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剑歌
狐族邀请谢梦落去押阵,她也答应了。
“那么,我和你一起去吧。”叶欢伸出了手,抓住了谢梦落。
他很少这样的主动,让谢梦落的脸一红。
有些事情必须要解决,谢梦落过了今年就二十二了,在这个世界上,是一个老姑娘了。
她等了他三年,他等了白明雪和薛清影三年,如今,有些东西需要面对了。
“爸爸,我也要去。”蓉蓉在叶欢身后低声的哀求着,“爸爸,我也想到外面去玩。”
小家伙拼命的向着谢梦落作出求情的样子,眼神中充满了期盼。
“好呀。”谢梦落笑着说道,“带着蓉蓉一起去也好,这次很可能只是谣传。我们权当游山玩水,狐族出钱的。”
江湖中,宝藏秘笈的消息很多,但是其中不少都是假的。
天姥瀛洲图的消息并不怎么可靠。
如果是那样,这将是一次非常愉快的旅行。
宝塔镇,是湖北境内的一处水路要道。
一入镇子,就能看到城南客栈的招牌,以及那座两层的酒店。
客栈的老板钱百多平时最喜欢的事情就是躺在竹椅上,一边抽着水烟袋,一边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
每天都有形形色色的人从眼前经过,他们的身份钱百多一般都能说得八九不离十。
眼前突然一亮,因为他看到了一个非常美丽的小女孩,正嘟囔着嘴,骑在马上。
她大约七八岁的年龄,整净而玲珑,仿佛即将绽放的花骨朵般的让人怜惜。
而牵着马的,是一名二十多岁的青年,衣着很普通,点点的灰尘遍布了他的全身。
“客官,我们这里有上好的酒席,就连草料也是加了黄豆的。”
殷勤的店小二迎了上来,能骑马的一般的出手都比较阔绰。
那名青年的下一句话,就让店小二的热情冷淡下来。
“小二,给我来五个馒头,两碟咸菜,有普通的干草没有,替我的马儿喂一些。”
不远处,钱百多很有兴趣的看着那名男子。他身上有一股说不出来的味道,说这些话的时候,并没有什么遮遮掩掩,神情也很放松,仿佛在叫什么山珍海味。
一般来说,年轻人都有一些好面子,很喜欢打肿脸装胖子。
“可是,爸爸,你不是说,要请我到酒楼吃大餐吗?”小姑娘有些不乐意了,嘴撅得更高了。
他们,就是叶欢和蓉蓉。
五个馒头叶欢吃完了其中的三个后,蓉蓉面前的食物还没有动。
他知道女儿想要什么,可是……叶欢身上现在只剩下一两三钱银子。
本来这一次出来,身上的一百两银子足够父女两人花销,但是,途中却遇到了一些小问题。
路上相继帮助了几个人,花了一点点钱。
几天前,他把十两银子送给了一名卖身救父的少女。
十两银子对于那名女孩来说,也许能改变她的一生。
本来,剩下的四十两银子也足够两人随后的花销,但是下来他非常倒霉。
两个人的坐骑路上踩到了坑中不小心折断了腿,仅购买新坐骑就让叶欢囊中所剩无几。
“蓉蓉呀,咸菜馒头加清水,是最好的美味,想吃肉的话,晚上我到路边给你打兔子好不好。”
“不好,爸爸,你说带我出来玩的时候,要让我吃得好,睡得好,但是现在,还没有走到一半,你就这样对我……晚上还要我睡路边,早知道这样,我就和谢姐姐一起去了,才不跟你一起走。”蓉蓉的眼眶有些红,乌溜溜的眼珠子在乱转。
“爸爸呀,我们去做劫富济贫的勾当如何?谢姐姐经常这样做的,你的武功那样的高,也没有问题的。”
蓉蓉说的是事实,谢梦落虽然声名显赫,但是有时候也做没本钱的生意,就是将别人的钱变成自己的钱。不过对此,谢女侠却没有什么心理负担,因为她出手的对象不是那些江洋大盗,就是一些贪官污吏。用她的话来说,做侠客最爽的就是劫富济贫,劫杀那些为富不仁和作恶多端的禽兽,这份工作既逍遥又有名声。当然,谢女侠和江湖魔女的区别是,她把大部分的金银都用来救济旁人,但是也不苛待自己。
蓉蓉对谢梦落的这种行为非常的赞同,觉得现在可以这样做。
“爸爸,我们只干一票就可以了,好不好?”
