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雷震九洲
他想要成为江大侠的掌门弟子,给清廷充作奸细,谁对他可能有所不利,他就要害谁。他不是也陷害你么?“其实这黑衣少年还未曾说出真正原因,因为他才是”真叶凌风“。
宇文雄“哦”了一声,说道:“原来这样。”因为他已经知道叶凌风的身份,所以并不特别惊奇。
黑衣少年看了他的神情、笑了一笑,说道:“你现在大概也已知道一些了。我未能为你尽力,很是过意不去。不知你可曾剖白冤情没有?”
宇文雄道:“多瞅兄台关心。我已经见着了我的师父,得到他老人家许我重返师门了。”
黑衣少年说道:“喔,你已经见着师父了。你这大师兄的身份来历,你师父知道没有?”
宇文雄道:“都知道了。我师父此际正在黄村养病,离此不过百里之遥。你要不要去见一见他?”宇文雄已经可以断定这黑衣少年是自己人,心想不妨让他去见见师父,这黑衣少年武功高强,也许还可以留下来帮张士龙的忙。
黑衣少年吃了一惊,问道:“养病?你师父得了甚么病?”
宇文雄道:“就是因为给叶凌风这奸细气成了病的。如今已经延医调治,大概不会有甚么危险,你若要去见他,我可以告诉你怎么寻找。”
这黑衣少年本来是要去找寻姑父说明真相的,但此刻他听说江海天已经知道了那假冒自己的叶凌风的身份来历,那么自己也就不必急于去见江海天了。而且他父亲也曾吩咐过他,除非是有根不得已的事情,否则在马萨儿国的王子未继位以前,是不许他表露身份的。话中之意,当然也就包括了不必急于和江海天认亲这件事在内。
黑衣少年沉吟伞晌,说道:“宇文少侠,请恕我冒昧,我倒想先问你一件事。”宇文雄道:“咱们一见如故,有话但说无妨。”其实这“一见如故”,应该改为“再见”方才“如故”。宇文雄初会黑衣少年之时还是猜疑不定的。
黑衣少年当然下会挑剔他的言语,哈哈一笑,说道:“你半夜三更还在赶路,可是身有要事么。”
宇文雄心头一震,要知师父要他去代师清理门户,这是极端机密之事,师父也曾叮嘱过他,不许泄露风声给外人知道。这黑衣少年虽然是“侠义”,一路,但是未帽师父允许,好不好告诉他这个秘密呢?
宇文雄一时踌躇未决,便先问那少年道:“说了半天,我还未曾请教兄台高姓大名。”
黑衣少年心道:“其实我的名字你早已知道了。”当下说道:“名字本来无关紧要的,像叶凌风这个名字不是本来很好么,但给一个奸细一用,可就要不得了。所以紧要的还是看人。你说是不是?”宇文雄想不到问他的名字却引起他一顿牢骚,甚是莫名其妙,只好点头说道:“是,是,但你的真名实姓可肯告诉我么?”
黑衣少年笑道:“我对姓名向不重视,随你叫我张三也好,李四也好,都无所谓。”宇文雄睁大了眼睛,心道:“这人怎么如此古怪,难道他是有甚么避忌,须得隐姓埋名?”
黑衣少年又笑了一笑,说道:“但你既然固执世俗之见,一定要我有个真名实姓以便称呼,我告诉你亦是无妨。我姓唐……”说到此处,发现宇文雄心有诧异之色,霍然一省。心道:“哦,是了。刚才那女子将我的姓氏叫了出来,想必他也已经听见了。”便即改口道:“我是唐努乌梁的汉人,嘿,嘿,不幸得很,跟你那个做了奸细的大师兄是一个姓,也是姓叶。名叫慕华。”接着朗声吟道:“人于宋后羞名桧,我到坟前耻姓秦。这是从前有一个姓秦的人,在秦桧墓前做的诗。嘿,嘿,其实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即使同名同姓,又有何妨?”
