窥(她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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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窥

  作者:王稼骏

  在写这本书的过程中,有太多人偷看,导致本书的原名都被偷走。

  “偷”走了,无他法,只得徒留孤零零的一个“窥”字作书名了。

  第一章:

  我被学校退学了。

  虽然学校坚持认为他们只是劝退,退学主要取决于我个人的决定。可从头到尾我什么决定也没做,就卷着铺盖被赶出了寝室。

  我平日里也算个性情温和、乐于助人的人,同学吵架劝劝架,同学打架拉拉架。

  后来有同学告诫我,不要老是去把劝架的同学拉开,这样容易引起公愤。

  关于退学,校方给出的理由是:上课时间,教唆其他同学破坏学校公共财物。

  事实上,那是在一节我们完全不知所云的外语课堂上,同桌汪克稍稍发挥了一下想象力,从英语老师的皮肤颜色和嘴唇厚度联想到了NBA球星乔丹,突发奇想提出让我教他打篮球。

  我这个人向来讲究效率,立马起身带着他到操场上,教他怎样用篮球“砸”篮框。汪克不知着了什么魔,一口气连丢带抛,连着扔了二十个球,无一入篮。

  篮筐发出阵阵“哐啷哐啷”的声音,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们在这里打铁。

  汪克一气愤,用力把篮球一扔。

  这一次,他的准度让我想到了王义夫,正中操场角落里一辆本田轿车的引擎盖。

  “咣——”引擎盖立刻凹下去一块,汪克不慌不忙地分析道:“听这声音,明显这车用的铁还没篮框好。”

  我说:“你不去当铁匠真是浪费了。”

  我俩公然旷工的行为让英语老师面子有点挂不住,向校长施压要求处分违纪分子。

  主要原因是汪克砸的那辆车的主人,就是他。

  一位怎么看都像教体育而不是教英文的教师,能长期霸占这个职位,想必上头有人。

  迫于压力,校长在几天后的早操前公布了处分结果。我被劝退,校长当着全校人的面狠狠地“劝”了我一通,让我成为了炮灰。汪克虽然砸了老师的车,但校长认为老师将操场作为停车场也是不对的,所以汪克记过。

  在这件事上我的确犯了错,错在没有事先弄清楚汪克和校长的父子关系。

  我成为了校长丢炮保子这步妙棋的牺牲品。

  离校当日,我受到了偶像级的欢送,不明真相的一小撮同学都以为是我自己毅然决定退学的。

  自动退学这样的事情就好比在马路上见义勇为,大家都想做却没胆做,一旦有人做了,大伙都觉得你是个人物。

  自认为了解我的几个同学私下议论着:这小子办事效率真不是吹的。

  更让我吃惊的是,我竟收到了进入该校以来的第一份礼物。

  一个眼中充满着无限敬仰的男同学,将一件红色的外套塞给了我。回家一看,这衣服的尺码压根就是童装,没法穿。

  若干年后,我逛街时发现这件衣服的牌子原来叫美特斯邦威,海报上的广告语这样写道:不走寻常路。

  好友汪克心感愧疚,过来拍拍我的肩膀,递给我一物,说:“这是我十岁的生日礼物,据说还值几个钱,反正我对它也没兴趣,既然他们不让你拍球,那你就回去拍拍照吧!”

  从此,我有了一件可以打发无聊光阴的单反相机。

  一定程度上,这架价格不菲的相机在心理上挽回了些许退学的难过和失落。

  从寝室搬出来以后,我才体会到群居的好处,独居的房租就是很大一笔开销,大到我都没钱吃饭了。我终于明白为什么独行的野生老虎那么少了。

  不得已,我只能变卖手头仅有的值钱物品。我平时兴趣爱好不多,收集古董旧币算一个,好不容易找了套廉价的一居室,我用几枚和这房子一样年纪的钱币,代替了房租,顺利入住。

  赋闲家中的我,除了逛逛网上的论坛之外,弄清楚这台单反相机的各个功能就成为这段时间里我的头号消遣了。

  论坛里总会有些奇奇怪怪的新闻,我也喜欢研究稀奇古怪的事情,在找相机使用说明的时候总会被一些新闻所吸引。

  艳照门和周老虎这两则与照相机有关的帖子,人气非常劲爆,有意思的是,两个帖子的主角起初都竭力否认,拍了艳照的死活不承认照片里那是自己,没拍到老虎的咬定照片是自己亲手所为。