“好呀,从你开始。”
叶欢从容容的头上摘下了一根玉衩,那是去年他送给蓉蓉的生日礼物。
“这根衩子能当五两银子,等一会换牛肉,蓉蓉,被劫富济贫了的你心情怎么样呢?”
其实,劫富济贫的方法他并不是没有想过,有了力量就有财富。肉比咸菜好吃,旅店绝对比露宿舒服。
可是,那句话就如同魔咒一样将他死死的锁住。
“要做大侠呀……”
什么是侠客?
从自己做起,严格的要求自己,不做自己认为不对的事情,然后再帮助别人,那就是侠客。
他并不想做大侠,但是却用侠的定义来要求自己。
他很清楚自己的性格,懦弱、自制力差,在洛阳府中的时候,面对那些繁华,他也曾经心动过。劫富济贫,然后将那些钱用在自己的身上,在他的那个时空中,只有一个概念,那是犯罪,他过不了这个坎,至少在现在。
非常鄙视的看了一眼父亲,蓉蓉抢回了自己的玉钗。
看着面前的咸菜馒头,她觉得爸爸是一个笨蛋。
向着四周看看,蓉蓉发现了钱百多,那个胖胖的客栈掌柜。
“这位老爷爷,我和爸爸走到这里,身上的钱都花光了,还要急着赶路,能不能借我几两银子,以后,我爸爸一定会还你的。”她笑着,露出了如同海贝一样整洁的牙齿。
明亮的阳光照在了蓉蓉红苹果一样的脸上,钱百多突然有一种恍惚的感觉。
“我爸爸他是……”
止住了蓉蓉下面的话,没有让蓉蓉说出父亲的身份,
钱百多说道:“……好吧,三两银子。”
本来取出了一两银子,后来想了一下,取出了三两。
“小姑娘,你有一个好父亲,你应该为他骄傲。”
二十年前,钱百多也是江湖的一分子,但是很明智的激流勇退。
他见过很多落魄的江湖人,面前的年轻人看起来很平常。江湖中打秋风的人很多,不过要凭名气,如果他说出了一个默默无闻的名号,恐怕还会被人笑话。
这倒不是钱百多走了眼,一般武林人士,真气行走全身,必然有些痕迹,但叶欢却是一个异数,他所修炼的地藏心经,讲究的是藏于九幽之下。这种神气内敛,不着筋骨的现象,只会出现在那些四五十岁的江湖名宿身上。
不过,刚才蓉蓉和叶欢的话并没有逃脱钱百多的耳朵,他很欣赏这个年轻人的坚持。
“爸爸,吃牛肉。”
蓉蓉她不但要来了银子,还让店掌柜免费送上了一顿美餐。她笑嘻嘻的叫着钱百多爷爷,然后将大部分菜放到自己的面前。
“可是,蓉蓉,你这样做,不怕丢脸吗?万一那名老爷爷不借钱给你,怎么办?”
叶欢举起了筷子,和蓉蓉抢着牛肉,这时候如果继续拒绝,那就是矫情。
“我怎么会丢脸呢?丢脸的是爸爸,带着女儿出门,居然连银子都不够,而且让人吃咸菜馒头。”蓉蓉不屑一顾的说道,她看着叶欢不停的向着钱百多道谢。
不得不说,蓉蓉说的对,周围人只是用同情的目光看着蓉蓉,以及用鄙夷的目光看着叶欢。男子汉大丈夫,居然过成了这个样子。
低下头,拼命的吃东西,叶欢看到蓉蓉将三两银子装进了自己的小钱包。
真的有些丢人呀,这简直是……
“哈哈哈,小妹妹,你爸爸实在是太差了,不如跟我吃香喝辣的吧。”
临近桌子上的一名大汉突然大声的叫了起来,笑容有些猥亵。
叶欢的眉头微微的一扬,顺手抓起了一根竹筷。
就在这时,他听到了楼上的叫声。
“楼下的可是叶大侠?”
看到了走下楼的那个人,叶欢笑了。
那名中年汉子是神拳门掌门铁臂苍龙郭重阳,一个一等一的汉子,和雷泰阳是好友。这个家伙唯一的缺点就是有些耳根子软,火气一上来什么都不顾。
“叶大侠,好久不见了,快和兄弟上楼喝上几杯。”
“那当然,你们怎么会在这里?”