宇文雄心想:“原来他是耻于与叶凌风同姓,故而发了一顿牢骚。”宇文雄怎想得到他是“正牌”的叶凌风,故而尽管他在话语之中已经透露真相,宇文雄还是未能领悟。
不过这黑衣少年却也不是胡乱捏造一个名字的,他的父亲叶冲霄原是马萨儿国的大王子,本姓“唐努”,“汉姓”才是跟他义父姓叶。故而这黑衣少年也有一个汉人的姓名和一个他本国的姓名。本国的姓名攻作“唐努弥支”“唐努”是姓,“弥支”是名。“弥支”的汉译即“爱慕中华”之意。叶冲霄因为曾受汉人大恩,妻子也是汉人,故而给儿子取了这个名字。做书人为了叙述方便,以后也就改称这个黑衣少年为叶慕华了。
叶慕华报了姓名,笑道:“你还未曾答复我的问题呢。”宇文雄道:“这个,这个……”叶慕华笑道:“要是你不方便说,那就不说也罢,我问得本来是有点冒昧。”
宇文难道:“不,不,兄台请别误会。小弟其实也没有甚么特别的事。不过是奉了师父之命,要到四川去拜访几位武林前辈,这几位武林前辈都是朝廷重犯,不愿透露姓名的。”事文雄因为叶慕华处处关心自己,不愿给他有个“见外”的感觉。他所说的也是实话,不过不够完全而已。因为他倘若到了小金川,当然也要拜访许多武林前辈,例如义军首领冷天禄、冷铁樵叔侄,以及青城派的萧青峰、萧志远等人的。
宇文雄虽然没有说出代师“清理门户”之事,但叶慕华何等聪明,一听心中就已明白、知道他是要去四川干甚么的了。
叶慕华心里想道:“我姑父既在病中,做徒弟的宇文雄不在他身边服侍,却要披星戴且地赶到四川去,不问不知,当然是奉了师父之命的了。听他刚才所说,我姑父已经知道了那小子的身份来历,而现在在四川‘围袭’义军的清军主帅又正是那小子的父亲——出了名的残害百姓的刽予手叶屠户。将这两件事情连起来推究,莫非是那小子也已经到了四川,混进了义军之中?而宇文雄则是奉了师父之命去揭发他的?”叶慕华人极聪明,虽然没有完全猜中,却也对了个十之七八。
但叶慕华却不说破,只作了个意外欢喜的神情,笑起来道:“这可就真是巧极了,我也正要到四川去,宇文兄若是不厌弃的话,咱们正可以结伴同行,令师那儿,就留待以后若有机缘,再去拜谒了。”叶慕华是因为宇文雄身上负有重大的任务,故而要想与他同行,以便暗中保护他的。
叶慕华这么一说,宇文雄怎好意思拒绝?心想:“此人武功高强,有他同行,倒是一个良伴。只是若到了小金川,我的事情可不便对他明言。”于是问道:“不知叶兄是往川东还是川西?”叶慕华道:“我是前往川东,宇文兄呢?”宇文雄道:“我是前往川西。”叶慕华道:“可惜,可惜,咱们人川之后就要分手了。不过从这里到四川有数千里之遥,少说也要走半个多月吧?在路上我也可以向兄台请教许多武功了。”
宇文雄听说他是前往川东,放下了心事,说道:“叶兄客气,说到武功,我只有求你指点的份儿。叶兄,你肯与小弟结伴同行,小弟也正是求之不得。”
其时月亮已过中天,是三更的时分了。叶慕华道:“今晚不能赶路的了,你打了一场,早点安歇吧。看这天色,不会下雨,在草地上也可睡一大觉。”
宇文雄道:“是。出门人随遇而安,小弟也准备了随时餐风露宿的。”当下将那匹坐骑唤来,解开一个包裹,取出一个轻便的帐篷,就在草地上搭起来。要知身有武功之士,在野外露宿,对猛兽倒是不用俱怕,却须防备毒蛇。因为猛兽之来,必有吼声,而毒蛇却可在不知不觉之间咬你一口。有了帐篷,可以防备毒蛇的侵袭。
他们在搭起帐篷,清理草地上的碎石泥块之时,却发现了一枚黄澄澄的东西,原来就是那女贼用来打宇文雄的那支金钗,掉在草地上的。宇文雄想起刚才之事,自己侥幸只受了一点轻伤,这口气还没有过去,正想把金钗抛开,叶慕华却先捡起来了。
叶慕华笑道:“金钗可以作暗器,也可以作饰物,还可以换许多银子救济穷人,抛了它岂不可惜?你不要给了我吧。”字文雄之所以想抛掉金钗,不过是因为曾受这支金钗刺伤,一时气愤而起,此际经他一说,也觉得自己的举动未免有点幼稚,于是,面上一红,说道:“叶兄说得是。你刚才不是接了那女贼的另一支金钗吗?如今正好配上一对。”他是无意之言,哪知叶慕华听了,也是面上一红,讷讷说道:“不错,这对金钗的手工倒是很精巧,拆开来没那么值钱了。”
