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品草根太子
第102章 偶遇
叶欢这辈子被人叫过无数次“流氓”,从小时候偷看女生放水开始,这个称呼一直伴随他的成长。
叶欢个人觉得无所谓,他从不觉得“君子”是什么光荣的称呼,也不觉得“流氓”就是罪恶——叶欢的是非观委实很模糊,只要他觉得应该做的事,他便做了,从不受所谓道德,善良等等观念的约束,所以他敢在电梯下公然偷窥女人的裙底,也敢为了责任犯下绑票的案子。
显然,今天不是叶欢的幸运日,他在商场碰见了一个他最不想碰见的女人,这女人不但骂他是流氓,而且前面还加了一个“臭”字。
奋力的掰开高胜男踩在自己脸上的高跟鞋,叶欢站起身,迎着高胜男愤怒的目光,讪讪一笑,很是尴尬。
这女人还真是正义感过剩啊,瞄瞄裙底怎么了?女人穿裙子出来不就是让男人瞄的吗?老子没有当街掀女人的裙子,实在已经称得上谦谦君子了好不好?
万分惊恐的指着高胜男身后,叶欢骇然大叫:“你妹妹没穿衣服跑出来了,光着屁股……”
高胜男一把揪过叶欢的衣领,恶声道:“少给我来这一套,老娘没妹妹,叶欢,你这臭流氓又犯到我手里了,走,跟我去警局!”
叶欢哀求道:“高警官,我不过就在商场里躺着休息一下,没那么大罪过吧?”
高胜男冷笑:“你躺着真是为了休息吗?眼睛一睁就看到各种各样的风景,你这种休息还真销魂呀。”
叶欢干巴巴的笑,带着几分求饶意味:“我为人民服务太累了,总要偶尔放松一下自己嘛……”
“你什么时候为人民服务过?”
“我不给人民添麻烦,就是为人民服务了。”
高胜男定定看着叶欢,忽然噗嗤一声,被他气笑了。
“这些天没见你,你还是跟以前一样混蛋,要我不抓你进警局也不是不行,只要……”
“只要怎样?”
高胜男抬手看了看表,道:“快到晚上了,我下班正到处闲逛,既然碰上你了,走,陪我去酒吧喝几杯,正愁没地方打发时间呢。”
说完她拉着叶欢便往外走。
叶欢左右环视一圈,意料之中的,他没找到猴子和张三的身影。
“俩孙子!”叶欢恨恨的骂道。
叶欢被高胜男拉得踉踉跄跄的走着,急了,欲挣脱道:“高警官,喝酒咱们就免了吧,你看咱们不是很熟,再说我这人酒品不好,喝多了怕把你那啥……”
高胜男头也不回道:“咱们都同过生死了,怎么不熟?至于你的酒品,没关系,不怕死你就尽管对我那啥吧,老娘当年在警校是搏击冠军,你这样儿的,老娘一出手保证你妈看到你都会立马报警……”
“为什么?”
“因为你已经被我揍得变成了你妈眼里的陌生人……”
“……”
……
宁海市中心广场的西侧,有一家名叫“1978”的酒吧,这家酒吧不像别的酒吧那么吵闹,客人虽不多,却都是些穿着高档西装的附近公司高管,下了班三三两两过来坐坐,看得出酒吧的老板是个很有格调而且有故事的人,这种格调无意间也吸引了同样有着各自故事的中年消费人群,幽暗的蓝色灯光下,淡淡的钢琴曲悠悠传扬,客人们各聚桌旁,轻声而优雅的说着话,画面颇有几分“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的意境。
高胜男拉着叶欢走进酒吧,然后在吧台处坐了下来,仿佛跟吧台里的酒保很熟悉,高胜男语气淡淡的叫了一瓶伏特加。
酒保刚准备拧开酒瓶,叶欢眼疾手快拦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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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着,开酒之前先说好,今天谁请客?”
高胜男使劲瞪着他:“叶欢,你现在已经是有钱人家的少爷了,怎么还是一副死要钱的臭德性?”
