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分之一的爱





乱窜,象是随时要跑出来将他吞没,也将他毁灭。
  “不要难过,让我陪你!”小乔依着他的手臂,将头靠在他肩上。
  罗浩宇没有拉开她,转头看她,低声说:“小乔,谢谢你愿意陪我。”
  她突然看到一个受了伤的男人,第一次,看到他那么脆弱的眼神。这个长相英俊的男人,居然流露出这样忧郁的表情来,她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很想抹去他眼中的忧伤,于是就冲动地吻上他的嘴唇。
  他象是完全没料到她会这么做,看着她的唇贴着他的,看着她紧闭着双眼,异常投入的样子。过了会儿,她退开来,看到他非常冷静的神情,丝毫没有被那个吻所打动,突然尴尬起来,呐呐地说:“对不起,我……”
  还没说完,他突然主动吻住她,舌尖探入她的嘴里,与她深深缠绕。烈酒的味道,在两人的唇里蔓延。
  一吻结束,他沙哑地说:“快走吧,不要再呆在这里!”
  “不!让我陪你!”她坚定地握住他的手。两人都明白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
  罗浩宇看了她一会儿,才拉起她,买了单,离开了酒吧。
  第二天一早,他在自己的公寓里头痛欲裂地醒来。最近好象每天都是头痛地醒来,他想,不能再这么喝下去了。转身一看,旁边还有一张年轻的面孔,正睁开眼睛,他不禁细细打量她。
  “哦,我……我先起来了。”她慌忙地坐起身,然后快速地拿起衣服走进浴室。再出来时,发现他还坐在床上,用探究的眼神看着她。
  “昨晚……其实没关系啦。我知道你心情不好,真的没关系!”她轻声说。
  罗浩宇这才发现,其实小乔长的很漂亮。白皮肤,瓜子脸,大眼睛,又年轻,难怪酒吧里总有些男人喜欢缠着她。
  “你是怎么回事,之前明明什么事都没有,偏要赖到我身上。现在真的有事了,你反而说没关系。真的没关系吗?”他轻声问,但语气非常正经。
  “如果是你的话,应该没关系。”她头低下去了,声音细细的。
  “小乔。”他唤她。
  她抬起头,望向他,不自觉地走向他。
  他伸出双臂抱住她,然后说:“我愿意负责。”
  她不可置信地望着他,听到他又说:“你愿意搬过来和我一起住吗?”
  就这样,他和小乔开始了同居生活。
  小乔还是每天到酒吧上班,但罗浩宇只准她做简单的服务生工作。他每天仍然工作到很晚,有时会和同事去酒吧里喝两杯,有时直接回家,总看到她为他准备了消夜。
  小乔其实没读过多少书,高中没毕业就出来工作了。罗浩宇见她工作得那么辛苦,薪水又少,就问她,想不想去港大读书,他可以出钱供她读。结果她说,她一看书就想睡觉,还是算了。他也由得她去。
  他和她,平时也没什么交流。不过,小乔个性很外向单纯,罗浩宇觉得跟她在一起,很轻松。
  渐渐的,公司里的同事大概也都听说他跟小乔在一起,暗地里觉得不可理解。Annie首先朝他露出了受伤的表情,有次,她问他:“你为什么会选择她?”
  他避而就轻地回答:“Annie,我不适合你,你值得更好的男人。”不是不知道她对他的心思,只是,他已不想再爱了。
  “可是我觉得你最好!你既有头脑又有能力,人又好,还有谁比你更好?”她说。
  罗浩宇缓缓笑起来,笑容却未抵眼底。这城里的女人,评价男人大概都如同评价股票一样,哪一只是绩优股,哪一只是潜力股,值不值得投资,要放长线短线都摸得一清二楚。
  蔡淑仪同样对他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来,不过她倒是什么也没说。
  就这样过了一段日子,有一天,罗浩宇问小乔:“我们公司举行周年庆,要不要跟我一起参加?”
  她听了象是很高兴他的邀请,但突然又想到他那些同事看她的眼神,犹豫了,最后说:“算了吧,我还是不去了。”
  他以为她会欣然答应,见她拒绝了,也没勉强。周年庆上,那些女同事们见他独自出席,又开始蠢蠢欲动。罗浩宇微笑应对众人,看似对谁都很好,但又似乎跟谁都保持着距离。
  又过了两个月,小乔突然对他说:“我有个朋友,说最近股市行情好,稳赚不赔的,建议我也投点钱试试。”
  罗浩宇一听就明白了,问她:“你要多少?”
