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爹
虽然进入清净佛门,但也不是完全与世俗脱离关系,他们也是要吃饭,要睡觉,还有工作的……就像当初看到那捧着和他们身高差不多的扫帚扫地的小和尚一样。
离恨天入寺最晚,所以辈分最低,比那些小和尚还低,但这是佛家,没有恃强凌弱,也没有仗着自己的身份欺压师弟的人,当然,也不会因离恨天出家之前的身份,而对的态度有所不同。
他出家了,六根清净,与出家前的一切,再无瓜葛。
僧侣们一视同仁,离恨天在这里所能感受到的,只有公平。
祈福期间在这里生活了一段时间,那份好奇心也就没了,他和所有人一样,起早上早课,诵经念佛,吃斋饭,做自己的工作,如今他的身份也不是伏龙寺请来的斋客,所以他住的地方,是禅房。
和僧人们住在一起,五人一间。
伏龙寺毕竟是国寺,环境并不艰苦,相反的,条件还很好,不仅有皇族的供奉,这里的香火钱,也是一笔可观的数字,所以和尚们的生活相当不错了。
躺在舒适的床板上,虽然褥子不像离府里那样柔-软厚实,但也不难受,除了新洗的被褥的清香,还有寺庙里特有的香火气味,那气息萦绕口鼻,不难闻,反而有安神的作用。
离恨天睡的很好。每天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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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不太习惯和其他人一起共眠,他大多时候都是一个睡的,如今房间里多出许多人,又是在一张床板上,他难免别扭,不过所幸床板够大,蜡烛熄灭后也再无交流,他就在最旁边,渐渐的也就适应了。
离恨天代替了小和尚,开始扫地,当他握到那熟悉的扫把的时候,他心里还嘀咕着,他和这东西真有缘,每次落魄,都会和遇到它……
但这次不是落魄,是他自己的选择。
所以,这算是契机,新生活吧。
重新开始。
在伏龙寺的生活,平静,自然,每天都在重复的做着一些事情,却从不觉得枯燥乏味,当然也不会从中找到乐趣,而是习惯。就像吃饭睡觉一样。
习惯在这清净自然的环境中,习惯心如止水,除了神佛,再无其他。
离恨天不是没想过他们,最初的时候,经常想起,但渐渐的,他们的影像也不再那么频繁的出现,他告诉自己,不该想起,也不该再被影响……
他们会过的很好。
也许会痛苦一阵子,但他们一个比一个坚强,肯定会度过这个难关,而且他不在他们身边,也没有了念想和希望,他们应该,很快就会淡忘他的……
想到他将会被他们遗忘,在情绪涌现之前,男人便告诫自己,不要再去想,然后就用经文,用忙碌将这件事情遗忘,然后,他在减少想起的次数,也让自己,真正的从他们的魔咒中解脱……
不知不觉,两个月的时间匆忙走过。
冬去春来,周而复始,冰雪消融,树抽新枝。
这个春天,依旧蓬勃,带着欣欣向荣与新生的喜悦,有时候,离恨天会握着扫帚看周围的变化,某个佛堂边的低洼处,那凝结的冰块在一点点缩小,那黑色的泥土会冒出嫩绿色的枝芽,离恨天不去想去年的这个时候他在做什么,他只是感叹时间的匆忙而逝,变化快到令他咋舌。
初春,农家开始春耕,伏龙寺地处北坡,位置略偏,附近大多是农户的耕地,伏龙寺本身就有土地,僧侣们也是自己耕种,大部分时候,都是自给自足。
当然也要出去采购。
离恨天之前是听说过的,他也见到有师兄扛着锄头去耕地,这些东西本来离他很远,却不想,有一天,这无字辈开头的师兄,突然来找他了。
那师兄法号无过,他对离恨天说,即日起,让他搬到菜园去住。
离恨天不会种菜,可他说明他的顾虑之后,无过师兄告诉他,春耕已经结束,他的任务并不艰巨,只是适时的给蔬菜浇水,施肥,具体要怎么做,会有人教给他的。
至于蔬菜成熟之后,会有人来采摘,所以离恨天的任务,就是看守菜园。
不让家禽野兽破坏。
离恨天出家前虽是名门少爷,但也不是手无缚鸡之力,一无是处,经历天罚之后,他的能力又提升了几个档次,如今即便是接下木涯全力的攻击,怕是迎面接下也只会辛苦,而不会受伤。
