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河仁-你爱香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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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哐轰轰轰!咳咔咳铿咔铿咔!
消音器的声音变了。那家伙分明是在炫耀自己,是在玩猫捉老鼠的游戏。南原州的路牌一晃而过,保时捷立刻占据了右侧车道,加速挡住了通往南原州的出口,硬是要把玄宰赶到岭东高速路上,而玄宰也别无选择,只能放弃出口,无奈地照做了。
前方出现了收费处,一旦减速,那家伙就会狞笑着碾过去。
“朋友,加油啊!这个夜晚多带劲儿啊!虽然我已经多次把人当做猎物,也多次把摩托车当做猎物,但这么痛快还是第一次。路还长着呢,加油吧!”
杀手的大灯又一次在玄宰背后闪了闪,仿佛在对他说着这些话。
他妈的!真想看看那家伙不可一世的脸!
玄宰像风一样掠过一辆刚交完钱正要开出收费口的汽车,杀手的保时捷仿佛发出一声“果然身手不凡”的赞叹,“砰”的一声径直冲过一个出口,挡住出口的栏杆变成若干碎块尖叫着破空而去。
他们好像贴着地面飞翔的导弹。
“疯……疯……疯子!”
道路公司的收费员目瞪口呆。
经过雉岳山附近的横城时,四条车道全部空着,保时捷似乎决定在这一带把事搞定,突然缩短了跟画着S形疾驰的玄宰的距离。时而顺向时而逆行的疾驰令人胆战心惊,玄宰的嘴里发干,全身燥热,仿佛在沙漠里奔驰,正驶向太阳,摩托车轮似乎着了火,空气像殷红的火苗一样从前方呼呼扑过来,皮肤灼热难当。
前方是弧度流畅的连续下坡弯路,保时捷再一次闪了闪大灯。
好了,朋友!就要结束了,选择悬崖还是选择柏油路,是你的自由。的确,你的身手令人惊叹,你的实力我将永生难忘。走好!
保时捷把玄宰的摩托推向挡在悬崖前面的护栏,大概只有0。001秒的间歇,真正千钧一发之间,玄宰上身倾斜45度,拐向路中央,避开了保时捷的保险杠。眼中只有活动目标的杀手转动方向盘,重新贴近摩托车的尾灯,车的保险杠咬牙切齿地闪烁着金属的寒光。
咳咔咔咔,放弃吧!你的尾巴已经在我手里了!
膝盖几乎贴到地面上的玄宰拐弯的刹那,看到前面重新变窄的路上有两辆货车一边加速一边并排冲上坡来。那两辆车在空无一人的道路上进行午夜追逐,12吨的卡车几乎把路占得不留空隙。它们正拐过弯驶上来,突然看到像一颗子弹一样冲过来的摩托车,其中一辆赶忙“吧嗒”闪了一下大灯,另一辆则狠命摁了一下喇叭。
嗬!强烈的灯光罩住了玄宰,他急忙闭上眼睛,刹那间空气突然变得像糖一样甜丝丝的。是生还是死?就像穿越黑洞一样,他本能地钻进两辆卡车之间不足一米的空隙里,感觉像是被强烈的光、强烈的黑暗吸了进去。能活下去吗?即使在这样的时刻,玄宰还是想到了紧跟在自己屁股后面的家伙,嘴里嘟囔了一句:
“走好!小子!”