  “唔……第一次,也不敢投太多,你可不可以先借我五万块?”
  他很爽快地答应下来。过了段时间,她又开口问他要五万,他问:“你之前投的钱是赚了还亏了?”
  她有些支吾:“那次别人给的信息不准,结果全亏了。这次一定不会了!”
  他也答应下来了。但之后,她似乎是习惯了,每隔两个星期便伸手要钱。罗浩宇终于起疑了,他仔细问她倒底买了哪支股票,买了多少,她神色慌张,一概说是委托朋友买的,自己也不清楚。
  他终于忍不住了,正色道:“小乔,我不是笨蛋。你自己真的不说吗?”
  她急忙说:“其实,是……是我老家那边急着用钱,所以,所以我骗你的,我其实把钱寄回家了,我爸,是我爸生病了。”
  罗浩宇发现,他已经无法相信她说的话了。他私下查了她的银行帐户,最终发现,她将钱都汇到了自己的一个固定帐户上。而且,他还惊讶地发现,她居然还跟别的男人有来往,也从他们身上要钱。
  一天晚上,他终于跟她摊牌:“为什么不告诉我这些?你如果真的缺钱,我会不给你吗?为什么要用这种方式?!”
  小乔见他都发现了,恼羞成怒地说:“你以为我想用这种方式要钱吗?我也是没办法!我知道,就算我跟你生活在一起,我们也不是同一种人,所以根本不可能有结果的!我没你读的书多,也没你那么有本事。我知道,其实象你们这样的人,心里也都是看不起我的。我只想让自己以后有个出路,所以想多攒点钱。你不是我,怎么会明白我的难处?”说到后来,她声泪俱下。
  他也无言了,两人都知道,这样谈开后,已彻底走到尽头。小乔很快搬出了他的公寓,临走前,罗浩宇还是给了她一笔钱,对她说:“好好照顾自己!”
  又过了两三个月,有天周日的下午,小乔来找他。久未见面,他发现她胖了,气色也愈加的好。
  她说:“我要结婚了,对方是个澳洲华人,四十多岁了,但对我很好。结婚以后,我要和他回澳洲去。”
  他朝她露出了衷心的微笑:“恭喜你!”看着她现在待嫁新娘的样子,他突然想起小时候念过的诗: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
  “小乔初嫁了。”他不由得念了出来。
  “什么?”她不明所以地问。
  “没什么。”
  “你呢,你现在过得好不好?”小乔问他。
  “我?我还是老样子。”
  “浩宇……哦,我可以这样叫你吗?”她和他在一起时,从没叫过他名字。
  “可以。”他温和地看着她。
  “你心里一直装着一个人,虽然我不知道她是谁。你其实一直很想她吧,你每次喝醉了就会喊她的名字,我每次都听得很清楚。你应该去把她找回来。”
  罗浩宇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了。把她找回来?谈何容易。有些人,有些事,一旦过去了就不再。
  “答应我,你以后一定要过得幸福!”小乔望着他,真诚地说道。对他,不是没有感情的,只是,遇见时就知道这个男人不属于她。
  “好。”他伸手拥抱她。
  当天夜里,他又打开了那个久未打开的网页。看着程心蕾一张张的照片,看着她逐渐蜕变美丽的容颜,往日的回忆又被一层层翻了出来,那些开心的、甜蜜的、伤痛的回忆。即使已过去一年,为什么,他还是觉得隐隐的心痛。小乔说对了,他心里其实一直住了一个人。只可惜,那人,已经成了别人的妻。
  一瞬间,他愤怒地伸手砸向电脑的显示屏。屏幕经受不住突然的攻击,从桌子上摔落到地上,霎时发生一阵哄响。
  他颓丧地捧住头,从来不知道,爱情,会这样让人痛彻心扉。
  从此以后,罗浩宇开始了真正的黄金单身汉生活。他的工作还是很忙,结束工作后,他开始流连夜色中的酒吧。兰桂坊的大小酒吧里,没有一间是他不熟的。那里都是城中高级白领喜欢光顾的地方,去得多了,自然认识了几个朋友。其中之一是Paul,台湾人,同样单身,同样有留美背景,年纪也和他差不多,又长得风流倜傥。Paul是金融分析师,赚钱的本事一流,对女人调情的本事也一流。他遇到罗浩宇,颇有几分终遇知己相逢恨晚的意味。而罗浩宇对他,则是更有兴趣学习赚钱的本领。在Paul的带领下,他开始投资股票债券,随着个人资产的不断增加,他的夜生活也开始变得更为丰富。
