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艳帝传奇之男儿巅峰
赵英杰听龙雅萱说过,逍遥国里有许多金矿,黄金在里面并不值钱,最值钱的是一种可以形成射线避过所有卫星扫描的天铁,如此正好,他此番去可不能没有钱,只有委屈这人,借用一些了。
当下接过那大汉的包袱,从里面拿了两锭天铁与五枚金币,放在自己地包袱里,其余的却丢给了他,然后道:“把衣服与裤子给我全脱了。”
见到这凶恶的男人只取了自己一部分钱财,那大汉还在高兴,不想却听到他这么一说,心中又叫起苦来,要知道在明朝之时,妾男之风极为盛行,而这种风气也随着建文帝带到了这里,龙霄建立逍遥国之后,如此的风气虽然少了许多,但还是没有完全杜绝,这大汉见到赵英杰一付从山里钻出来的样子,那一定是对那调调儿太过饥渴,正所谓“饥不择食”竟打起自己的主意来,这一下子,自己的清白真是在劫难逃了。
这大汉的胆量与个头实在不成比例,虽然叫苦不迭,但刚才见到赵英杰地身手,那里还敢反抗,只好战战兢兢的脱下了全身衣服与裤子,赤条条的跪趴在地上,臀部后耸,颤声道:“大……大爷,求……你温柔一些儿,小……小的从来……从来没这样做过,而且还有痔疮没好,小心弄脏了你。”
见到眼前这大汉忽然做出如此的举动来,赵英杰一时也是目瞪口呆,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顿时失声而笑,照着那大汉的屁股就是一脚,将他踢翻在地,道:“妈的,这样你都想得出来,老子服了你。”
他一边说着,一边去拿起那大汉的衣服,除去底裤,都穿在身上,然后走了过去,那大汉见着,知道决定自己命运的时刻到了,连连摇着头哀声道:“大爷,大爷,别杀我,求求你别杀我。”
赵英杰岂会杀他,不过想点住他的|穴道,让他没那么快通知逍遥国里的官府。
不过这点|穴之术他虽然在《五毒秘笈》里学过,但这样的绝技必须两点,一是点|穴之时用的特殊气劲,另外就是要认|穴准确,因为卜的身高胖瘦都是不同,|穴位也各有差异,一个真正的点|穴高手那是要经过数年以上的临场苦练才能达到一点即中的境界,而赵英杰只学会了那特殊的气劲,|穴位却认得不准,知道人体胸前的“膻中|穴”关连全身经脉,点到此处,可以令人全身酥麻,无法动弹,至于时间的长短,就要看点|穴人的功力了。
赵英杰初次点|穴,也有些没有把握,暗运气劲,伸出双指,照着那大汉的胸口就是一点,只听得那大汉“哎哟”一声,手还能舞,脚还能动,自然是失败了。
赵英杰也不灰心,又朝着他的胸口连点了几次,大汉顿时又是一阵“哎哟,哎哟”的乱叫,实在搞不懂这位老大为什么对自己的胸口这么感兴趣。
到了第八次上,赵英杰还没有点,那大汉就“唉”了起来,不过他后面那个“哟”字并没有吐出口,已经张大了嘴巴,除了眼睛还能动,手脚全无法动弹了。
赵英杰见状大喜,连忙将那大汉拉进了附近的一处树林之中,将他的包袱丢在旁边,然后才出去将他的那匹马驱走。
等到重新回到黑魅的身上,赵英杰已经变成了一个头戴员外帽,身穿金钱袍,看来发了些小财的商贾了。
一路沿着山道前行,四个小时之后,已经翻过了这座大山,那山势就开始平缓起来,渐渐的就到了平原地带。
半个小时之后,就又到了一处村庄,整个村庄仍然与那西山村差不多,全是那种整齐而粗糙的砖楼,而且里面人来人往,比外界村庄的人口还要密集,而且处处是欢声笑语,显得极是热闹和谐,看来那天煞族的作乱,没有波及到这里,单从这些村民满足幸福的脸色上瞧,龙霄治理下的逍遥国倒是极为成功。
赵英杰看着这些村民的装扮,却又各自不同,年老的穿着传统的明朝长袍,留着长发,年轻的却留着短发,穿着夹克或者衬衫,长裤上系着牛皮带,虽然颜色并不多,布料也多是棉质,但样式却与外界相仿,而那些年老的村妇与年轻的村姑装束还是长裙荆钗,保持着古典的韵味。
第232章 繁华之城
就在这时,赵英杰却见村里的一面墙壁上贴着什么,下面围着许多村民在那里指指点点的议论,就跳下马去观看。
