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
鳎谄邮档纳罘绞街校辜涫鞘粲诩啪仓鳌!?br /> 这回她没有带着忠实的伙伴——白银,有点犹豫、有点迟疑慢慢走向一间准备打烊的商店。
“大叔,可以给我几只山鸡吗?”
满脸胡须的老板停下动作,呆呆地看着突然出现的女孩。他揉揉眼睛,确定自己没有看错。这种时间怎么会有顾客上门……还是位貌如天仙,带种高贵不可侵犯的少女。
“大叔,还有山鸡吗?”女孩又问了一次。
“……”老板还是没有回应。女孩可不知道这时的老板心中正起伏翻腾,不知来的人是鬼还是仙。
碰!“好痛!”
“老头子发什么呆!”老板娘看不下去了,用力敲了老板一个脑袋。“小姑娘要什么?”
“可以给我几只鸡吗?”
“喂!还不去准备!”老板娘骂了一声老板,又问:“是要活的,还是料理好的?”
“……”女孩好象有点不知所措,犹豫了一下回答:“准备好的。”
“那要几只?我们只剩……”老板娘娘转身看了一下才说:“胡椒鸡一只、半熟的预烤的两只、盐水鸡一只,其它的都没剩了。”
“……那我全要了。”
“老头子,剩下的全都包起来。”老板娘大嗓门的下令,又对女孩说:“你是外地来的吧?是来参加庆典的吧?”
女孩点点头。
“那些是谁要吃的,这么晚了?是才到来不及到城内找旅馆了吗?”
“不……我和同伴暂住城外。”
“哦……那是在外扎营。一定又是要伴着营火通宵狂欢。不过城外这一带不太安全,小姑娘可要小心一点。听说有可怕的猛兽出现,隔壁张老的牧场昨天才被叼走两只羊。你一个人来买东西可要小心夜路。”
“……谢谢。”
“好了,这是四只山鸡。”老板将鸡肉装成一大袋拿了过来。
“谢谢。”女孩接过山鸡,也将一枚硬币递给老板娘。
“一共是一金印又三十二钱……这罐烤肉酱送你。”
老板看看手中发亮的钱币就往柜台走。
“谢谢。”女孩接过烤肉酱,转身就走。
在柜台的老板娘喃喃的说:“外地人真有钱,一出手就是大金印……要找八金印又六十八钱……耶?小姑娘呢?”
“走了。”老板面无表情的说:“小姑娘的力气真大,四只大山鸡一手提着就走。”
“喂,还没找钱呢!”老板娘跑出门大喊,却完全见不到有任何人影。
“会不会是见鬼了?”老板用力地抓抓胡子,原来他不是真的面无表情,而是脸都吓到僵掉了。
“见你的大头鬼!快点收一收准备休息啦!”老板娘虽然口硬,却也觉得背脊发凉。
女孩一转眼就远离城市,到了树林。
一头巨大的银狼好象十分担心焦虑,不停地走来走去。一见到主人回来,马上摇着尾巴轻呼迎接。
女孩把买来的东西倒出来,摸摸银狼的头。
“白银,下次可不许再乱来了。那些羊是有人豢养的,抓不得。这里可不是绿海,凡事小心点好。”
“呜——”
“我知道,我也不怕。不过约了人见面,身后被一堆烦人的东西追缉总是麻烦。乖,就再忍耐个几天。”
太阳升起又走到了西方的尽头,只剩下半边脸还观望着大地。
夕阳的余晖照在雷震的脸上,感到光影变化的雷震抬起头看着快要没入地平线的太阳。
早到了一天,雷震的计画中出现了少有的空闲,趁着这个机会,他享受了一个平淡的下午。什么事也没作,只有偶尔看看闲书,坐在躺椅上晒晒太阳。
情参官孙姿和情研官华夏也随着长官偷闲。只有好动的季行云与情搜官一同出游。至于司符黄象则利用机会,与炎郡的政要多攀交情。身兼公关的符司可无法像军部那样,能多建立一分交情以后就多一分方便。
孙姿看着放松的雷震说道:“雷司令也会有这种放松、安详的神情,真是难得。”
“那你是指我平常都很严肃?”雷震马上改变神色,换回平日工作的态度。
“也不是啦……只是现在的感觉更友善,是因为季队长的关系吗?”