与此同时,只听身后震耳欲聋的一声巨响,接着传来车体像废纸一样揉成一团的声音,随后“嘭”的一声,天蓝色的保时捷化为一团火球。两辆大型卡车占据着整条路疾驰而来,保时捷无处躲闪,只能无可奈何地撞上去爆炸了。两辆大型卡车的车头也被撞得面目全非,一辆撞到了防护栏上,另一辆拐了个180度的弯,停在路中央,两辆车都突突地冒着黑烟。
凌晨3点11分41秒。
这一瞬间,为时37分钟的高速路疯狂角逐出人意料地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从某种意义上说,是那家伙的自满招致灭亡的。有一两次他完全可以碾过摩托车,比如不挡住通向南原州的路,而是直接以那样的速度冲向摩托车。当时他一定沉浸在喜悦中,为在后面欣赏到了像飞蛾扑火一样命悬一线的疾驰而快乐无比。但无论欣赏什么都是有限度的,那家伙忽略了时机决定生死这一真理。不,是玄宰的运气好,如果没有两辆大型卡车的疾驰挡住去路,恐怕玄宰不到大关岭就一命呜呼了。虽然所驾驶车辆的种类不同,但开保时捷的那家伙是玄宰遇到的最厉害的车手。
虽然他开的是汽车,又是个杀手,玄宰既没有见过他的长相,也不知道他的名字,对他一无所知,但仍然佩服他是一个难得一遇的飞车天才。
玄宰的车保持170公里的时速,路重新变得柔顺、宁静、平和,曾被卷入狂风中的山、风、星星和月光重新变得井井有条,看上去是那么美。
心中有一丝苦涩,也有一丝遗憾。玄宰心情沉重,把头盔正面的玻璃推到额头上,在风中长叹一口气。虽然死的是要杀自己的人,但他仍心绪纷乱,仔细想想,是他一直习惯的速度救了他,再仔细想想,了解速度之美的人,也会对死亡有所感悟。
在0。001秒之内飞越世界的生死线,何等迅捷,何等侥幸,何等令人难以置信!
那是割断永恒的光速的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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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蝴蝶发卡
“喂?”
“……”
“喂!”
“……”
“!”
话筒里传来深呼吸的声音,好像用扁扁的铅块削出来的面片一样,一直沉到深深的黑暗中去。知秀一言不发地举着手机在耳朵边停了好一会儿。时间是……凌晨2点26分。到底是谁呢?肯定是那个好几次深夜打电话来,又不说一句话就挂断的人。一直没有回答,知秀正打算合上手机盖,手机里突然又响起“哦——”的一声。
“喂!喂!您说什么?”
“……对不起。”
是男人的声音,那个两次留下语音消息的20出头的男人的声音,听起来很柔弱,带着一丝惶恐。
“您是手机的主人吗?啊……不管怎么说,肯定是认识机主的人吧?”
“是的。”
“到底怎么回事呢?为什么不好好跟我联系?因为您这样,我想把捡到的东西物归原主都做不到。”
“对不起。”
“我这么说可不是为了让您道歉。不管怎么说,请把这东西拿回去吧!”
“……”
“不行吗?那我丢掉也没关系吧?”
“不……不!”
知秀说自己会把手机放在惠化洞一个自己认识的音乐用品商店里,叫他去拿,但听知秀这么一说,他赶忙用惊慌的声音说:
“能不能直接从您手里拿回来呢?”
“见面?有必要吗?”
“我也当面谢谢您,还有……”
“没必要,虽然这段时间确实费了点儿神,其实也不过是放在书桌的抽屉里保管了一阵儿而已。”
“拜托您了,跟我见一面吧!”
男人再次郑重而恳切地提出要求。知秀略微犹豫了一下,跟他定了见面的时间和地点——惠化地铁站附近兴士团旁边叫“阿尔戈(Argo)①”的咖啡店,当天晚上7点。
知秀到达阿尔戈的时候,看到一个男人并着膝盖,带着一副小心翼翼的表情坐在那里。他约1。6米的个子,戴着眼镜,身形瘦小,脸色苍白,不带一丝血色。这个年轻人不是那种让人产生好感的类型,不,应当说他的长相让人一下子就产生了距离感。在知秀认出他坐下之前,他一直缩着脑袋,时不时左右看看,手放在桌子上,指甲不停地刮着杯子外壁。
这样的形象跟那个带着酒气的男人的声音无论如何也联系不起来。知秀从包里掏出红色手机,推到他面前。
“是这个吧?”
“……对。”
真是个奇怪的男人,不,叫他男人似乎不太合适,他窄窄的肩和不安的视线像个孩子一样,柔弱而羞涩。他们点了咖啡。
“你确实是这个手机的主人吗?”
“……”
“啊,是这样的,为了找到机主的线索,我听了机内的留言,那是给一个女孩留的吧?提到发卡的事。留言的那个人就是你吧?”
“……是的。”
“你的女朋友好吗?”
不是说现在像他那么大的女孩离开手机一天也活不下去吗?那女孩19还是20?为什么一直没有消息?知秀觉得这一点很奇怪,随口问了一下。那个男人只是耸了耸肩,避而不答。知秀仔细观察男人的表情,或许……是自己曾经设想过的那种情况?是不是这个手机的主人——那个女孩出了什么事了呢?因为交通意外去了一个无法打电话来的世界了?
