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美丽没有错 作者: 唐达天





袄纯茨悖俊薄  ?br />       我高兴地说:“是啊,没想到。”   
      尽管她不是火火,我依然感到高兴,至少她的到来驱走了弥漫在我房间的孤独。   
      我们好长时间没有再接触了,她忙她的,我忙我的,偶尔也曾想起她,但那感觉就像翻阅一本与我无关的旧相册,并没有拨动起我的情弦。我想,我能如此冷静地对待她,足以说明我对她的尊重,否则,我早就把她引诱到床上了。   
      她的目光又一次被墙上挂着的那幅《回眸一瞥》攫了去,看了半天,缓缓地回过头来对我说:“我真羡慕她,也很妒忌她。羡慕她是因为有人一直在默默地爱着她,妒忌她是因为她已经走了,却还要占据着别人的心。”   
      我苦笑着摇了摇头说:“我知道我很傻,应该把她从记忆中彻底抹去,就像小时候为老师擦黑板一样,把那些过去的符号、记录擦得干干净净,不留一点儿痕迹,然后再写上新的内容。但是,我却做不到。我不止一次地试图抹去她,结果都是徒劳的,记忆毕竟不是一盘磁带。”   
      她说:“正因为如此,你才是一个值得信赖、值得去爱的人。”   
      我说:“你其实并不了解我,我是一个自私的人,是一个小肚鸡肠的人,也是一个十分低级趣味的人。”   
      她突然“扑哧”笑了一下说:“你怎么不说你是一个有艺术才华的人,一个讨女孩喜欢的人,一个诚信而又讲情义的人?” 
      第五部分: 第51节:一塌糊涂 
      我说:“我不是那样的人。”   
      她说:“你就是这样的人,可你却总喜欢把自己贬得一塌糊涂。”   
      我笑着说:“好了,好了,不说这些了,陪我吃饭去吧,我已经饥肠辘辘了。”   
      我说的是真话,中午懒得出门,泡了一碗方便面,算凑合了一顿,到现在,我实在饿得受不了了。   
      她说:“我不饿,你吃去吧,我给你收拾收拾屋子,好吗?”   
      她这样一说,我只好答应,我不能让她误会我不放心把她一个人留在家里,就说:“给你带点什么吃的?”   
      她说:“我现在不饿,你别带了。”   
      我顺手撑起了她带来的那把粉红色小伞,在冒雨走出家门的刹那,心里竟莫名其妙地产生了一种充实感。这是我搬到这里后第一次外出吃饭没锁门,我多少找到了一点家的感觉。是的,我应该成立一个家了,我不应该守候着那份无望,也不应该伤害那颗等待我的心。张咪没什么不好,她青春漂亮,活泼可爱,文化层次又高,的确是一个不错的女孩,我不应该冷落她。   
      我刚冒出了这个想法,立刻又想,如果我走后火火来了怎么办?她一进门,看到一个如此年轻漂亮的女孩在为我收拾屋子,像女主人一样擦着桌子茶几,她会怎么看待?是很热情地同张咪闲聊着等我回来,还是一气之下拂袖而去?如果她看到挂在墙上的那幅《回眸一瞥》,又是作何感想?是责怪我侵犯了她的隐私权?还是为我一直默默地想念她而感动?那么张咪呢?张咪看到这个陌生的女人就是画中的那个女人会怎么想呢?是斥责她薄情寡义,还是像女主人一样为她沏茶让座把她气走?   
