新闻,很稀罕吧。”
  同学连连点头:“嗯,我还以为她是从修道院考入大学的呢。”
  两个女人四片毒唇,一个比一个该抽!
  我一把揪住死党,大吼:“寄人篱下的家伙,给我打扫厕所去!”
  论整人,我称第二,没有人敢居第一!
  
  相认之后再见到王子的时候,我们的关系更加恶劣。准确地说,是我单方面地可以忽视他。整整三天没有给过他好脸色,以致王子在下班时狠狠揪住我。
  “我向你道歉还不行吗?”
  我嘴角一翘:“这个世界到处都有奇迹,你道了歉,我忽然一点都不介意了,你说奇不奇怪?”
  “都那么久了,你何必还耿耿于怀?”
  “那么久了?等我八十岁再打电话过来问问我有没有原谅你!”
  王子对灰姑娘说的话应该是“请留下”或者“我爱你”,而不是见鬼的“对不起”!
  世上没有比“对不起”更烂的疗伤药!
  高中时我是学校里小有名气的大姐头,被我收拾过的男孩子们背后称我为“男人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