他似乎试图改变话题,小心翼翼地抬起眼皮。
“对不起,可以问您……做什么吗?”
“我?”
“是的。”
“有关室内装饰方面的工作。你是学生吗?”
“不是,我……画纯情漫画。”
“纯情漫画?那你是漫画家了?”
“是的,虽然到现在为止只画过两三本,但我的工作……是的,的确就是画漫画。”
知秀惊奇地瞪圆了眼睛,盯着他因羞怯而垂向桌面的脸。
纯情漫画?是《凡尔赛玫瑰》那种风格的漫画吗?画长得像女孩一样清秀的特留司①那种类型的男孩?画那些总是水汪汪的大眼睛和在风中飘扬的长发?画带花边的连衣裙和门上装饰着罗马式花纹的宫殿?面前的这个人?他拿着咖啡杯的手又小又白,似乎的确很有那么点儿味道。他的表情似乎像玻璃一样易碎,令人怀疑他便是从漫画里走出来的,不知道在严酷的现实中如何生存下去。
“那你的画应该画得很好了?”
“是漫画。”
“纯情漫画?”
“是的。”
知秀从手提包里掏出笔记本递过去。
“能给我画一张作为纪念吗?”
“嗯?”
“你的漫画里有主角吧?”
男人的脸红得像个孩子,接过笔记本拿起笔刷刷刷流畅地画了起来,下笔迅速熟练,专业的姿势和表情这时才显露出来。
画完后他把笔记本还给知秀,画面上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大眼睛小嘴巴,左额上贴着一块创可贴,头上戴着硕大的蝴蝶发卡。她笑得十分灿烂,唇型仿佛在说“干杯”。
“这女孩是女主角吗?”
“是。”
“这个创可贴是怎么回事?”
“我画的是明朗纯情漫画,这个女孩是个调皮鬼,可爱,但老闯祸。”
“啊哈!都有什么样的故事呢?”
“每次被男朋友甩了,她就会拿啤酒瓶打破自己的头,打碎玻璃窗,打断男孩子的胳膊,咬掉男孩子的耳朵,诸如此类,跟流氓兔性格相似。”
“听起来很有趣啊,去漫画书店能看到吗?”
“没有,还没出版呢,要是运气好的话,大概明年年初能出吧。我刚开始画,现在还只是在一本小型杂志上连载的水平。”
他们换了个地方,一起吃晚饭。
“我一天看到的地铁有200多班呢!”
听到他这句没头没脑的话,知秀的筷子停在了半空中。那个男孩刚喝了一小杯清河烧酒,脸红扑扑的,低着头笑着。
“啊,是这样的,我住的地方紧挨着地铁,经常听到‘呖啦呖啦’的鸟叫声,我的屋子有一扇大窗户,工作台就放在那扇窗户前,整整一天坐在桌子前画漫画,每天有几百班地铁经过我的额头。”
他耸了一下肩,第一次直视了一下知秀的眼球中央,很快又低下头。
他说每天晚上地铁都当啷当啷地发出锁手铐和锁门的声音,带着灯火通明的窗户装满人经过他的额头,一边说一边用手掌搓了搓额头。难道他那易碎的额头上真的有轨道吗?
还有,什么鸟的叫声是“呖啦呖啦”的呢?地铁经过的地方不是很吵吗?一般来说不应该能听到鸟叫的声音啊。但知秀没有就这些事刨根问底,对他孤独、害羞、内向、消极的眼神产生了一种怜悯之情。
好像是小王子吧,说一天能看到几十次太阳落山时的晚霞,他们都是孤独到了极致的人。年轻的时候这种孤独叫做愁绪,年纪一大就变成了凄凉,眼前这个男人顶多21岁,他感受的应当是少年愁绪吧。
知秀在他身上感觉到一种寂静,面对他越久,越觉得他散发出一种喜阴植物的气息。这个世界上存在一类人,像二月蓝、耳蕨、贯众一样喜欢阴暗的地方,他们在城市里生活一定会选择小胡同,在小胡同里也会选择地下,每天蜷缩在房间里不出门。他的皮肤那么白,是没有受过太阳洗礼的忧郁的脸色。不是有人说过嘛,日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