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品草根太子
叶欢兴奋了,精神一振,板着脸道:“你应该向我敬礼!立——正!”
女警听到命令,下意识的双腿并拢,然后条件反射般朝他敬了一个礼。
叶欢发出了满足的呻吟:“爽……免礼平身。”
前几天操场上受了刺激,最近叶大少爷对军衔比较敏感……
“你……你到底是谁?我为什么要向你敬礼呀?”回过神的女警不乐意了。
“我是士官,你向我敬礼绝对不冤,跟你们领导说一声,我来录口供的。”
女警:“……”
……
娇俏动人的小女警嘟着小嘴,板着小脸蛋儿把叶欢领到了一个办公室,然后鼻子朝天,狠狠的哼了一声后,头也不回的转身走了。
叶欢瞧着她动人的背影,嘴角咧出几分邪邪的笑容,这姑娘身段儿不错,尤其穿上警服后,那紧紧包裹在警服里的窈窕身材,以及修长秀美的黑丝美腿……难怪男人都喜欢玩制服诱惑,原来制服对男人的杀伤力真的很大。
如今自己也是穿军装的人了,对女人算不算也是一种制服诱惑呢?
叶欢脑海里开始冒出旖旎的联想,他想象着一天自己穿着笔挺的军装,某个女人两眼泛着变态的光芒骑在他身上使劲日他,那淫靡的画面……
叶欢猛地打了个冷战。
太他妈邪恶了,现在的女人怎么这么不知廉耻?
办公室门外传来踢踏踢踏有节奏的高跟鞋声音。
脚步声在办公室门口停下,首先映入叶欢眼帘的,便是一双修长而健美的腿,这双腿包裹在警装长裤下,接着往上,便是那盈盈堪握的纤细柳腰,柳腰往上,是一对高耸坚挺的玉峰,然后便是白皙如玉的脖颈,以及微翘略尖的下巴,红若樱桃的小嘴,高高的挺直鼻梁,一双如秋水般荡漾的美眸,美眸中雾气朦胧,哀伤幽怨如石子投湖,泛起圈圈涟漪,揪动人心。
好面熟……
叶欢呆呆瞧着她半晌,接着忽然浑身一个激灵,失声大叫:“是你?”
女警眼泪成串的落下,微笑中带着无限的感伤和黯然。
“不错,是我,你……还好吗?”
叶欢如同被雷劈过似的,呆呆的看着眼前仍旧飒爽利落的女警,脑海中的记忆如同电影一般接连不断的闪过,初识,相交,患难,闹剧,以及那至今难以启齿的私密回忆,一幕幕不断闪现,放大,清晰,久不忆起,一旦翻开,原来自己和面前这个女人已拥有了那么多难忘的珍贵回忆……
叶欢脑中一片恍惚,心中忽然升起一股“人生若只如初见”的怅然。
高胜男,是的,高胜男,原来她在这里,她调到了京城。
原来人生是一个硕大的圆,相聚,分离,兜兜转转一圈,又再次相聚,仍如当初一般模样,只是彼此早已不是彼此,见面恍如隔世。
“叶欢,你还好吗?”高胜男痴痴的盯着他,眼泪如断了线的珍珠项链,一颗颗滴在前襟上。
叶欢浑身一颤,眼中忽然涌上一股湿意,那些久别的记忆令他想起了那个不敢想也不能想的人儿。
高胜男直直的盯着叶欢的眼睛,看着他俊朗的面容深处隐藏着的一股深深的哀伤,高胜男的眼泪愈发止不住的流下。
“叶欢,我离开你是希望你过得好,至少比我好,但是叶欢,你过得并不好……”高胜男幽幽叹息。
第194章 故人相见
警局的办公室里。
高胜男泪眼婆娑的看着叶欢,目光里有着深深的眷恋和哀伤。
“叶欢,你变了,变得不快乐了,你到底怎么了?”高胜男泣不成声。
原本以为已经忘记了这个男人,可是当再次见到他,他眼里的那抹哀愁仍旧让她的心脏抽痛,离开他的这些日子,原来他过得并不好,他的笑容依旧,然而眼睛深处却多了一抹怎么也掩饰不住的伤痛,这抹伤痛,只有真正爱他的人才懂。
叶欢短暂的愣神,然后绽开了最灿烂的笑容。
“都说他乡遇故知是人生三大喜之一,高警官,咱们这可算是碰着喜事了,哭什么呀。”
高胜男定定注视着叶欢,直到这一刻她才发现,叶欢穿着一身深绿色的笔挺军装,剪裁合体的制服将他衬托得更加阳刚,坚毅。
高胜男吃惊的睁大了眼睛,道:“叶欢,你……你当兵了?”