  结果事实胜于雄辩,两个爱吹牛的主角最终一个丢了工作,一个丢了自由。

  社会真是变了,变得就像女人的胸部,只要当事人抱着打死也不说的大无畏精神,除非硅凝胶自己掉出来,否则人民群众只能和警察一样,极难区分出真凶和假胸。

  另外,我还比较关注另一个叫做“探寻上海滩价值千万宝藏”的帖子。

  帖子里说,在十年动乱时期的上海,有人在市区某处藏下了一件价值千万的宝藏,之后的半个世纪藏宝之人不知所踪,而最近却不知从何处流出了一张藏宝图。发贴人自称掌握了这张藏宝图,但无力独自破解此图,所以希望有人能够帮忙解开藏宝图上的秘密。发贴人承诺,提供线索者定会有不菲的报酬。

  帖子最下面附上了那张发帖人所说的神秘藏宝图,和那些传说中的藏宝图不同,这张图上仅仅是一局杀到中盘的围棋。

  帖子发了一个月,人气不减,因为涉及到了群众喜闻乐见的东西——钱,所以论坛上有不少人就像买彩票一样,胡诌几句权当为发帖人出谋划策,万一瞎猫碰到死耗子,也能小富一笔。但这群投机分子里始终未能有人解开这盘棋。

  尽管我对古玩宝藏颇有兴趣,可比起这盘我一窍不通的围棋,单反相机的使用原理更浅显易懂。

  我在论坛里查了些相机基本的操作技巧,什么光圈啊,快门啊,焦距啊,统统入门以后,我第一次决定拍摄外景。

  我把镜头对准了房间的窗外,那是一幢新建成的高档酒店式公寓,公寓楼层不高,差不多和我家楼顶的水箱一样高。可自从它建成以来,我就再也没在这个窗口前见过太阳公公了。

  公寓楼造得很欧式,灰色的外墙上开着一扇扇大幅的落地窗,窗的周围还有漂亮的浮雕。

  虽然我家住的不算高,但在镜头之下仍有不少房间一览无余。

  窗外的这幢房子,就像小女孩的袖珍房间,我以上帝的视角观察着它。

  那些没拉窗帘的房间都成了我的摄影作品,浑然不觉的房间主人更是绝佳的素材。

  肥胖的中年妇女在跑步机上挥汗如雨;一对恩爱的小夫妻在家招待着来访的朋友们。

  尽管都是些再平常不过的事,但从镜头里看见这些,还是觉得很新奇。

  我开始热衷于记录他们的日常生活作息,从每个人所做的事情中分析他们的性格特点。

  例如:小夫妻人前扮亲昵人后又形同陌路,一个睡床,一个睡沙发,大有老死不相往来之势。有时邻居跑步机的噪音,也会引起他俩的内战,原因是他们总是互相推诿着让对方去和邻居交涉。

  为了配合这样精彩的节目,我有时也会收听自己楼上邻居主播的中年夫妻档吵架电台,在视听混合效果的震撼下,我对现代婚姻的看法有所改变,我认为结婚其实是对人的口才、智力、体力以及意志力的综合考验,难怪人们总说结了婚的人会更成熟。

