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经
背嗦愕纳硖濉⑼纯嗟呐で芨且恢只蔚母泄俅碳ぁT谑┮苑傩袒蛑笮痰墓愠∩希蚴峭逗拥那疟撸帕凶判矶嘈√奂判矶嘈》罚蛑毕裨诟厦砘帷#保叮福蹦辏辣纯说厍囊患冶ㄖ缴系亲牛骸霸诰嗟钡卮笤及胄∈甭烦痰牡胤阶サ搅宋甯雠祝渲辛礁鲆驯煌度胨校渌鲆不峋】焓艿酵χ谩5钡赜写笈娜饲巴劭词悼觯渲杏懈瞿鹁粕痰亩樱镒怕泶掖业馗下非巴劭矗砺渎恚ざ狭司惫恰!笨蠢矗甯龀嗦愕呐拙」苊媪偎蹋故歉锫淼暮蒙绞┘恿四Хā?br /> 这样摧残女性,是真正恶魔的行径。值得注意的是,这种令人发指的现象在距今300多年前的欧洲还存在着。
第四章 对女子的性摧残 吃人的贞操观念1(图)
lz。book。87book。com/data/upload…pic/87/1131946987。jpg
贞节牌坊群
令女子殉葬和杀害“女巫”,即使再残酷,总是对待少数女子的,而贞操问题,则可以说是对古代妇女十分普遍的一种性压迫,一种杀人不见血的压迫和迫害,而这种畸形观念在现代社会仍旧或多或少地存在着。
在古代社会,女子要保守贞操往往比保全性命还要重要。所谓保守贞操,其意即一个女子,或是一辈子不和男子发生性茭关系,或是只和法定关系人(惟一的一个丈夫)发生性茭关系,否则就是“失贞”。“失贞”包括婚前性行为、婚外性行为、再嫁和被强Jian等等。这种情况只适用于女子,而不适用于男子。男子和妻子以外的女子发生性茭关系,充其量只可谓是“失德”,却没有人指为“不贞”,贞操观念是古代社会中男子专为女子而设的一种律例。
在人类历史上,贞操观念是有一个形成与发展的过程的。在群樵咏坏氖贝比惶覆簧鲜裁凑瓴伲钡脚蓟橹苹橐鼋ⅲ信卜蚬财薜南窒笠丫勇业男攒叵凳艿浇衔细竦南拗疲攒叵悼枷薅ㄔ谂季拥囊荒幸慌洹<热挥辛朔浅C魅返亩耘纪拥幕橐黾彝ス叵狄约坝辛嗣魅肥粲谂季幽信淖优敲匆簿鸵缶哂杏胫嗍视Φ男形娣逗偷赖伦荚颍谑钦瓴俟勰羁济妊苛恕?/p》
由此看来,贞操观念的从无到有,是人类历史的一个巨大进步,它对于破除群婚杂交的性关系,巩固一夫一妻制家庭,使后代能够健康、正常地繁衍,有着不可低估的历史作用。同时,它又是单方面施加给女子的枷锁,贞操观念自形成之日起,就日益浓缩化、强烈化,逐渐成为女子的最高社会责任,同时成为对女子的一种十分残酷的精神压迫和肉体虐害,这又是需要批判与否定的。这正如私有制的形成与随之而来的压迫和剥削同原始社会相比,是人类历史发展的一个巨大进步,但是在现在和将来它还是要被批判、被消灭一样。
在一夫一妻制建立以后,特别是在封建制度之下,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基础的男权制个体家庭终于定型化。由于这样的家庭具有单一性和封闭性,所以必然特别突出了男权家长在家庭中主宰一切的地位,女子进一步变成了男子的“禁脔”和附属品,不得让别人染指。同时,宗法制度的确立使人们更加重视香火延续和子女继承,为了确保子女是出自自己的血统,贞节观念就进一步被强化,甚至达到了骇人的程度了。
对一些欧洲国家来说,基督教的传入对贞操观念的树立有很大影响。例如,古罗马人和古希腊人本来对性采取了一种自由、放纵的态度,视之为一种理所当然的事实,可是,基督教不断的渗透和影响,使社会风俗和道德观念逐渐产生了明显的变化,基督教新教义的重点是关于男女肉体的贞节和禁欲,这种思想对社会生活的各方面、特别是对性生活的影响很大。其实,并不是基督教才宣传和实施贞节,早在基督教诞生以前,埃及和其他东方国家就已经有了贞节这个观念。不过,自从基督遇难后的第四个世纪,罗马帝国和拜占庭帝国后期把基督教作为官方宗教以后,基督教得以迅速传播,加之人们对官方宗教的敬畏与崇拜,它必然地要在整个欧洲取得统治地位,其中当然包括它的一切教义和观念。