      我一路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念头走进了餐馆,点了我爱吃的菜,要了我爱喝的青岛啤酒,还在想着,想着想着就感到心烦意乱起来。   
      也许我的性格决定了我永远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永远是一个不切实际的人。作为一个搞艺术的人,最大的天敌就是想像力不够丰富;作为一个普通人,最大的天敌就是想像力太丰富了。在艺术创作中,我为我的想像力不够丰富而苦恼;在现实生活中,我又为我的想像力太丰富了而烦忧。丰富的想像力可以为艺术插上飞翔的翅膀,却也能将生活搞得像一团乱麻。   
      性格即命运,我已经预感到我的一生将会在孤独中度过。“当37岁的凡·高在奥维尔小镇外的麦田里掏出一把左轮手枪,笨拙地对准自己的腹部开了一枪时,他当然不知道,一个旷世奇才陨落了。”每当读到这段文字,我都会感动得热泪盈眶。也许在某个黄昏的田野上,或者某个淫雨连绵的铁路旁,我会学着凡·高的样子,很笨拙地掏出一把匕首插进自己的心脏,或者很笨拙地伏到铁轨上,像多年前的海子一样,携带着自己的全部孤独走向另一个世界,却留下一团迷雾让后来的人去猜。   
      我真的不敢相信,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影响竟会如此之大,她完全改变了我的性格,甚至影响了我的一生。自从她离我而去之后,我的性格由原来的开朗、幽默、宽宏大量,变得孤僻、脆弱、乖戾,甚至多愁善感、反复无常,甚至还有些变态。   
      喝完酒,吃完饭,我为张咪买了一份盒饭,撑着小伞回家了。走的时候是一种心情,回的时候又是另一种心情,我想,大概变态的人都像我这样吧。   
      一进门,张咪正撅着小屁股在为我洗衣服,再看屋里,已经被她收拾得干净整洁,井然有序。我的心里顿时涌上来一股暖流,撞击得我差点落下泪来。   
      “回来啦?”她像一头惊恐的小鹿回头看了我一眼说。   
      我应了一声,仿佛又回到了一年前,每当我回家晚了,火火总是很亲切地问“回来啦?”,但是,今天问我的不是火火,而是另一个漂亮的女孩儿,像火火一样,像女主人关怀着外出回来的男主人一样。我背过身去,强忍住泪水,没有让它从我的眼里滚出来。   
      “看来,一个伟大的艺术家的成功,总要伴随着许多人生的缺憾。”她一边洗一边说,“你需要一个人来照顾你,也应该有个人来照顾你。”   
      我没有接她的话,我无法接。床上铺了新床单,换了新的被罩和枕巾,洗衣盆浮满了一层白色的肥皂泡,她的双手浸在盆中使劲地揉搓着。我说:“可能你从来没有用手洗过这么多的衣服,这是第一次吧?”   
      她抬起头来看着我,笑了一下说:“这是我第一次碰到这么脏的衣物。”   
      我心想我这样一个人不值得你来爱,你应该找个比我优秀的。但嘴上却说:“委屈你了,真是太委屈你了。”   
      她说:“没事儿,洗洗衣服可以锻炼身体。”   
      我拿过毛巾,蹲下身子,慢慢地捉住了她两只湿漉漉的小手,边帮她擦边说:“吃饭吧,我给你带来了盒饭,趁热吃了再洗,好吗?”   
      她盯着我说:“我这会儿不饿,等我洗完了再吃好不好?”   
      我看了她足有半分钟,终于松开了手。   
      过了一会儿,她缓缓地说:“好久没有听到你吹埙了。”   
      我说:“我给你吹一曲好吗?”   
      她立刻高兴地说:“好,太好了。我第一次到你这儿来,就听到你在吹埙,真是太好听了,我在你的门外站了好长时间,一直等到你吹完我才敲门进来的。”   
      我拿过埙擦了擦,试了两下音,然后面壁而立,缓缓地吹了起来,吹的是《我等你》。我每次吹这支曲,脑海里都不由自主地浮现出火火的影子,那大雪飞舞的清晨,我追逐着自行车飞跑;我躺在医院里,她守候在我的身旁;我站在寒风中的车站旁,她像一只小雀儿一样张开双臂扑到我的怀抱。我又仿佛看到她从黑色的奥迪车钻了出来;她在凄风苦雨的下午将我推倒在地上,冒着瓢泼大雨招手叫车;她在世纪广场的路口,钻进一辆白色的小车绝尘而去……这一切的一切,难道真的成了我记忆深处一道道凄凉的风景线了吗?我不知道是这支《我等你》的韵律打动了我的心,还是我把伤感和等待都融进了曲中,埙声哀伤得如泣如诉,凄婉得令人心碎。 
      第五部分: 第52节:伤别离 
      一曲终了,我仍紧紧地闭着眼,泪水将我的长发贴在了我的脸上。   
      少顷,张咪呆呆地问:“这个曲名叫什么?好像不是上次的那个?”   
      我说:“上次的那首叫《伤别离》,这首叫《我等你》。”   
      她喃喃地重复了两遍:“我等你?我等你!”   
      我没有再说什么,她也没有再问什么。这支曲子已表达了一切。   
      张咪洗完衣服后已经很晚了,在我的一再催促下,她才勉强吃了点饭,她说:“有酒吗?”   