看了看他的肩章,高胜男越发吃惊:“而且升上了士官?这……这不可能呀。”
高胜男的父亲是军人出身,她自然清楚军队中的程序,几个月没见,那个在宁海偷鸡摸狗,无恶不作的混混儿居然成了士官,这……怎么都不可能,就算他几个月前开始当兵,熬到士官怎么也要两三年呀。
叶欢坏坏一笑,凑到她耳边压低了声音神秘兮兮道:“老熟人了,跟你说个秘密,别告诉别人啊,昨天我偷了一个军人的衣服穿在身上,然后混进了军区的军火库,顺手偷了两把冲锋枪,打算卖给黑社会,弄点零花钱……”
高胜男倒吸一口凉气,一张俏脸立马涨得通红,又急又怒的恨恨跺了跺脚,道:“你……你这个惹祸精,你怎么就从来不肯安分一点?胆子越来越大了,居然敢偷枪,这,这是杀头的罪过呀!”
紧张的朝门外张望了一番,高胜男回来时已俏脸含霜,语气中带着无比的焦急:“那两把枪卖出去了没?赶紧送回去,我,我去找找我爸当年的战友,看能不能把这事儿压下去,你……唉!你真是气死我了!这身军装还不赶紧扒下来,混蛋,你真想吃牢饭吗?”
看着高胜男又急又气又恨的模样,叶欢噗嗤一声笑开了,笑声越来越大,笑得前仰后合,连眼泪都笑出来了,心中升起一股久违的感动,暖洋洋的,很窝心。
这个女人还跟以前一样傻,傻得可爱,傻得让自己想流泪。
叶欢一直都知道她爱着自己,爱得连自我都失去了。
此番深情,何以消受?何以报还?
一笔又一笔的情债啊……
叶欢压下心中无数乱如杂草般的思绪,收敛起笑容,然后啪地立正,朝高胜男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肃声道:“警官同志,京城卫戍军区所属蓝剑特种大队一级士官叶欢,奉命向警官同志报到,就五日前军警联合行动,消灭公安部A级通缉犯古勇,并解救人质一案,特向警官同志陈述案情始末。”
办公室内死一般的寂静……
高胜男的眼珠子都快突出来了,不知过了多久,才吃吃道:“蓝……蓝剑特种大队?一级士官?是……是你吗?”
叶欢嘿嘿一笑:“是我,如假包换,刚升的官儿,军官证在口袋里还没捂热乎呢。”
高胜男狐疑的挑了挑眉梢:“真的?”
“真的。”
“你好好的怎么当兵去了?”
“此事说来话长,有一天我走在路上,看到一个卖黄碟儿的,上来一搭讪,原来卖黄碟只是他的掩饰,实际上他是搞传销的,他传销的产品就是黄碟,有意把我发展成下线……”
叶欢睁着眼睛胡说八道,却被高胜男打断了。
高胜男无力的扶着额头叹道:“叶欢,这么久不见,怎么你这满嘴胡诌的毛病还是一点没变?你难道就没一句实话?”
叶欢笑道:“故事没有娱乐性,没有悬念和高潮,怎么能让人民群众喜闻乐见呢?”
高胜男愣了很久,忽然反应过来:“你……你说五天前的军警联合行动,是不是说京城西站附近发生的那次枪战?”
“是啊。”
高胜男使劲甩甩头,今天这家伙带给她太多的意外了,实在让她无法适应。
“这件案子你也参与了?”
“不但参与了,而且还是主角。”
“同事报告里说的那个特种大队士兵冒充谈判专家的……就是你?”
提起这事儿叶欢就来劲了,兴冲冲道:“对,这事儿我干得太厉害了,我都忍不住佩服自己,老子活脱就是一单骑七进七出长坂坡的赵子龙呀,你是不知道,当时我控制了匪徒头子,那小子对我百般拉拢,除了美人计,啥招儿都用上了……”
高胜男呆呆的问道:“然后你各种坚贞不屈?”
叶欢一撇嘴:“哪能呀,当时匪徒头子说给我两百万,我说少了,让他给我一千万,人家不答应……”
“然……然后呢?”
