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魔倾城录 全本作者:桃次郎
想想看吧!我们三人,原本天各一方,依照各自的宿命来到朱雀。从相识到相知,如今又兄弟相称,这难道不是前世修来的缘分?
请原谅在下出言不逊,请原谅在下小题大作,我希望,腥风血雨也罢,刀光剑影也罢,大家都能平平安安携手共度……
而今是兄弟三人,将来仍是三兄弟!
直到头发白了,牙齿落了,也还永远在一起!
天堂一起上,地狱一起下,来生仍还作兄弟!
老雷是为了完成任务。
阿介是为了自由理想。
我呢?
我只是随遇而安。
与其闯荡江湖,和末日众拼命,在下更想去凤凰城找水月殿下,过平平凡凡的生活。
可谁叫我生性随遇而安呢!自从遇上你们,去凤凰的心反而淡了。只要大家能在一起,无论在哪,我都很快乐。
你们怎么想?
倾城希望得到同样的答案。
咱们三兄弟,阿介武功最高,老雷魔法最好,我最没用。
如此说来,集体修行的计划真有点儿自私呢!我希望借助你们的力量提高自己的实力。
末日真理教并非只有喽罗,能够在思想控制甚严的孔雀帝国成为合法宗教,三女神的实力绝对不容小觑。
不想死在末日众手中,不想和大家分开,在下只有提高战力──虽然并不喜欢战斗。
倾城愿意开诚布公,一切与大家共享──虽然我所知不多。”
凝视着雷烽与龙之介,倾城眸中那抹海蓝啊,如此诚挚,如此深情,如此一望无际……
倾城·蓝也开始觉醒了。
雷烽:“……你是老大!”
龙之介:“事情办完了,大家一起去凤凰。”
小飞侠:“……呜呜哇。”(我也是兄弟。)“虽然是修炼,但也不是跑到深山老林去。我设想的计划很宽松,重要得不是形式而是意识。
第一阶段:集思广益我们每天空闲时就把自己的武功或者魔法心得拿出来交流;有好的设想就提出来,大家一起参悟;遇到问题就一起解决,共度难关。
第二阶段:取长补短光集思广益还不够,必须还得取长补短,要根据自己的特点加以改进和改良。例如我的神龙九天变。阿介,你完全可以在‘瞬移’的基础上加以强化。凭你的天赋,完全可以超越我甚至水月殿下对它的理解,变成你自己的绝学。
老雷,倘若巴哈姆特大人尚在人世,你的魔导破坏力必将让他大吃一惊。若不嫌倾城愚笨,以后你就教我黑魔法吧。当然,在白魔法方面我也会竭尽全力帮助你。呵呵……咱们可不能太专业了。”
雷烽点头应是,心里却有点惭愧。倾城仅凭普通结界魔法就挡住了自己的禁咒,说到魔导力,自己实在远不及他。狭巷血战之后,他就有学习白魔法的心思了,倾城肯教他,实在是求之不得。
“叶子,我听你的……不过……我想先学‘神明之眼’。”
“没问题。”倾城笑着答应了。
除了集体修炼计划,倾城还提出了初步的协同作战理论。
“我个人认为,打架也是一门大学问。两人单挑,实力是判断胜负的决定性因素;但若是多人混战,战术的作用就不可小觑了。
当然,由于格斗经验不足,我的认识不一定正确。阿介,老雷,有不妥的地方你们要提醒哦……我们三人既然成心跟末日真理教作对,今后肯定少不了以少对多的混战,协同作战就很重要了。
咱们只有三个人,从阵形上看,只有三角和直线两种选择。”
说着,倾城取出三颗棋子摆在桌子上,代替三人。
“三角形最稳定,我们的战术就以三角型为核心。
咱们三人相比,我的倾城一刀斩威力较强,攻击面也较大,最适合正面进攻。
阿介的二意神枪速度最快,再加上‘瞬移’,最适合作为援护。
老雷的魔法攻击力最强,杀伤范围也最广,只可惜咒文吟唱时间太长,必须有充足的时间来准备。
正面进攻时,把我放在面对敌人的那个顶点;阿介则左右两侧策应,待机而动;老雷就在我正后方,有我和阿介的保护,你可以专心准备发动攻击性魔法。
