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莲 作者:雁舞流年(起点vip2013-02-28完结,宠物,贵公子)
招式都是简单的招式,电影里也出现过的,可是由他们两个使出来,却一招一式,都近乎完美。和那些普通的武者不同,作为修行者的两人,在打斗这中自然而然带出了真气。就像之前桑普一根手指就骇退啸天一样,现在二人的每一个动作都因为凝聚了真气而显得危险无比。
虽然不懂,可是叶梓欣照样看得如痴如醉,只觉这一场比斗,比任何一部电影里的场景都要精彩。
转头看看目不转睛凝望战局的啸天,她不禁玩笑:“看得懂吗?看了也是白看……”
啸天“嗷呜”一声,明显的不快,却在叶梓欣扑上搂住它的大头时,任由她蹂躏。
“果然厉害——”
叶梓欣不过才分了分神,战局就起了变化。桑普一声朗笑,纵身跃出战圈,就站在一旁喘息着。
宋琪也不迫近,就那样站在原地冷眼看着桑普。
叶梓欣凝神细看,见桑普捂住腹部,才知是受了伤。虽然暗自为宋琪的胜利叫好,可叶梓欣却没有近前,而是仍站在原处默默看着。
受伤的狼才是最危险的狼。
虽然桑普不是狼,可是却比狼还危险。
“真是痛快!”桑普虽然受了伤,可是腰杆却仍是挺得很直。看着宋琪,他脸上居然还带着笑,“从我悟了真性以来,还是第一次打得这么痛快。你不错!”
赞了宋琪一句,他才平声道:“这些年,在青海、西藏两地,人人敬我畏我,我也当自己是修行大家,今日一战,才知自己是坐井观天,小看了天下英豪。原来,在中土,已经有你这样厉害的高手。”
宋琪冷淡地看着桑普,却没有了之前的轻蔑与厌恶,而是全然的平和,“天下何其之大,我这样微末功夫又算得什么?现在道法式微,有多少功法早已失传。如今修行,也不过是强健体身,活得更久罢了,与那些改天逆命,长生不老的传说差得太多……”
桑普目光黯然,也是一声叹息,“说得不错!传说终究只是传说罢了……”
一时之间,两人都沉默下来,气氛也有些凝重。叶梓欣默默听着,倒也能明白一些两人的心情。
他们都不是普通人,让他们比普通人更强大,而且,有一些在常人看来像是神仙术法的手段。可是,这样的他们,也不过是初窥修行之路,距长生大道还有十万八千里。对那些传说中的故事有一些了解,却又无法真的触及。这种感觉,比什么都不知道,混混噩噩地过一辈子更加让人觉得无奈。
“呸!差点被你这些伤春悲秋的鬼话给迷了心窍!”桑普突然啐了一声,哼道:“管他终究能修到什么地步呢?反正老子已经走上这条路了,总得一直走下去——还就不撞南墙不回头了!我说,打了半天,还未指教……”
宋琪微微一笑,抱拳报名:“在下宋琪。”这却是老式江湖的礼数了。
桑普也马马虎虎地行了一礼,却是扬眉笑道:“今日我技不如人,无话可说。但你,可别当这事儿就这么了啦!本佛爷今日吃了亏,早晚都要讨回来的!”
话音未落,他的人已经纵身弹起,竟似一支弹簧般一跃数米,几次,人就已经去远了。
“美人,等着我回来找你……”
听到桑普临走还不忘油嘴滑舌,叶梓欣倒有些哭笑不得。
啸天却是咆哮着,箭一般射出,竟是仍不甘心就这样让大仇家跑了。只是虽然追上去了,却根本没咬着桑普,反被桑普一记指风划伤了前右腿。
眼见啸天跌倒在地,仍是声嘶力竭地吠叫,叶梓欣摇了摇头,却没有过去看。
啸天现在性子太大,让人磨磨也好。它再厉害,可要是遇到像宋琪、桑普一样的修行者,还不一样会被人扒皮炖肉?有时候,不管是人是狗,总还是得学会低调行事。
转到宋琪身边,看他皱着眉,面色有些泛白,叶梓欣不由担心起来,“怎么样?可是受伤了?”