“当然不是!”以雷震的立场,他必需尽量作到公正无私,而他也尽力往这方面努力。雷震不希望会因季行云或雷霏而行事偏袒,至少尽量不要让人有这种感觉。雷震神情突然放松,嘴角略为上扬说道:“回来了。”
孙姿仔细聆听,过了几秒果然听到季行云兴高采烈的说话声。
大门打开,先进门的是情搜官——雷平。他是一位相貌平凡的男子,长得不高、不胖、不矮又不廋,脸是属于很大众化的脸、大众化身材的男士。平常在军部的存在感并不强烈,不过对于情报的搜集却很有一手。雷震在无意间发现他在与同事谈论很隐秘的八卦事件,好奇询问之下才发现他的“特长”,于是全力提拔让他比同期的弟兄早了好几年坐上太尉之位。
见到季行云欣喜之貌,见到他手上大包小包的就知道他一定玩得十分愉快。雷震拉铃叫了服务生,说道:“雷平、小云辛苦奔波一天也累了。让我叫点精致的餐点,今晚大伙就尽情享用。”
本来在一旁默默不语的情研官华夏这时才开口说道:“托季队长的福,我们也沾光了。”
“没这回事。”雷震强调:“难得出来,特别让大家尽兴一下。”
百草舍像是在贵宾房的外面安置了服务人员随时待命,侍者在铃响后马上就出现。
“……金针素菇、百草朝花、还有淡卤小骨。点心就来份综合拼盘,水果请送上时节的佳果。”雷震一口气点了近二十道餐点。
“会不会太多了?”季行云在茶馆的经验还记忆犹新,炎郡的东西可是经济实惠,十多道菜不是可以摆满整整三大桌。
“明天起可就忙碌了,不如利用今日先放松一下。后天要观看庆典,接着还要跟炎郡的议长、督军、司符、主簿、司总、参军进行一连串的研讨,可没心情享受。”
“还是队长你好,炎郡的武议团忙着招呼都郡和武郡的人员,可让你偷闲了。”情参官孙姿羡慕的说。
“嘿——”季行云脸上的表情也不知是得意还是不好思意……也许都有。
过了一会,侍者将晚餐一道道地呈上。见到正常大小的盘子,平常份量菜色,季行云松了口气。
见到季行云奇怪的举动,雷平问道:“怎么了?”
“我还以为会见到堆得像小山的餐盘,想不到和南城的差不多。”
“噗——”情研官华夏忍不住笑出来,马上说道:“失礼了季队长。不过你多虑了。百草舍可是接待外宾国际级的招待所,当然跟炎郡民间的习惯不会一样。”
“原来如此,不过炎郡的饮食习惯还真吓人。”
“也不能这样说。炎郡以农为生,大多为地人,多半不习武,为了应付大量的劳动食量自然也大。而且农地广阔,往往由家中的妇女一次将好几人份的午餐送往农地。在这种情况之下,发展出来的饮食自然不会是精致取向。为了方便往往将各种营养的食物混在一起,变成一大盘、一大锅。至于像百草舍这种地方的顾客往往都是外来客,自然不会端出让外地人觉得恐怖的菜色。”
“其实不提量,炎郡的料理可是很有风味。唯一的缺点就是咸了点。”季行云道。
“这也是因为务农的关系,是为了补充长期在太阳下劳动流失的盐分。”
遇到了对炎郡有研究的情研官,可让季行云的求知欲高升。季行云这时也暗骂父亲,要他背了一堆无用的书本,连最基本的民风也见不到,老是介绍一些极少数民族的习性和非常奇特的风俗,根本就遇不到那些传说中的种族与民俗。
“那不知道在路上时常看到的大蜗牛是作什么用的?说是宠物也太奇怪了,再热门也不可能家家户户都饲养,而且又大、行动又慢真不知道有何作用……总不会是要养来吃的吧。”季行云把一直放在心中的问题拿出来。
“你是说炎蜗。这可是炎郡最重要的生财工具,就连炎郡的标志都是依炎蜗的形象简画而成。关于炎蜗应该请教司农大人,因为那可是协助农产的特殊生物。”
季行云的好奇心大炽,问道:“大蜗牛能够协助农夫工作,还真是第一次听到。”
华夏顺顺胡子,才慢慢地说:“炎蜗运用不当的话,也是可怕的害虫。不过在除草、施肥方面可就效用惊人。别看它走得慢,所经之处会把土地上的草本植物食尽,就连藏在地下的种子也不放过。再加上所经之处会留下一种粘稠的分泌物,这可又是激刺植物生长的宝物。也许是它把食物一次清空,怕以后会断粮所以也留下帮助植物生长的良方。不过这么一来,栽种的农人可就大忙了。不但是扫除杂草,还可以让作物长得更快更旺。现在也还有人专门饲养炎蜗,搜集其分泌物制成肥料呢!”