不过,早期的基督教教义中对贞操的要求并不像后来那样严酷和不合理。对此,奥古斯丁有过一段著名的论述。公元410年,南侵的西哥特人攻陷了罗马城,大肆奸淫烧杀,许多在修道院虔诚修行的Chu女遭到了入侵者野蛮的强Jian。当时教会中不少激烈的禁欲主义者纷纷指责这些修女失去了贞操,是“不洁之人”,亵渎了上帝,应当把她们当做淫妇赶出教会。奥古斯丁则争辩说,别人的情欲不可能使一个人失去贞操,因为贞洁是一种内心的品德,只要被强Jian者内心具有贞洁的品德,就不能认为她因遭强Jian而失去贞操;相反,如果内心没有贞洁的品德,而把性茭看成是一种肉欲,那么,她即使未被强Jian,实际上已经失去了贞操。
奥古斯丁的这一论述当然有很大的合理成分。不过,这也不是因为他放松了对女子贞操的要求,而是强调用上帝的敬、信、望的意志,全面控制自身的世俗欲望。他强调,道德就是一个人的意志对自身的全面控制,有道德就必须鄙视肉欲,鄙视对物质生活的追求。——他的这一系列论述,成为后世宗教神学的理论基础。
女子的贞操归根结底是为丈夫(或以后的丈夫)保持的,它可以分为婚前贞操、婚后贞操和丧偶贞操三个方面。
1。禁欲和“割礼”
女子不应该对性有兴趣,这是恪守贞操的根本。“性是魔鬼”,所以男子也要对此保持警惕。基督教会一直提倡禁欲,并认为要实现这个目标的最佳工具是鞭子和棍子。隐士、修士、修女之间常常疯狂地相互鞭笞,他们认为,这样才能把魔鬼从自己的身上鞭打出去。在有些修道院里,一旦发现修士与女人单独相处,亲密地谈话,便施以禁食两天的惩罚,或者鞭笞两百鞭子。
16世纪的历史学家圣格雷戈里在《法兰克的历史》一书中写道,法兰克地区的两个参议员各有一独儿独女,互相订了婚。结婚这天,这对年轻人被带到了婚床边。新娘面壁而泣,按照风俗,她的丈夫认为这一切都顺理成章。他例行公事般地询问她为什么哭泣,新娘的回答却令他吃惊,她说,即使哭上整整一生,眼泪也洗不去她的悲哀,因为她原来坚决要把她那“小小的、男人没有玷污过的身子”献给基督,而现在,她谴责自己的毁诺,去做一个凡夫俗人的妻子。她为自己的“悲惨命运”忧愁已极,哭泣着把这些话源源道出,终于使新郎大受感动,并宣布:“如果她想戒除肉欲,我并无异议。”新娘万分感激,他们手握手地入睡了,这样他们保持了童贞,共享这张婚床一直到死。这件事被传为佳话,而圣格雷戈里似乎对此也深信不疑,以很大的热情在书中描绘了这一切。
第四章 对女子的性摧残 吃人的贞操观念2(图)
lz。book。87book。com/data/upload…pic/98/1131947098。jpg
爱神丘比特打开贞操带
如果说以上所述的还是一些“特例”,那么对女子施行“割礼”就是古代不少地区和民族之间的较普遍的现象了。施行“割礼”的目的是封闭女子的阴沪,使男子不能“进入”,从而维护女子的贞操;或是割除女子的性敏感部位,使她们丧失性欲,从而维护贞操。这种做法在古阿拉伯、埃及和东非等地广泛流行。
例如,东非的一些部落对青春期来临的少女实行这样一种贞操保护:割伤她们的两侧大荫唇,再使她们长久地以固定姿势躺着,直到两侧伤口愈合在一起,完全封闭阴沪,不过在当中插入一小管以排出尿和经血。结婚时把它割开一小部分,生育前才完全割开,但产期一过,又再次实施手术,封闭大部分阴沪。
还有一种“割礼”是切断女性性器阴核、荫唇(主要是小荫唇)的一部分,认为这样能使她们的性敏感变得迟钝一些。这些地方的女子大致在八至十二三岁时被施以“割礼”。在东非的15个种族之中,大约就有9个种族有“割礼”的习俗,至于割除之法有很多种。某些部族是把针穿在阴核上,再用线拉起,以剃刀将它割断。至于荫唇,则用力拉长,用剃刀或玻璃破片从它的根部予以切除。女子被施以“割礼”当然如受酷刑那么痛苦,在这过程中甚至有人昏死过去。当行过“割礼”以后,就用冷水涤净伤口,敷上牛奶。在伤口尚未痊愈以前,她们必须睡在另一栋隔离的小屋内。
女子所以必须经受这种巨大的痛苦当然是被迫的,这完全不是出自她们自身的需要,而是出自男子对女子贞操的需要。
2。婚前验贞和初夜权