宋琪微微一笑,还未说话,嘴角就溢出一丝鲜血。
叶梓欣大惊,忙扑过去扶住他,“ 哪里受了伤?”凝灵气于目,又把手按在宋琪胸口,就想透视宋琪的身体。
宋琪抬手握住她的手,摇了摇头,“不过是震伤内脏,不妨事。这点伤,我自己调息休养就好。如果这样就要你来救,我岂不成了瓷娃娃。”
叶梓欣嗔怪地瞥他一眼,却到底还是没有勉强他,只是扶着他坐在地上,人就退到五步外。看着宋琪合上双目,盘膝而坐,静心调息,她却没有坐下,只是站在一旁,时刻警惕着周围。
虽然桑普负伤而逃,可是难保那花花喇嘛会不会又折回来闹事。若他真的回来,她就是拼了命也不能让他伤到宋琪。
寒冷的冬夜,寂静而荒凉的草原,远处,不知是狗还是狼,发出让人心怵的长啸。
远处的啸天,搭拉着脑袋,一步一拐地往回走。在它身边,是永远陪伴左右的小灰灰,它最忠诚的伴侣。
低着头,小灰灰不时扭头去蹭一下啸天,虽然不像人类,可以用语言表达情感,但只是从动作,就能感受到那真挚的情感。甚至叶梓欣觉得,小灰灰那低低地呜鸣,说不定也是在诉说情话呢!
走得近了,啸天不声不响地蹲在地上,仰头看天。就在这一瞬间,叶梓欣分明感受到灵气的波动。
是啸天,在吸取月华,来治疗自己的伤势。借助这灵气,它身上的伤应该很快就能复原。
小灰灰趴在啸天身边,虽然不能感受到啸天在做什么,却仍一直用眼睛看着它。而小白,却在它们走近叶梓欣时,纵身从小灰灰头上跳到了叶梓欣身上,娇里娇气地“吱吱”两声,就开始往叶梓欣怀里钻。
笑着用指尖摸了摸小白头上的绒毛,叶梓欣昂头看着那轮明亮的月牙,低声呢喃:“今晚的月亮真亮……”
PS:明天起床,看到太阳,证明大家都度了一劫哦!好好休息,好好玩乐,好好生活,人生多美好……
第二十二章 那曲草原
玉树俱乐部的惨案,一夜之间就成了玉树街头巷尾议论纷纷的大案。听说,那一晚上,伤了有十几个客人,甚至有一个伤得特别重的,一直住在特护病房里不知生死。
原本人人都畏惧的地方,甚至连出来个经理,都能让人退避三舍。可是这事儿一闹大,那地儿就成了人人禁言,不敢细分说的地方。
扎西多吉过来时带来的消息,说得也不甚清楚。只知道第二天,玉树俱乐部就被封了起来,有警察守着,什么人都不许进。那些狗也被专车拉走了,具体被拉到哪儿,是被打死还是重新好好养着,就没人知道了。而那个张家明则是直接被关进了局里,听说可能会因为聚众赌博判刑。
没听到桑普的消息,至于张家明的幕后主使人的消息,也没露半分。甚至扎西多吉压根就不知道张家明背后有人,只说张家明在这地界上老凶了。
如此大案,却半分消息都没有露出。虽然仍然不知道背后的人到底是谁,可是他的势力一定很大,那是肯定的了。
不过,这些事,叶梓欣也并不关心。她不是警察,也不是纪检,什么抓蛀虫的活儿,就跟她没关系。
她关心的,也就是她身边那些人、那些物、那些事,像柯嘉说的什么为国为民,她根本就没想过。
自与桑普一场恶战后,宋琪就在养伤。虽然有秘药,又运功调息,可是到底不是一天半天就能好的。为了宋琪的伤,他们在玉树整整住了一个星期。
在这一个星期里,因为扎西多吉,倒是多多少少知道外面的消息。只听说张家明一案进展神速,居然只一个星期就上了庭,痛痛快快地被判了五年,而张家明也就那么老老实实地认了罪,全没有上诉的意思。
倒是同一天关进去的达瓦,听说是一直押在看守所里,大概得几个月后才能排期上庭。也不知是会判死刑还是死缓呢!