“有人请我们帮忙,于是就来了。”
白道门派,也需要大量的金钱,因此上,他们也对外接一些工作,为人保镖,充当打手。
他用力的拍了拍叶欢的肩膀,拉着叶欢向上走去。
走过邻桌的时候,叶欢一掌击在了那人面前的酒杯上。
酒杯无声无息的嵌入到硬如铁石的木桌上,其中的液体波澜不惊。
并非为了示威,为的仅仅是威吓。
力量,不仅仅是用来保护自己,也是震慑那些为非作歹的人的。
叶欢走上了楼,周围的人鸦雀无声。那桌人怔怔的看着面前的酒杯,愣在了那里。这一手无声无息、阴柔圆滑的内劲,普通武者一辈子都不可企及。
“叶欢叶大侠?”
三年前,此人一战成名。
他本是洛阳府的白玉楼的一名默默无闻的挂名弟子,当白知霜、郭天宝等人相继死去之后,他代替白玉楼,一人约战横江一窝蜂及黑道好手,最终击杀其中二十一人。
从那以后,江湖的侠义榜上就多了一名年轻人。
此后三年中,他跟随洛阳捕头雷泰阳一起,做出了不少轰轰烈烈的事情。
他走的是侠义道,接过了白知霜的剑。
漠北双狼,太行七凶……很多黑道人物倒在了他的剑下,他的武功高过了白知霜很多,名气也超过了白知霜。
“他就是被江湖人称为君子剑的叶欢吗?”有人问道。
据说叶欢并不喜欢这个绰号,但是江湖中的名号,往往不会因为个人的意志为转移,无论好坏,都会跟随一个人的一生。
之所以称他为君子剑,因为江湖中有人很多人调查过他。
他得到了“绝世独立,一剑倾城”谢梦落的青睐,引起了无数人的羡慕和妒忌。
诋毁他,击败他,或者是……
诋毁和击败他的人没有成功,对于挑战之人,他经常是直接认输,然后拉着来人喝酒。
于是有些人,设计下美色,财富或者是别的圈套,想引诱他做出一些错事。
但是最终,连一向对人最苛刻的唐门二先生,也说叶欢是一个君子。
谦谦君子,温润如玉,不履邪径,不欺暗室。
于是,绝世独立,一剑倾城谢梦落的男友,就有了一个君子剑的名号。
没有将楼下的惊讶放在心中,叶欢和铁臂苍龙走上了楼。
包厢中,还有数名女子,她们一个个貌美如花,有的柔美如西子,有的婀娜如杨柳,有的一转身就是一风情,有的静静的坐在那里,就像是温润的玉石。
她们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有一对毛茸茸的耳朵。
房间中弥漫着一股如兰似檀的气息,很香很诱人。
突然,玲玲指着座首的那名女子大声的喊道。“我认识她,她就是那名卖身葬父的女子,骗了我们二十两银子!”
狐族天生就非常的美丽,但是这名女子却已经超越了美丽的范畴。
她穿的有些暴露,上身穿着一件鹅黄色的肚兜,雪白的双肩娇嫩的仿佛可以掐出水。淡绿色的披肩绕着两条雪白的藕臂,丰满的胸脯呼之欲出。
她是一身少妇的打扮,柔媚的艳丽有着说不出的性感跟诱惑。
可是,那张清水小脸,却很年轻,鬓角处细细的绒毛,表明她还是未曾出嫁的姑娘。
“叶大侠,你好。”她回过头向着叶欢一笑,红红的唇就像是燃烧的火。
叶欢摸了摸鼻子,开始苦笑。
那是一个很老套的故事。
叶欢和蓉蓉经过上一个城镇的时候,这名女子正在卖身葬父,同时还有几个小流氓在捣乱。不过,那时候的她却没有如此的打扮,蓬头垢面加上破旧的衣衫,让整个人看起来失色不少。同时那几个地痞很凶恶,她流下的泪水让叶欢心头一软。
于是,叶欢救了她,拿出了十两银子帮她葬父,并留下十两银子给她。
下来的一切都顺理成章 ,她哭哭啼啼的想要跟叶欢走。
这时候,做了一番梳理的女子居然变成了绝色的美人,还是狐族。
叶欢当时没有起疑心,因为散落在天下的狐族也有不少,卖身的时候她把一对毛耳朵隐蔽在头巾中。
“公子大恩大德无以回报,妾身唯有以身相许。”
可惜,那个不解风情的人却没有任何的想法,他推开了她转身而去。
“叶公子,你是君子,让我敬你一杯。”
她喝了一些酒,脸颊如同春桃一般红润,艳到骨子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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