  我生活在不断窥探他人的生活中无法自拔,就像一周等一集的美剧追随者们。

  直到有一天,她进入了我的世界,准确地说,是视界。

  她是对面最神秘的住户,第一眼看见她,我的眼睛就被她的美艳灼伤,脑海中深深烙下了她的影像,久久不舍忘怀。

  发掘出这样一位绝世美女,令我彻底失去了对其他窗户的兴趣。

  我花在她身上的时间占到了每天的三分之二,除了睡觉和如厕,连饭都是在照相机的镜头前吃的。

  没日没夜的监视,不仅是出于我对美好事物的向往,同时是因为我发现了她与我的共同点。

  我们同样无所事事,一整天都不会迈出家门一步。

  她不上班,至少不用出门上班,每天按时睡觉,按时吃饭,偶尔会在电脑前坐上一两个小时。每当阳光明媚的下午,她就会在阳台的躺椅上惬意地看书,生活得就像上班一样有规律。

  起初我以为她一定是位传说中的二奶,年轻、漂亮,在高档的房子里等着不知什么时候出现的出资人。

  但这些天来,我幻想中血脉喷张的激情场面一次也没见过。

  更奇怪的是,她竟然连一个访客也没有。她虽偶有外出,也从没超过两个小时。

  这些天来,只有一个晚上出现了反常情况。

  那晚,有一男一女两个人去找她,男人染了一脑袋金黄色的头发,走路的样子看起来有点奇怪。

  敲开门后女人离开了,男人独自一人走进了房间。

  房间里没有开灯,但我知道她在里面。除了那天早晨她外出买过一大袋药物之类的东西外,我就再也没有看见她离开过房间。

  我只恨自己没有配备美帝国主义邪恶的夜视仪,错过了一场激情好戏。

  这个晚上,楼上夫妻的争吵激情四溢,大有盖过对面艳情戏之势。我的眼睛几次离开了照相机,因为楼上的骂词实在太过震撼了。

  对面房间的灯一整晚没亮过,我也没有亲眼看见那个黄毛男人离开。

  除去这个小小的插曲,她和外界唯一的联系,除了每日都会响起的手机之外,就只有遥望她的我了。

  她每天都会接到电话,她通话时严肃的表情,就像是在谈论很严肃的问题。每当挂完电话,她都会抚头沉思片刻,过一会儿后,她才恢复原状。

  每每入夜时分,她曼妙的身材在窗帘后化为诱人的阴影,我最原始的冲动被点燃,用镜头记录着一张张勾人欲火的照片。

  我承认这样做是不道德的行为,我的动机也不够单纯。我希望能找到与她结识的机会,发展出一段缠绵悱恻的感情。毕竟美女当前,能自称是心如止水的人,如果不是修行多年的高僧,那就是伪君子。

  由于诸如校长之类的伪君子我十分讨厌,所以不惜弃明投暗自毁清誉,加入小人的阵营。

  很快,一次意外,让小人和美人有了面对面的机会。

  我家门前的那条路叫做光荣路,这个路名起得恰如其分,它就好比解放年代光荣妈妈的肚子,几年来挖水管的、排电缆的,让它“光荣”了好几次。

  施工期间,总会碰巧挖断电线,而每次碰巧又都是挖断我家的那根。好像“施工期间如有带来不便,请居民谅解”这句安民通告就是为我一个人写的。

  当电源再度被工人们准确无误挖断的时候,正好碰上我现在的兴趣爱好不怎么需要照明,置身漆黑的环境中有助于我集中注意力。

  对面房间里的她身着轻薄的睡衣,在柔和的灯光下,半隐半现的身体令我想入非非。我第一次对从未挖断过对面公寓电缆的工人表示感激。

  今天的她有点心神不宁,在厨房和浴室之间来来回回了好几次,连窗帘都忘记拉上。

  我尝试调整焦距,想看清她究竟在忙些什么,于是把相机支架往窗口挪了挪。

  她居然满手是血,正从浴室捧出一团血肉模糊的东西,丢进厨房的黑色塑胶袋中。

  突然,来电了。

  她猛然抬头,在镜头中与我四目相对。

  完了,被发现了。

  停电时,我忘记关上灯,想必深夜十二点,这幢楼只有我一家在通电后亮起了灯。

  我慌忙蹲下身子,爬到开关旁,赶紧熄了灯。

  四周一片寂静,我只听见自己的心在怦怦作响。

  偷窥这种事情要是被发现,不但要吃官司,名声还会比偷看女厕所的更臭,我这属于男女老少通吃,其实我想看的根本就没看到,看到的却是不该看的。这绝对属于出去剪羊毛,结果把自己推成了秃瓢的亏本买卖。

  我纠结了五分钟,做贼似地探出头去,再度望向对面的公寓楼。

  面对面的两幢楼都已经熄了灯,楼房之间的小路又没安装路灯,窗外一片深不见底的阴暗。她已经拉起了窗帘,也关了灯。

  我不知此时她是否躲在窗后面,也在查看我这边的动静。

  她可能报了警,一阵警笛声由远至近。

  传说中出警时的大张旗鼓是为了震慑罪犯,而我看来,上级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