      我拿出了两罐啤酒。   
      她说:“我想喝点白的。”   
      我犹豫了一下,拿出了一瓶白酒。   
      我明显地感觉到张咪的情绪很不好,尤其是那支《我等你》吹完之后,仿佛有一层看不清的东西隔在我和她之间。   
      她倒了两杯,反客为主地端起杯子说:“来,为我的辛勤劳动而干杯!”   
      我举起杯笑着说:“这话应该是我说的,让你说出来我真惭愧!”   
      她“扑哧”一笑说:“你不说,我只好自己说了。喝了这杯酒,你再说一句更好的祝酒词,不就不惭愧了?”   
      干了杯中酒,我主动斟满了两杯,说:“谢谢你给了我一次主动赎罪的机会。”   
      她笑着说:“知道就好,就看你怎么表现了。”   
      我皱着眉头,想了半天,才端起酒杯说:“衷心地感谢你对我的关心,来,干杯!”   
      她眯着笑眼说:“不行,这句祝酒词跟我说的意思差不多,应该说另外的意思。”   
      我拍了一下脑袋说:“我就是这个笨脑子,想不出好词儿,要不,你教教我?”   
      她说:“去你的,要是你们艺术家脑子笨,我们普通人就成了白痴了。”   
      我知道这小丫头要我说什么,我故意避开情感的话题,调侃道:“为周风同志的生前好友张咪小姐曾经故意刁难过周风干杯!”   
      她哈哈大笑着举起拳来打我,边打边说:“讨厌!你胡说些什么呀?什么生前好友,什么刁难?”   
      我躲过了粉拳,嘻皮笑脸地说:“这本来就是你逼的。”   
      她又举起粉拳:“好呀,你竟敢诬赖我?好像我是老刁婆,非要逼你说这些不吉利的话似的。”   
      我立刻求饶道:“求求你收回拳头,我一看到你铁拳高举的样子心里就慌,那一拳砸下来,肯定有千斤之力,不把我砸成粉末才怪。”   
      她看了一眼自己还高举着的拳头,笑着说:“我是在为入党宣誓做准备,你以为是要打你呀?”说着收回拳头,一下子笑弯了腰。   
      经过一阵玩笑,气氛顿时轻松了许多。   
      我们又喝了一阵,我怕她喝多了不好回去,就收起酒瓶说:“好了,待会儿还得回去,别再喝了。”   
      她突然委屈地叫了起来:“什么?这么大的雨你还要把我赶回去?你的心真狠!”   
      我说:“好好好,你不怕身上生虱子就住在这里。”   
      至此我才清楚,这小东西早有预谋,我竟然浑然不觉地一步一步进入她早就设计好的小圈套。   
      她孩子般地笑着说:“我不怕,我不相信一个伟大的艺术家饲养的虱子能随便咬人?”   
      她话已说到了这个份儿上,我还能有什么好说的?我无奈地说:“既然你不怕,那你今天就住在这儿吧。”   
      她高兴地说:“好,求求你让我再喝一杯,就一杯,好不好?”   
      我实在无法拒绝她那孩子般的请求,就学着她的口吻说:“就一杯,说好了不能反悔。”   
      她点了点头。   
      我斟满了两杯,把酒瓶放到一边说:“来,祝我饲养的虱子不咬你,干杯!”   
      她天真地一笑说:“只要是你的虱子,咬了也没关系,我还巴不得它咬。”说完一饮而尽。   
      我也喝了杯中酒,假装咳嗽掩饰了这一敏感的话题。我知道,这小丫头已经爱上我了,就像我当年爱上火火一样。   
      爱,有时候能让人疯狂,让人不顾一切。我完全可以理解她,但是,我还是不能接受她,因为我还没有做好重新去爱一个人的心理准备。我的心已完全被火火霸占了,我无法腾出一个空间让位于眼前的这个女孩,我不知道将来能不能够,但至少现在还不能。   
      她睡在床上,我躺在破沙发上。   
      熄灭灯,我分明听到了她“”的脱衣声,不用看,我就知道她最多只保留了一条小小的内裤,戴没戴胸罩都很难说。她现在肯定就像一条光滑的美人鱼,乖巧地躺在我的小床上,我仿佛还闻到了一缕从她那里飘来的体香,那是一种令人敏感和心动的体香,是一种我渴望的也是久违的气息,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