  这样两个男人,要钱有钱,要才有才,要外表有外表,既懂品位又懂情调,大把女人前仆后继地迎上来。如果他们想,每晚都可以有艳遇。Paul对他说:“罗浩宇,象你这样的男人,不适合扮演专一。如果你专一了,那全世界的女人都要哭泣了。”他听了哈哈大笑,心里讽刺地想,好吧,就当是为了全世界的女人吧。渐渐的,他发现,温柔乡是最好的排遣寂寞空虚的地方。
  工作第三年,罗浩宇升为部门经理,掌管整个研发部。此时的他,完全是城中的金领。还是那么高大俊美的外表,却衣着考究、居公司高位、住豪宅、开名车。他也和城中许多新贵们一样,白天忙工作,晚上泡夜店,周末打球、赌马、出席各种社交活动,与各色美女约会,认识各类权贵。
  今时今日的他,已与过往那个温和正气的青年大不相同。有时候,连他自己都快忘了自己原来的样子。
  他只是一心想要爬得更高,走得更远,变得更强大。

  (三十四)

  一个周五的清晨,一声刺耳的闹铃声,将床上两个纠缠的身影吵醒了。
  “你该起床了!”程心蕾未睁开眼,只咕哝着说了一句,又推了推身边的人。
  “不急,再睡五分钟吧。”他睡眼朦胧地看了看手机,然后又伸过手臂,将她搂进怀里。
  过了许久,她清醒过来,抬头看看时钟,猛推他:“喂喂!雷明!已经八点了!快起来!”
  “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不要连名带姓地叫我!叫老公!或者darling; honey; 亲爱的,都可以!”身边的男人总算缓缓坐起身来,也不看时间,先抓住正要下床的她,在她脸上亲一下。
  “好好好!那你快起来,不然上班又要迟到!”她好笑地挣脱他,先走进浴室,简单梳洗后,忙着去给他准备早餐。
  十分钟后,餐桌上,摆着简单的三明治配咖啡,还有一盘水果。
  雷明拿起咖啡喝了一口,半埋怨地看了一眼坐在对面的程心蕾:“都这么久了,你的手艺怎么一点进步也没有?” 这咖啡,淡而无味。
  “我可能没这方面的天份吧。”她认命地点点头,“要不,改天你来做!”
  “哎,你老公我是好心提意见啊,要虚心点改进知不知道!”居然叫他来做,女人啊。
  “知道知道!你快吃吧,待会儿迟到了,又要被人说。”
  “嗯。”他的脸上闪过一阵不自然。
  雷明已毕业,在雷氏的下属公司上班,算是一个部门的小主管。他对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反而玩心重,经常性的迟到早退,其他人因为他是太子爷,也不敢怎么讲他。终于有一天,他的这种表现,被他的大伯母蓝若昕知道了。蓝女士掌管这里全部的事业,是个干练踏实的女人,当着众人的面狠狠地数落了他一通。那天,心蕾见他回家后,脸色一直很差,后来细问才知道了详情。
  那一次,她那从未露脸的婆婆居然也打电话来了,还责怪心蕾:“这是你的责任啊,你早上应该早点叫小明起来啊!他会迟到早退,还不是因为你。”
  心蕾也承认,最开始,她并不太清楚他的上下班时间,只听他说:我的工作时间很弹性,就经常接受他的邀约去这里玩那里玩的。后来才发现,他是趁上班时间出来的。这样一想,自己也有责任,于是每天早上她负责叫他起床,也给他做早餐。
  他们住在市区的高级公寓里,雷明本来说要请佣人过来做饭,她不习惯多一个人在屋子里,只答应每周派人过来打扫。做饭的事,自然就落到了她自己头上。
  最初,她还饶有兴趣地每天研究食谱,煮点东西给他吃。可是,也许是美味佳肴吃多了,雷明的口味很难讨好,无论她煮什么,他一开始还捧场地吃一点,后来就老实告诉她不好吃,一个多月下来,她也就不煮了,每天叫外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