叶欢一摊手:“然后谈崩了,后来就打起来了……”
高胜男:“……”
她很欣慰,数月不见,这贱人风采依旧,仍然那么的欠揍……
“不管怎么说……你真当兵了?”
“这句是真的。”
高胜男冷哼数声,道:“我不信,让我试试你的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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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不待叶欢反应,高胜男欺身上前,闪电般出手抓住了叶欢的手臂,扭身,发力,标准的过肩摔动作。
叶欢脚下却纹丝不动,如同老树般将根茎深扎进泥土中,脸上带着温和的微笑,看着高胜男因用力而涨得通红的俏脸。
高胜男不论用多大的力气,都无法撼动他半分,额角已沁出细细的香汗,喘着粗气气馁而惊奇的瞪着他。
叶欢悠悠叹息:“高胜男同志,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现在如果你再想强暴我,恐怕不大可能了,除非我自己主动岔开双腿让你日。”
第195章 叙旧
叶欢有很多话想说,高胜男也有很多话想问。
分别的这几个月,大家都有很多不同的际遇,也变了许多,叶欢为什么会去当兵,高胜男为什么会调到京城,叶欢的生活究竟发生了什么变故……
这些问题堵在嗓子眼里,却一时无法问出口。
因为情深,所以情怯。
过往的记忆涌上心头,高胜男心里只有快乐和心酸两种滋味在反复萦绕,想到那些和他在一起的点点滴滴,那些刻骨铭心,或许一点点荒唐的经历,这些都是只属于他和她的。
办公室里很静,静得仿佛能听到彼此的心跳声。
高胜男不喜欢这样的静,她有很多话想说的,然而面对他时,千言万语竟不知如何开口。
“叶欢,你的身手果然很强了。”高胜男笑道。
“军营里被人揍多了,不变强我会被那帮家伙活活揍死。”
门外传来细细的来往脚步声。
高胜男深吸一口气,压下了满腹欲诉的思念,这里是公安局的办公室,实在不是个叙旧的好地方。
“把你的手机给我。”高胜男朝他伸出手。
叶欢掏出手机给她,高胜男按了一串号码,然后递还给他。
“这是我的电话,你记好了,明天我休假,你也请个假出来吧。”高胜男没怎么变,一开口语气仍旧是那么的不容拒绝,一言而决。
叶欢的脸色顿时变得惊恐,忐忑。
“又开房?”
高胜男俏面染霞,飞起一脚把他踹出门。
“去香山啊,混蛋!”
……
又见故人,叶欢心里还是很高兴的。
这种高兴与男女之情无关,纯粹是因为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遇到了一个熟悉的人,熟悉代表着回忆,那些回忆里,美好与亲切总是占满了他的脑海。
开着悍马车跌跌撞撞回到营地,何平看着悍马车身上那一道道被刮擦的痕迹,心疼得蛋都快碎了。
“你开着车撞坦克去了?”何平的眼睛在喷火。
“意外,纯粹是意外,路上不小心撞了。”叶欢心虚的干笑。
“谁的责任?”何平挑挑眉。
“我的责任。”
“对方一点责任都没有?”
“一点都没有。”
“对方什么人?开的什么车?”
“对方是墙。”
何平:“……”
……
“交代你的事情办好了吗?警局那里已经录过口供了吧?”
叶欢愕然的看着何平……
何平面无表情的看着叶欢……
……
下午,鼻青脸肿的叶欢再次出现在警局。
“高警官,咱们除了月朦胧鸟朦胧的,能说点儿正事么?瞧我被揍的这满头包……”
……
阳春的香山飘荡着微微的香气,杜鹃花开,漫山浸染。
清晨入古寺,初日照高林。
绵长的石阶下,一男一女迈着细碎的步伐,缓缓朝山上走去。
今天的叶欢和高胜男都穿着便装,穿戴很普通,叶欢并不是喜欢打扮的人,身拥数亿资产仍将班尼路当成了不得的绝世名贵品牌就可以看得出他对衣着方面是多么的不上心。
高胜男出身官宦,父亲也是一省厅长,可谓权重位高,只是多年的艰苦朴素作风也直接影响了他的子女,高胜男并不像别的年轻女子那样喜欢逛街购物,买名牌衣服和高级化妆品,她的衣服永远是大众品牌,她的俏脸永远是素面朝天,干净清爽。
两人并排走在一起,就像一对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年轻恋人,任谁也不会想到男的是豪门少爷,女的也是高官闺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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