这一看,他顿时又有些哑然失笑,只见上面画着的仿佛是自己的人头像,但除了脸形,容貌只有三四分的相像,而现在自己长出了一脸的虬髯,那根本无法与自己和这张画像联系起来了,自然不怕这些围观的村民认出报官。
看到这里,赵英杰不由摇头叹了一口气,怪不得过去什么水泊梁山那些好汉杀了人惹了事,可以大摇大摆的逃过官府的追捕,这用画像抓人实在不怎么科学,只可惜龙霄没有将照相的技术引进到逍遥国里来。
这时他的肚子已经饿了,就在村子里找了一处小酒馆。
赵英杰走了进去,也不知道有些什么,怕说错了露馅,就叫那老板选几样拿手的端上来,另外来一壶好酒,又让人拿最好的马料喂黑魅。
没过多久,那老板就端了菜肴上来,却是一盘酱牛肉,一盘红烧狗肉,一盘火爆牛肝,跟着又拿来了一壶用白瓷瓶装有酒来,应该有七八两的量。
赵英杰吃了大半年的生鱼野果,嘴里早就淡出鸟来了,见到了这些菜,忍不住“咕噜”一声就吞了一口口水,那里还按捺得住,立刻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只觉得这原本普通简单的几样菜,味道实在是妙极爽极,一生中从来没有尝到过。
取过酒壶来,也不倒入一旁的酒杯,赵英杰就着壶嘴就喝了起来,感觉到这酒味香倒是香,不过应该比外界的酒度数要低许多,怪不得那武松喝了十八碗都可以上山打老虎啊。
正在这时。赵英杰却见到就在自己一米外的黑魅忽然停止了吃马料,而是偏着头望着自己手中的酒壶,似乎闻着了酒香,不时发出轻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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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英杰见状大奇。道:“黑魅,难道你也想喝酒吗?”
一边说着这话,一边又叫店老板再取了一壶酒来,倒在了一个碗里,端到了它的嘴边。
黑魅竟不客气,将头一低,只一会儿,那满满的一碗酒就见了底,跟着又点着头,不停地嘶叫。
赵英杰更是诧异。叫店老板抱了一坛足有五六斤的酒来,然后全部倒在了旁边的马槽里。
黑魅不等他倒完,又低头到马槽里饮了起来,不多久,那酒就不见了一半。
这一下。顿时引起了在酒馆里的村民注意。黑魅地周围顿时站满了人,对它指指点点的,都说从来没有看到过马要饮酒的。
赵英杰知道自己与黑魅不能太招人注意了,匆匆吃了饭,就叫店老板包了十个馒头,一起结帐。一共是二两黄金,这黄金的确是不怎么值价。
付完钱,赵英杰就骑着黑魅穿过了村庄,继续向前而去。
一路又过了两个规模甚是不小的村庄,此时的路都是用青石铺成的,不觉就到了一条大道上,这大道足有八马并骑这么宽,路面平整发白。竟是一条柏油马路。
赵英杰此时已经见怪不怪,知道龙霄与他那些从现代社会来的老婆们在这几十年里不可能不使这逍遥国发生变化,就在这时,他忽然心中一动,真不知道龙霄在这里有没有设兵工厂造枪,如果有的话,那实在是一件不错的事,不过他很快就否定了这样地想法,如果这里真有枪,那些大内高手与莫予恶也不会说他的枪是什么厉害的暗器,而且那么害怕了。
一边想着,一边放马向前奔驰,渐渐道路上不时有马车、骑士迎面而过,越来越热闹起来。
一个小时之后,远远的就见到了一个高大宽长的城墙,等走得近了,却见那城门之上写着“广州”二字,字迹大是老旧,想来很有些年头了。
这逍遥国地前身是大明朝,建文帝沿引外面地城市名字并不奇怪,赵英杰只瞧了一眼,就骑马而入。
进得城来,赵英杰的眼前也是一亮,在他面前的,是一个人声鼎沸,人烟辏集,车水马龙,行人如织,极为繁华的城市,男女的衣着都比那些村民要光鲜许多,不过总体样式还是相仿,男子的衣裤有所变化,而女人还是保留着古典地装束。