一旦魔法准备完毕,就换老雷在最前方发动魔法攻击。阿介则紧贴老雷身侧,利用你的机动性和反应力保护他,不要让人偷袭老雷。我则退到后面,立刻发动结界或辅助魔法,免得我们自己也被殃及池。
阿介,你的速度快,反应最敏捷。局势不利时,你是突围的第一好手,这时候你就在前方开道,帮我和老雷杀出条血路。
当然,‘三角换位’只是一种战术,当用则用,万万不可墨守成规,随机应变才是不二法门。”
倾城阐述完自己的理论,龙之介也根据自己的经验提出了一些改进方案。雷烽虽然没见过什么大阵仗,毕竟是来自21世纪的现代世界,多少还了解点战术思想。凭着记忆中残缺不全的《三十六计》,他也提出了不少好建议。
一翻热烈的讨论后,“三角换位”战术就初步定了下来,成为日后“疾风迅雷组”屡屡死里逃生,乃至名扬天下的法宝。
作战会议胜利结束,依靠睿智的头脑和天才的统御能力,倾城得到了龙之介和雷烽的衷心钦佩,成为无可争议的领袖。组织虽小,却锻炼出他的统帅能力。日后的孔雀动乱及稷下风云中,他能够一统人神两界,成就一代“神王”伟业,正得益于今日小小的F&S。
计划定好了,目标也明确了。下一步该怎么办?
必须得打探末日真理教的消息才行。
想想平日里玩的RPG游戏,雷烽眉头一皱计上心来。
“啪!”猛的一拍桌子,他大叫道:“小二,过来!大爷有话问你。”
“哎!来咯……大爷,有何吩咐?”这种江湖“大爷”小二见多了,当然不敢怠慢。
“我来问你!可晓得末日真理教?”“大爷”按照游戏中的规则问道。
“知道啊知道!真理教的罗将神仙子好漂亮呀……”说着口水都流了出来。
“哇哈哈哈哈哈哈……果然如此。她在哪里?”
“就在城南的南极庄园!听说为了推广教义,罗将神仙子最近要举行一个‘末日真理武道会’呐……告示就帖在城首府的围墙上,三位大爷没看见么?哎……可惜我不会武……有巨额奖金呢。”
第七章末日武道会
企鹅城的布局很规整,四通八达的街道都以经纬命名,将建筑群分割成小方块,棋子般整齐的排列在同样方方正正的城郭中。
城守府就位于棋盘正中,无论身在何处,经由哪条道路,都能轻松的找到它府门前高耸入云的企鹅雕塑就是最好的路标。
企鹅城地处孔雀帝国中部,气候温暖潮湿四季如春。如此环境为何会以“企鹅”命名呢?旧世界的典籍中,企鹅明明是严寒与冰雪的代名词,与这座素有“春城”美名的大都市实在有点儿风马牛不相及。
“企鹅城”是旧世界的“遗腹子”,在孔雀帝国建立之前就存在了,命名的真正原因已不可考。正因如此,关于这方面的传说也就特别多。
其中流传最广的传说是这样讲述的:旧世界灭亡时,毁灭性的大灾难导致了地壳变动,原本温暖湿润的朱雀(原来当然不叫朱雀)变成了冰雪覆盖的寒冷大陆。不适应气候突变的朱雀人大批死亡,几百年过去了,情况仍无改观,人族面临绝种的危险。
就在此时,一位神奇的女魔法师吹着笛子自天边走来,走过冰天雪地,来到现在的“企鹅城”当然,那时侯它还只是一个小村庄——数以万计的企鹅跟在她的身后,追随着笛声,蹒跚而行。
“可否给过路人一口水喝?”面对惊诧的村民,美丽的小女孩微笑着请求道。
虽然生活困苦,好客的村民们还是热情的招待了远道而来的客人。
作为答谢,少女魔法师把企鹅们留在了村里,自己则飘然而去,从此便不知所踪,没人知道她的下落……
依靠企鹅作为食物,村人们度过了漫长的冬季。以后的日子里,他们学会了养殖企鹅,学会了用企鹅皮缝制衣服,用企鹅的油脂取暖照明……总而言之,是企鹅帮助他们生存了下来。为了纪念企鹅的功绩,人们就将这里命名为企鹅村。再到后来,随着人口的增多,企鹅村的人口逐渐增多,地域逐渐扩大,最终发展为一个独立城镇就是现在企鹅城的前身。
之后又过了不知几世几劫,朱雀大陆的气候渐渐复原,人类也开始了复兴,为了争夺生存空间,终于开始了群雄割据的“大战乱”时期。