他早已今非昔比,所以看个菜园对他来说,并非难事,别说是家禽野兽,就连山野强盗,他都不会放在眼里。
菜园在伏龙寺后面,有独立的木屋,从今天起离恨天就要独居了,其实这个安排男人还是很喜欢的,虽然适应了,但他还是不太想和其他人睡在一起……
一个人,也落得清静。
他有功夫在身,也不怕危险,所以离恨天欣然接受了。
原本看园子的,和他年纪相仿,但论辈分,离恨天是要叫一声师叔的,两人简单的交接之后,离恨天就拿着他的小包袱,住进了菜园的木屋。
这里不比寺里,环境要简陋一些,但屋子里干爽整洁,住起来也不会有任何不适。
他也没有多少东西,两件僧袍,和几件换洗的内衫,再就是梳洗工具,如今剃了光头,也不需要梳子,偶尔摸摸那光滑的脑袋,也不失是件乐事。
权当消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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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师叔已经教给他浇菜施肥的方法,本身离恨天也是现代人,虽然没种过地,但理论知识还是有的,在师叔的点拨之下,茅塞顿开,即便是种起地来,也是得心应手的……
故此,离恨天就在那菜园安心的住下了。
初春的空气带着潮湿,但他的小屋里却是异常干爽,就连被褥都不带一丝潮气,离恨天无事时就打打坐,看看经书,或是小憩一会儿。
他很勤劳,那菜园子被他打理的井井有条,在他接手的这段日子里,没出一点纰漏。师兄对此很满意,所以这差事,就非他莫属了,现在,就算离恨天要求会寺,无过师兄也不会同意。
寺里僧人的安排都是合理的,除非离恨天有正当的理由,否则在寺里没有调换之前,他是没办法离开这菜园的。
离恨天也乐得接受。
这样更好。
一个月的努力下,他的‘试用期,过了,离恨天自是高兴的不行,心情愉悦的他将那蔬菜伺候的更是生机勃勃,这菜园哪里都好,只有一点,不太方便。
那就是挑水。
耕地间只有一口井,不论是伏龙寺的僧人还是附近的农户,都在此处挑水浇地,那位置离离恨天的菜园有着一定的距离,比起看菜园,这就是实打实的粗活了。
这种粗重的工作,他从没干过,就算是过去的他,也是个普通的上班族,而早已远离这种粗活,所以他还是不太喜欢的。
但他并没有因此而表示出任何不满,一次都没有因懈怠而少给蔬菜浇水。
这日,阳光正好,温暖的光芒将大地的潮湿一并除去,离恨天不太会用扁担,就单手提着水桶去那井里打水。
这条路,他早已走过很多遍,轻车熟路了,所以他一边哼着小曲儿,一边将水打好,然后原路返回。
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可是今天,却出了点意外。
离恨天提着沉重的水桶,正准备回菜园的时候,不知是谁,往那水桶里丢了一块石头,对方的手法极其精准,那拳头大小的石头扑通一声砸到桶里,虽不至将那水桶的砸楼,但也让里面的水溅落的到处都是……
离恨天是单手提着的,那桶离的他很近,如今那水花溅出,他自然是躲闪不开的……
那灰色的僧袍,一下子就湿了半边……
五月份的天,虽然暖和,但也带着凉意的,这么大块石头肯定不会是从天上落下来的,有人在恶作剧……
小打小闹无伤大雅,这个做法,就有点过分了。
离恨天沉着脸,转向那石头飞来的方向,可当眼睛捕捉到某个画面时,男人顿时懵掉了……
那愤怒,也被错愕取代。
他就那样,傻愣愣的拎着水桶,在衣衫半湿的情况下,发起呆了……
第二六一章 剪不断了
钦墨坐在一人高的石台上,手里还拿着两块拳头大小的石块,像杂耍一般上上下下的交替扔着,离恨天回头时正好看到这个画面……
百无聊赖的动作,却让钦墨做出了几分美感,他神情专注的看着那两块石头,许是感觉到了男人的视线,石块发出‘咯哒’一声,稳稳的落到了钦墨的手里,同一时间,钦墨也转向了离恨天……
那原本带着一丝趣味的表情,在看到男人之后绽开笑颜,钦墨笑的很开心,但却不夸张,带着他惯有的儒雅,还有温驯有礼……
随手将石头一扔,钦墨就从那石台上跳了下来,动作潇洒,却不张狂,倒是符合钦墨的气质……