“难怪炎蜗对炎郡这么重要,会受欢迎与重视也是其来有自。”
“那也不见得,很久以前炎蜗可是耕作者的头号大敌。它们才不管是作物还是杂草,全部都会清光。就是到了现在家家户户对炎蜗也是小心管理。比方果农将炎蜗放到果树间除草,可是一不注意让它上了果树,那棵树可就毁了。不过这种情形应该不太会发生了,毕竟炎郡利用炎蜗也有几百年的历史,早就摸透炎蜗的习性。”
“那炎蜗这么好用,怎么不推广到各处呢?”季行云天真的问。
“这……呃我也不清楚。”
雷震代为回答:“人的习惯可是不容易改变,要炎郡以外的人接受炎蜗这种长相不讨好,像是害虫的生物并不容易。而且炎蜗是炎郡至宝,在私心的作祟下恐怕也不大愿意对外输出。不然炎郡的农产地位很容易就被取代。”
“是吗……真是可惜。”季行云似乎十分失望。
五人谈天用餐十分尽兴,太阳西沉之后黄象和他的参谋也跟着加入。近十人一起渡过轻松愉快的夜晚。
~第六章 巧遇佳人~
庆典当日,万头钻动热闹非凡。前两天季行云在盛叶走动,也不觉得有涌入多少人员。却不知盛叶广阔,再加上在南城平时就是人烟杂沓,让他不觉有多少人参加这场法天的盛典。
现在不论当地的民众、外来祝贺的使团商旅全都集中到盛叶的春苏广场。这个可以容纳五十万人的大广场也变得拥挤非常。
听完炎郡议长有点无聊、有点沉闷的演讲后,就开始一连串的庆祝表演。
广场上各种表演让季行云看得眼花撩乱,一般人大概没有这种困扰,因为平常人又不是坐在可以观全场的贵宾席上,也没有超人的眼力可以看清全场。兴奋非常的季行云反而困扰不知要注意什么,只能走马看花,这也注意一下,那也观看一下。不过最观注的还是主场上炎郡官方排的大形表演。
到了快中午,在礼台前的炎郡传统舞蹈群正退场,雷震在嘈杂中拍拍他的肩膀,说道:“重头戏来了。祈福的仪式要开始了。最令人感动的一刻。”
雷震指向旁边的礼台,议长等人已经退开。
一种凝重的气氛充斥其上,无形的压力开始笼罩在整个春苏广场。挤满数十万人的广场渐渐变得安静,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礼台之上。台上这时无中生有地开始冒出烟雾,烟雾四散,季行云发现这种烟雾不知是何物质,不冷不热,又无臭无味,难道只是单单营造气氛之用。
这时季行云以他独特的真气感应,发现在礼台之上竟然飘浮着一颗小小的光球,不到拳头大小的光球蕴含惊人的能量。
骤然由小光球内发出万道光芒遮掩整座礼台,就连天上的烈日也为之逊色。
不光靠双目、不单依赖双耳的季行云感应到有一个人用超乎想象的速度疾速接近,在光芒渐弱之刻及时登上了礼台。然后光芒渐弱、渐淡,人影也呈现在万人之前。
要说他的打扮,季行云只能用华而不实来形容。真难想象身穿那一身衣物是怎么高速奔驰。反观广场上的众人却是痴痴地看着,有如朝圣一般,甚至一些人就地跪拜。
那样的穿著,说是由天而降的使者也不夸张,就如寺庙、神院中的壁画,他(她?)还特意卷了近十道长的丝绢,也不知是不是地心引力在他身边无法产生作用,那些长丝以他为中心就向外飘扬。而季行云肯定绝对不是风吹飘起。
更让人觉得他会是神佛降世的原因,是他身后还浮着五颗像是水晶般的光珠,每一颗光珠都宛如活物,散发着不同的光彩。
如果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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