从那时起,这一代的气候就不再适合企鹅生存,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群远方的客人们渐渐消亡。尽管如此,企鹅城还是将它作为自己的标志,并修建了巨大的企鹅雕塑,使之万世不朽。
直到一百多年前,企鹅城出身的阴阳浩然以“春江王”为号加入了这场逐鹿天下的游戏,并最终取得了胜利,成为了孔雀帝国的开国皇帝。
阴阳浩然征战多年未尝败绩,,无论敌友皆深敬畏之,称其号而不敢直呼其名,久而久之,大家也就当他姓“春江”而忘记“阴阳”的本姓。其继承人为了追溯前辈遗风,干脆改姓春江,至此开始了延续至今的春江王朝。
“哦……原来水月殿下本该叫作“阴阳水月”才对呀……”茶馆里的倾城恍然大悟。八方夜雨楼的第一层既是茶馆又兼作书店,倾城就是在喝早茶的当儿找到了这本介绍企鹅城风俗传说的小册子。
他向来爱书如名,住店几天来早就成了这家“博文斋”书店的长客。店老板也是读书人出身,对倾城格外照顾,特许他随便看书,买不买倒无所谓。
“真是好人。”倾城想。
他却不知道,自从他来店里看书后,“博文斋”的客人骤然暴增,一天的光顾率就远远超过往常一周的总和。店里生意自然大好,连带着茶馆的买卖也更加红火起来。
古怪的是绝大多数客人似乎并非成心买书,每每随便拣上一本就买,买完了还不肯走,装作翻看,眼睛却一个劲的望倾城身上瞟。
有那胆子大些的,就想尽千方百计跟倾城搭讪,什么“天气不错呀”之类的话每天都要重复近百次。倾城天性和气,无论对方身份贵贱相貌丑俊,一律都要敷衍几句。乐的那些小子们个个像是中了大奖似的,走起路来都还飘飘然的一路飘回家去,明天再来。
“大家好象都很喜欢聊天的样子……”当事人却一点儿也不了解自己那“致命”的魅力,还以为企鹅人都很健谈呢。
雷烽与龙之介当然旁观者清,但却不肯告诉倾城真相。
为什么呢?原因很简单。
“作为叶倾城大小姐的出场费,你们在八方夜雨楼的住宿费伙食费一律全免!”几天前的夜里,夜雨楼大老板当着他俩的面作出承诺。
“不太好吧……再说……倾城是……”龙之介犹豫不决。
“哈哈哈……没问题!成交!”一把捂住他的嘴,狡猾的雷烽代表倾城签下了“卖身契”。
就这样,倾城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了八方夜雨楼的商标小姐,每天都有大批本地人或外地游客幕名而来,欣赏他“倾城大小姐”的“倾城绝色”。
最恐怖的还在后面据八方夜雨楼专门统计,客人的二次光顾率竟然高达百分之百!
唉……现在大老板整天绞尽脑汁琢磨的事儿,就是怎样才能把“倾城大小姐”多留几日咯……
“叶子,走咯……”雷烽来叫他了。他们说好了今天上午要去看末日真理教的武道会告示。
“好的……”倾城恋恋不舍的合上书。
“喂……别忘了穿上。”龙之介扔过一件宽大的黑布斗篷。
“嗳?天气好好的,干吗穿斗篷?”皱了下儿鼻子,他有点儿不高兴了。倾城不喜欢黑色的衣服,更不喜欢把头遮住。
“这是我们的标志看,老雷和我不也一样?”龙之介答到。
“可是……我穿白色的不行吗?”
“好啦好啦!叶子,干吗挑挑拣拣,像个……”
“住口!我穿就是!”打断雷烽的话,倾城赌气穿上斗篷。他最怕别人把他比作女人。
“果然……”龙之介和雷烽相视一笑,满脸得意。
“标志”只是借口,不想倾城在大庭广众下暴露“芳踪”,引起全城交通堵塞才是实话。
“快点哦……”我们在外面等你。两个做贼心虚的家伙先跑了。
不情愿的套上斗篷,倾城交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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