“有钱跟冤大头是两码事,你非把我拉来喝酒,总不能讹我吧?”叶欢仍旧一副市井混混精明市侩的嘴脸。
高胜男被气笑了:“你啊,这辈子没救了,又混帐又吝啬,真不知道我看上你哪一点……行了,我结账行吧?你就敞开肚皮喝吧。”
叶欢眼睛一亮,急忙对酒保道:“那咱们不喝伏特加了,世上几个喝伏特加的发了财?咱们喝轩尼诗,后面带一个叉叉一个圈圈的,嗯,就喝那种……”
酒保迟疑的看着高胜男,高胜男无奈的笑笑,这个家伙,无时无刻不让人恨得牙根痒痒——不,拳头痒痒。
“听他的,拿瓶轩尼诗XO,杯子加冰块。”高胜男淡淡吩咐道。
烈酒入喉,夹杂着几许冰块的凉意,五脏六腑感到一种冰火交融般刺激,叶欢长长呼出一口气,舒服。
高胜男明显比叶欢豪爽多了,脖子一仰,一整杯酒便入了她的喉。
叶欢咧嘴笑道:“现在才知道有钱真好,至少轩尼诗比二锅头好喝多了。”
高胜男盯着他,轻轻道:“你已经是有钱人了,比世上绝大部分人都有钱,似乎不必用羡慕的语气说这种话吧?”
“我妈是有钱人,但我不是,我仍然是穷人……”叶欢笑了笑,道:“不知道为什么,以前总对有钱人有一种非常仇视的心理,如今摇身一变,我也成了有钱人,现在我甚至连自己都恨上了……”
萧瑟的一笑,叶欢道:“……乔木告诉我,我这是对自我的一种否定心理,属于心理疾病,以前明明很仇视,誓不两立的对立阶级,如今自己的身份骤然便站到了仇人那一边去了,乔木说,这种价值观无法转换,便产生了心理障碍,也就是我们古人说的‘心魔’,心里有了一只魔鬼……呵呵,妈的,老子从小到大活得没病没痛,现在居然有病了,心理病是个什么鬼东西?”
高胜男静静的看着苦笑的叶欢,心中一刹那生出许多的柔情。
是啊,一个平凡落魄的市井混混,他的生活窘迫却平静,甚至他自己都很满足那种平静的生活,可命运却仿佛在捉弄他似的,父母来认他了,有钱有势了,极端不同的上流社会生活品质对他原有的草根价值观产生了冲击。
如果是普通人,想必很欣喜的接受这一切,把它当成上天的恩赐。
可叶欢不是普通人,他有自己的信念,有着许多固执的坚持,市井与高贵产生碰撞,只会让他更加迷惘,更加彷徨,他无力改变命运,挣扎却只能徒劳无功。
从窘困走进繁华,他最担心的,也许是怕自己会变得不再是自己了吧?
第103章 胜男问情
命运总是逼着人们不得不接受一切变化,由穷变富,由富变穷,喜欢这种安排的青云直上,不甘被安排的折戟沉沙,而敢于反抗安排的,才是真正的斗士。
叶欢不想做斗士,太累,可他也不想被安排,他希望能继续如今这样平静的生活,哪怕贫困也好,他是个不喜欢改变的人,无论有钱还是没钱,他仍如以前一样住着老楼,抽着软白沙,甚至买油条吃一根扔一根的豪言壮语都没舍得实现,每天早上趿着旧拖鞋,揉着眼屎跑到巷口炸油条的李老头儿那里,一块钱的油条非要还价到八毛,李老头儿到现在仍存着把他扔进油锅煎了的构思。
一群保镖不分日夜轮班守在巷口各处,严密注视着一切可疑人物,他们的目光焦点凝聚在一个穿着邋里邋遢的年轻人身上,而这个年轻人,却为了一根油条的VIP会员价跟李老头儿对喷着口水,口沫横飞。
这幅画面给人的视觉冲击太强烈,而它却是现实存在的。
这就是叶欢,一个不想改变,或者说害怕改变的草根。
1978酒吧里,高胜男的目光一直盯着叶欢,她的眼睛很锐利,仿佛想穿透他的内心,却被一扇门挡住,无法窥视最深处的真实。
高胜男是个敢爱敢恨的女人,她的恨来得凶猛炽烈,爱亦如是。她喜欢叶欢,于是毫不忸怩的大声宣告出来。
历经数次交往,高胜男知道,这个男人值得她爱,他像一坛酒,永远让女人迷醉,他像一杯咖啡,苦涩里散发出几丝香醇,他更像一瓶毒药,明知喝下是死,却让女人含笑饮尽……
高胜男苦笑,以前人家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她一直嗤之以鼻,女人怎么可能爱坏男人,女人的智商有这么低么?
现在她终于明白,一句俗话广为流传,必然有着它的原因。
一个正义感强烈的女警,爱上了一个吊儿郎当的混混,更可笑的是,这个混混竟然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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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郁的心情令高胜男的酒量增了不少,一瓶烈酒喝了一大半,她却觉得毫无醉意。
“叶欢,你现在跟以往不同,完全跨越了一个阶级,有没有想过你未来的人生是怎样的?”高胜男盯着他,她的眼睛很美,目光纯净黑亮。
叶欢愣了一下:“你在这个地方跟我探讨人生?”