赵英杰对这里的一切也感到新奇,骑着黑魅缓缓的前行,只见这些街道还依旧是木制结构,许多房屋都有龙凤花草之类的雕刻,对此也是心中明白,虽然那砖楼要结实一些,但毕竟做工还很粗糙,远不如这些木房子精美,看来龙霄对城市与农村的建筑还是很有见解的。
大街两旁当真是商铺林立,而每一个商铺里的生意都很不错,百姓们的脸色也很平静满足,完全瞧不到有战争地样子,赵英杰真是怀疑那吴明生是不是在给自己乱说,什么天煞族重新作乱,什么灭龙教,都是胡说八道。
这广州城果然极大,赵英杰逛了大半天,各条街道还没有走完,而每条街都非常繁华,行人可说接踵摩肩,他大约的估计了一下,这里的城市人口应该不低于八十万,相当于外界一个中型的城市了,这个与世隔绝的逍遥国其繁荣程度,如果不是自己亲眼目睹,那是根本想像不到的,而龙霄这个皇帝也绝不是空有虚名,抵得上欧美一些中型国家的总统了,只不过他的权力比总统更集中更绝对,自己要靠近这个九五至尊,只怕不是那么容易的。
就在这时,赵英杰在思索着,母亲也想不到这样的局面,她说这里是赵家的东西没有任何道理,赵家只是保留着一张通往这里的地图,龙霄现在的一切应该是他自己打下来的,改朝换代,那要经历无数的生死劫难,无论怎么说。这都是值得佩服的,而自己要对付这样有勇有谋地枭雄,更要小心谨慎,否则在这逍遥国里。一定是活不长久。
他没事逛了一下广州城的商店,果然是琳琅满目,甚至见到了牙膏牙刷这些现代才有的东西,虽然敞工还很粗糙,但用途却一般无二,而且牙膏的外壳都是用橡胶所做,看来龙霄和他地皇后皇妃们给这逍遥国带来的现代文明还真不少。
赵英杰不习惯这种商人打扮,就找了一家衣冠铺买了一套灰色劲装,牛皮靴子换上,跟着买了些出门必备的一些小物事。不觉就到了一处酒楼,招牌上挂的却是“天下轩”三字。
那酒楼外站着一名店小二,见到赵英杰风尘仆仆的样子,赶紧跑过来招呼道:“大爷,大爷。是不是要住店。不是小的吹牛,在这广州城里,就数咱们,天下轩,是最大最干净做的饭菜最好吃了,你老要是住在咱们这里,我保你这辈子就忘不了。”
赵英杰见到天色已晚,也的确该住店了。而且这种店消息最灵通,自己正可借此打听一下逍遥国的情况,当下就点了点头,跳下马来。
那店小二受过专门的训练,也是识货之人,瞥眼看到黑魅,顿时失声惊叫起来道:“啊哟,这样高地马可真是罕见。啧啧,毛皮真滑顺,腿腹真结实,大爷,你这马是新买的吧,还没有上马具,花了多少钱,值得,真是值得。”
赵英杰也不想给他多说,不过黑魅这样光着也的确不是办法,应该给它上马具,特别是要掌脚,这样无论在什么地上跑,它都不会受伤了。
当下道:“好,就住你们这里了,小二,去找最好的师傅来给我的马掌脚,另外给我去找一付好地马具来。”
店小二连声地回答道:“是,是,小的听见了,明天一早就去办这事,大爷,我先给你这马配上缰绳,好栓着它。”
他一边说着,一边向黑魅走去,试了试高度,就想撑着它的身子骑上去。
谁知他的手州要摸到黑魅,就见到它发出一声尖厉的长嘶,双蹄已经扬了起来。
那店小二那里料到这马会如此烈性,一时骇得屁滚尿流,“妈呀”一声,坐在地上。
原来,这黑魅本是骅骝马王,这种马有一种特性,终身只认一主,若是有其它的人触碰,那是万万不肯地,绝不像赤兔马那样,不管你姓吕还是姓关,只要喂食,就可以任人驱策。
赵英杰虽然不知道黑魅的这种特性,不过明白它对生人是很凶的,目前还不习惯与人相处,就笑着道:“算了,你给我准备一间大一点儿房,这马就跟着我住一屋。”
听说赵英杰要跟马住一屋,那店小二站了起来,不由道:“大爷,这……这可不怎么好,这马不通人性,又拉屎又拉尿的,似乎不怎么好吧。”
赵英杰听了,顿时将眼睛一瞪,道:“妈的,你是嫌我没钱付帐吗,我今天就非要和这马住一屋,又怎么样?”
他本来就长得高大彪悍,如今又长出了一脸浓浓的虬髯,那模样绝对是可以镇住人的,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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