宇文雄也听碍出他的话语中有点自我解嘲的味道,故意笑道:“既然如此,吾兄不如留下来做个纪念。若要救济穷人,尽可以另用其他银子。”叶慕华道:“宇文兄说笑了,有甚么值得纪念?你若喜欢,我给你也行。”
字文雄摇手道:“这女贼用金钗作暗器,不是很特别吗?只这一点,就值得收藏作个纪念了。但我却不配保存它,因为我根本就没本事接这金钗。”叶慕华道:“吾兄越发说笑了。”话虽如此,但还是把那对金钗收了起来。宇文雄心头纳罕,暗自想道:“叶慕华当然不会是贪图这对金钗,看来他一定是和这女贼有点纠葛的,但我刚才曾问过他,他好像很不愿意谈这女贼的事,我却是不便再向他打听了。”
宇文雄一来是与叶慕华初初相识,二来他也不是个爱管闲事的人,更不愿刺探人家的秘密。于是在说了几句笑之后,便适可而止,说道:“帐篷已经搭好了,咱们睡吧。”
宇文雄马不停蹄跑了半天,跟着又激斗一场,实在是疲惫不堪,一躺下来便睡着了。叶慕华怀着那对金钗,却是辗转反侧,未能入梦。
夜风吹得野草猎猎作响,叶慕华脑海中灯出一幅图景,和今天一佯、也是在一个秋高气爽的佳日,也是在草原上奔驰。所不同是那个草原可比如今他们听在的这个草原大得多,那是一个“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塔里木盆地上的大草原!还有那天自己是骑着一匹骏马在草原上打猎,不同于今天的徒步而行。
那天运气不好,没有猎到野兽,连一只小兔都没打着。正自失望,忽见有只雄鹰飞来,飞得很低,当时心想:“这只雄鹰倒是大得出奇,它狩野兽,我就猎它,倒也不错的。”于是一箭就把它射了下来。塞外的兀鹰翅膀硬,气力大,本来以为它中了一箭,还未必就会跌落的,哪知它非但跌了下来,而且落地便即死了。仔细一看,这才发现这头雄鹰的身上还有另一支箭,它是被别人先射中了的。
这支箭射得很是巧妙,正插在翅膀骨缝之处,所以兀鹰中箭之后,渐渐无力飞行。叶慕华再加上一箭,就把它射下来。
叶慕华心道:“想不到此地竟有如此一位高明的射手,却不知此人是谁?”拔下了这支箭,只见箭杆上刻有一个“耿”字。
就在此时,忽听得马铃声响,一匹四蹄如雪的白马风驰电掣般地跑来,骑在马背上的是一个不过十六七岁的小姑娘,梳着两条辫子,绾着两支凤头金钗,跑起来在阳光底下亮闪闪的,煞是好看。这小姑娘一手执弓,一手执鞭,叶慕华大感意外,“难道竟是这位小姑娘射的?”
可是不必叶慕华开口问她,她已经先说出来了。不,不是“说”而是骂。“你这人岂有此理,为甚么射死了我这头大鹰?”
叶慕华心想这本来是自己的过错,对方是个小姑娘,自己也不应该和她计较,于是便先赔了个不是,把那头射毙了的大鹰双手奉还这小姑娘。
叶慕华本以为事情就此可了,不料那小姑娘竟然不依。他双手奉还,那小姑娘却唰的一鞭,将他手上的死鹰打落。
“你已经射死了它,我还要它干嘛?”小姑娘更生气了。
叶慕华忍着气道:“对不住,我不知是你先射了一箭的。”
“对不往就算了吗?你可知道我是要把这头鹰捉来养的?你不见它已经是缓缓低飞了吗?稍有眼力的猎人都该知道它是中了箭的。你却俯偏糊里糊涂又再射它。射它也还罢了,偏偏你的箭法又是极不高明,一箭就把他射死!你自己说吧,你该怎么样?”小姑娘的一张小嘴就似开了河,越骂越起劲了。
叶慕华当时也不过是个十八岁的小伙子,少年气盛,被她骂得面红耳热,渐渐沉不住气。待她骂得告个段落,随即冷冷说道:“我的箭已射了,鹰也死了。我没法叫它再活过来,待怎么样,你说吧!”
那小姑娘道:“限你在日落西山之前,赔我一头活的雄鹰,只能比这头鹰大,小的我不要!”
草原上的兀鹰是可遇而不可求的,鹰飞得这样快,即使碰上了,也未必有把握能够将它射下来又不许它死。而且还要比这头鹰更大的。这几个条件加在一起,简直就是有意折磨他的一个难题。
叶慕华道:“对不住,
页面: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