高胜男笑了,意味深长:“你是不是觉得我喜欢你,所以现在应该和你探讨爱情,把你的乔木有意无意的贬低一下,再把我自己的优点夸大一下,好让我在你心里多加几分,为将来的争夫战争埋下伏笔?”
叶欢想点头,又止住,端起杯子喝酒,掩饰内心的尴尬。
高胜男直视叶欢的眼睛,缓缓道:“叶欢,你看错我了,我不是那种平凡庸俗的女人,乔木有乔木的好,我从来不否认,更不想贬低,不过乔木太傻,爱你爱得毫无条件,甚至失去了是非判断,你说什么做什么,她都毫无理由的接受和认同,我和她不一样,不错,我确实喜欢你,我喜欢你性格中坚毅勇敢,有责任有担当的一面,但我也讨厌你性格中好色猥琐,吊儿郎当的一面,我对你的喜欢并非全盘认同,而是有选择的。”
叶欢正眼看着高胜男,两人认识这么久,也许只有这一刻,叶欢才真正正视这个女人。
缓缓喝了一口酒,高胜男的脸颊渐渐浮现几丝红晕,像桃花般艳丽脱俗。
幽蓝的灯光照在她脸上,白皙中透着一种奇异的魅力,神秘而妖娆。
目光迷离的看着酒吧里男男女女,高胜男的嗓音有些沙哑低沉,似喃喃倾诉:“叶欢,我们的交集其实很少,几次相见都是处在对立面上,我们一直不曾深谈过,喜欢你是因为你感动过我,震撼过我,我对你产生了好奇,这种好奇促使我不停的探询了解,最后,我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我一直没想到,原来我在玩火……”
“我不瞒你,我的家世不错,出身在一个军人家庭,我的父亲当过兵,退伍后便分配进了警局,十几年熬炼,如今已是江南省公安厅的厅长,受父亲的影响,从小我就对军人和英雄有一种崇拜情结,我曾许过誓愿,将来我的白马王子一定要英武坚毅,是一位万马军中取上将头颅的少年英雄,可是,在这个浮华的都市,这个人人丧失了信仰的年代,怎么可能会出现这种英雄?直到那一天,银行劫案中,我遇到了你……”
高胜男的眼眶渐渐湿润:“那时的你,浑然不顾危险,与劫匪舍命相搏,警察冲进去的时候,你还掐着劫匪的脖子,力竭声嘶的大叫着还钱,当时我的心好像被什么东西狠狠撞了一下,既为你的勇敢而喝彩,也为你的悲壮而心痛,脑海中一个声音不停告诉我,这是个不一样的男人,这是个不平凡的男人,我要了解他,懂他的笑,懂他的苦,懂他的快乐,也懂他的悲伤……”
眼泪不停滑落脸庞,高胜男注视着朦胧中的叶欢,带着些许的哀伤。
“叶欢,你知道吗?我就是这样,一步一步,走进了自己给自己设下的囹圄,而你的逃避更让我如坠深渊,让我明白原来单相思是这么的痛苦……”
字字带泪的倾诉,令叶欢在沉默中深深震撼了。
他没想到高胜男对自己竟然用情如此,漂亮大方,干脆利落的女警,怎会对一个混混动了感情?
他想不通,他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好,如果一定要他找出自己一个优点的话,那就是情急之时有一股不要命的混蛋劲儿而已。
此时此刻,一个美丽的女警,娓娓诉说着对他的爱恋,叶欢感觉自己心中的某根心弦被拨动了。
男人一生中要面对许多诱惑,金钱,权势,美女,还有那欲断而不忍断的情丝。
眼前,此刻,叶欢正竭力抵抗着这种诱惑,他知道,只要他现在稍稍点头,被酒精刺激得有点醺然的高胜男肯定会不顾一切冲上来抱住他,亲吻他,酒吧里将会上演一幕许多男人眼红嫉妒的桥段。
他可以轻易成为桥段中的男主角。
情,对男人的诱惑是致命的,比金钱和权势更腐心蚀骨,沉迷忘返。
叶欢只是普通人,他必须老实承认,一刹那间,他有过动摇。
他一直是个狠不下心的男人,他不忍让任何人失望,他害怕看到别人失落无助的眼神。
牙齿咬得格格响,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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