中间达瓦家的儿子带着红狮,抱着小藏獒来过一次,说是随便叶梓欣想买哪个都行。虽然心里喜欢红狮,可是叶梓欣知道红狮是永远不会再认第二个主人了。而那小藏獒,离着柯嘉的要求还又差着一筹,最终,叶梓欣还是没有买,只能看着那少年木然地带着红狮在斜阳下渐远。
本来,叶梓欣有些担心因为斗狗场的事,会有后续的麻烦,如果那个幕后大老板要找他们的麻烦,那应该是很轻松的,只要随便一查,就知道他们住在哪了。可是整整一个星期,却没有什么人来找麻烦,反是郑彬打过一个电话来,虽然没说什么,可是话里话外好像是有什么人打听过宋琪的底细。
想要再问得详细些,郑彬却又语焉不详,始终不肯正面回答。不过不管怎么样,因为郑彬的一个电话,叶梓欣倒是安下心来。既然那位幕后大老板是打听过宋琪底细,又没有任何行动,那这件事大概已经就此揭过了。
虽然宋琪沉默不语,不知还在想着什么,可是叶梓欣却是放松下来。除了陪着宋琪外,甚至还有心找了小饭店借了厨房给宋琪炖了些补汤喝。
一个星期后,宋琪的伤终于好了。原本叶梓欣还不放心,想要就此打道回府的,可宋琪却是坚持不肯:“都收人家的钱了,怎么着也得把事办了吧?!要不然,你可要落个无信无义的名声了。”
“我把钱还柯嘉,再和他赔不是就是了。他是个明事理的人,也不会说什么。”看宋琪不出声,叶梓欣还想再劝,不防宋琪一把抱住她,把头埋在她的脖颈后,闷闷地问:“你知道,柯嘉他其实并不完全是为着藏獒的。”。
叶梓欣默然,其实他们心里都有数,这一百万根本就不是让叶梓欣赚的。
深吸气,叶梓欣终于开始认真思考这件事,“柯嘉如果只是为着一条狗,不会这样大张旗鼓的。而且现在这个时候,根本就不是选藏獒的好时候。可是偏偏这个时候却让我们入藏,分明是——宋琪,你觉得他别有用心?是想害我们?”
宋琪失笑,“虽然柯嘉那家伙不怎么样,可是也不至于谋算害我们——他也不敢!梓欣,我其实和桑普没什么两样,只看到自己眼前那一亩三分地,没想过别的地方还有多少高人的存在。但遇到桑普,我才知道天地之广阔。我想,除了桑普,在藏地应该还有其他高人。我想,或许,柯嘉其实也是知道桑普的存在,甚至有可能想要利用我们一探他的实力……不管他是怎么想的,但这次入藏,于我的修行大有益处。所以,那曲,还是要去的。”
虽然不知道宋琪到底在和桑普之战中领悟到了什么,但叶梓欣终于还是没有再反对往那曲去。她相信宋琪的判断,也决意一定会站在他的身后支持他——就像她知道,不论到什么时候,她的身后永远都站着宋琪一样。
还是请了扎西多吉做向导,一行人直奔那曲。虽然车子够宽敞,可是坐在副驾驶的扎西多吉却坐得并不安心。时不时地往后看,哪怕是看到小灰灰懒洋洋地趴着,任和它们挤在一起的叶梓欣靠着,一副乖巧的模样,却仍有些心慌。
“那个,宋先生,你们这狼是怎么养的啊?”问得小心,在小灰灰张嘴打哈欠时,扎西多吉打了个哆嗦,才压低声音道:“现在大冬天的,草原上的狼可是凶着呢!”
听到狼,小灰灰动了动耳朵,最终却仍是歪着身子打磕睡。叶梓欣揉着小灰灰的脑袋,转目望向窗外荒凉的高原,心里隐隐有些忐忑。
往那曲的一路,都是一片荒凉。没有人烟,甚至连动物都少见,干黄的草原,冰冻的河流,积堆的白雪——越是入藏,就越觉得荒凉冷寂。
那曲,位于西藏偏北,正好就是唐古拉山念青唐古拉山之间。夏季时,这里有丰美的草场,可冬日里,这里寒冷干燥,风沙又大,遇到降雪时,甚至会出现可怕的雪灾。所以,冬季时,这里几乎就没有外地人出入。
也就是在这片草原上,传说中的神犬藏獒就原产于此。这里出产的藏獒皮毛丰厚,体格强健,而且,因为是在牧区,不同于其他地方圈养而出,特别的彪悍好斗。和玉树、河曲一样,是藏獒的三大产地。
没有在那曲城镇里休息,只是略作休息,采买了补给,又买了两桶挥汽油,车子就继续驶向雪山的方向。
听说,越是深入草原,遇到好藏獒的机率也就越大。只是那里牧民不比玉树的牧民,在玉树,养藏獒就是为了卖钱的。而在那曲草原深处,就算找到心仪的藏獒,还得看人牧民愿不愿意割爱。据说,有很多是把藏獒看作家人的,根本就不可能卖獒。
越深入草原,扎西多吉的情绪就越紧张,甚至整天都用手紧握着他自带的那支猎枪。
“不应该这时候入藏的,现在这个时候,那些狼正是没吃食的时候,要是真碰上狼群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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