三个月未见,钦墨并无太大变化,他还是一副商贾打扮,彰显权贵,却并不俗气,那一身淡紫色的长袍,大方得体,将他完美的身材如数诠释……
依旧的光彩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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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的时间不算长,但也不短,至少从相识到现在,他们还没这么久没见过面,那熟悉的样貌突然出现在眼前,那视觉冲击力让男人半晌没有回过神来,一直到钦墨特有的墨香味钻进鼻孔,离恨天才回过神来……
那水桶还拎在手里,水溅落了一些,但大部分在晃动之后还是安安稳稳的留在了桶里,离恨天卷起柚子,把那石头捞了出来,他似乎不打算追究钦墨的‘顽劣’,而是拎着水桶,扭头就走。
见男人这般反应,钦墨也不恼怒,他笑着跟了上去,一弯身子,就把那水桶抢到了手里。
手里的重量瞬间消失,离恨天先是错愕的看了看自己空了的手,才慢悠悠的将视线转向身旁的青年,“我拎的动。”
一桶水而已,这一个多月,他没少拎,虽然不喜欢,但也习惯了。
说归说,离恨天并没有把水桶抢回去,他不想和钦墨争执,也不想因为这水桶,而和他有太多接触……
他出家了,虽然同为男人,但过去的事情,让他不得不避嫌。
不能和钦墨走的太近。
他和他们,已经划分的清清楚楚了。
“我知道。”那水桶重量不轻,钦墨却一派轻松,一只手就提了个稳当,他和男人并扇走着,别说过激的举动,就连言辞,也看不出一点激动。
钦墨的反应很自然,就像他们之间,不曾有过什么一样。
属实,现在和以前,是不一样的。
离恨天能感觉的出,他和钦墨之间,还是有一点变化的,之前的亲昵不见了,现在的感觉,更像是真正的父子……
恭敬和亲近。
而不是暧昧不清……
这是离恨天一直想要的。
可是心里却有点不是滋味……
钦墨放下了,他应该高兴才是,离恨天把这个感觉归咎为自己过于惊讶,很久没见到钦墨,而显得不自然而已……
没什么大不了的。
“施主来找无念,所为何事?”见到钦墨,有些画面还是不受控制的涌现出来,但钦墨的表现给了男人一个提示,也是警告,他告诫自己,他是出家人,当他踏入空门这一刻起,就是一个新生,之前的一切,都与他无关,所以现在,在他面前的,不是他的儿子或是情人,只是一个普通的香客,或走路人。
他也要像钦墨那样自然。
离恨天的称呼,让钦墨皱起了眉头,他不悦的瞪了那男人一眼,“好好说话,你说的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他们又不是真的不相识,离恨天如今用出家人的口气和他讲话,听的钦墨别扭的头皮都麻掉了。
“我难得来一次帝都,特意跑过来看你,你给我好好说话,别你说一句,我打一次寒颤,等走了,怕是会落下什么病根。”钦墨说着,还让男人看了看他的胳膊。
钦墨卷起的袖子上,只有白净的皮肤,依旧光清,上面什么都没有,可后者非说他胳膊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离恨天也不想和他争辩,也不想分出胜负,不过他坚信他什么都没看到。
这不是寺里,没那么多规矩,想了想他就顺了钦墨的意思。
因为他也不太习惯那么说话。
他是为了刻意和钦墨拉开距离,才故意那样说的……
“你这次,要在帝都待多久?”下一个问题,就恢复了正常,这也让钦墨满意的把蹙起的眉头抚平了。
“不会太久,这次来帝都不是跑商,而是参加皇上的婚典。”这皇上如今也是三十好几的人了,他是先皇的第五个儿子,在十七岁那年被立为太子,这一晃十多年过去了,若不是先皇发生意外,怕是他还得等上不短的一段时间。
朝野上下,明争暗斗,这皇室亦是如此,太子从十七岁坐稳了这个位置,直到现在也没有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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