古代盛行婚前验贞,即由丈夫或亲友察看新婚的妻子是不是Chu女,即丈夫是否有“初次使用权”。女子既然是属于男子使用的一种物品,她就应该是“新货”,如系“旧货”,哪怕只被他人使用过一次,也就要大大地“掉价”了。同时,这还不仅仅是物品的“价值”问题,而且涉及到,女子如果婚前不贞,那么婚后也必不可靠;婚前既然已和他人有过性茭关系,那么婚后所生的第一个孩子也很可能是“野种”。在人类从群婚杂交向个体婚制过渡的过程中,有些部落有“杀首子”之风,就是因为当时群婚杂交的残余仍然存在,女子的婚前性行为并不少见,但个体婚制和私有财产的继承又要求子女一定要出自男方血统,所以为了防止妻子嫁过来后所生的第一个孩子是“野种”,就不分青红皂白地把孩子杀掉。
古来婚前验贞、鉴别Chu女有许多方法,许多都是荒谬而不科学的。
例如,匈牙利的齐格纳人的新郎要在新婚之夜叫新娘赤脚踏菩提树制的小圆板。这圆板两面都有图画:一面的外圈画着锁状,表示妻为丈夫所锁的意思;两个十字塔表示不幸,中间的圆圈象征肉欲,下面的蛇象征诱惑者,最下方的塔,表示丈夫在塔上监视妻子的贞操。另一面画的花象征爱,下面的两根棒则象征对于忘爱负义者的惩罚。他们相信失了贞操的少女踏上这块木板,就马上会有灾难。
还有一部分齐格纳人,新郎于新婚之夜将黄杨树枝穿着三只剥皮的喜鹊的头,藏在新娘的枕下,认为如果妻子是纯洁的就可安眠,否则就会在呓语中坦白过去的不贞事实。
《圣经》中的验贞方法,是“叫那妇人蓬头散发,站在耶和华面前”,让她手里拿着大麦面等物品做成的“素餐逼鹗模灰院螅倜认隆爸伦缰涞目嗨保馐且恢旨咏思浪舅凇罢誓坏牡厣稀钡某就恋摹笆ニ薄!毒稍肌っ袷恰返谖逭滤担骸八羰芪郏攘苏饪嗨歉挂⒄停笸纫荨!闭馐抢萌嗣堑拿孕庞胗廾廖拗行睦砩系亩蚕拧?/p》
墨西哥的托托人在订婚仪式上,未婚妻要在一把新椅子上坐一坐,以表示自己是贞洁和清白的。贞洁表白的仪式过后,很快就会真成亲。在新婚之夜,新郎实际检验一下新娘的贞操情况,如果证明她是贞洁的,婚姻就算最后达成,如果发现她“不贞洁”,则婚事就此告吹。
如果女子在新婚时被认为不是Chu女,下场往往是很悲惨的。
《旧约·申命记》上说:“新娶之妇,若非Chu女,当以石捶杀之。”《旧约·利未记》又规定:“凡祭司之女,若有行淫,则应以火焚死。”
在阿富汗的一些地区,一直流行着“落红”崇拜,如果新婚初交未见“落红”,即被视为不贞女子,新郎可以把她休掉,甚至可以把她处死,女方家庭不得有任何异议,还要将新娘的妹妹送去顶替,如果没有妹妹可以顶替,那就要赔偿一大笔财物,以示谢罪。
印度南部喀拉拉邦的乌拉坦部落,如果证明新娘不是Chu女,就会把她关进令人作呕的厕所待上一夜,新娘往往会晕倒在粪便池里,这被说成是对她应有的惩罚。
既然女子已经沦为男子的附庸、玩物和私有财产,既然“Chu女之宝”——Chu女的贞操是那样可贵,有些有钱有势的男子就不只是要占有自己妻子的“Chu女之宝”,而要占有更多的“Chu女之宝”。有些人热衷于花几倍的价钱嫖Chu女妓,替这些Chu女妓“开苞”,就是这种心理的反映。在古代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盛行的初夜权也与此密切相关,初夜权的问题比较复杂,要做具体分析。
在古代有一种风俗,就是新娘在初婚的第一夜必须由新郎以外的男子享用,她的Chu女的身体必须由其他男子来“破瓜”。曾经写了《初夜权》一书的日本学
页面: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154 155 156 157 158 159 160 161 162 163 164 165 166 167 168 169 170 171 172 173 174 175 176 177 178 179 180 181 182 183 184 185 186 187 188 189 190 191 192 193 194 195 196 197 198 199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213 214 215 216 217 218 219 220 221 222 223 224 225 226 227 228 229 230 231 232 233 234 235 236 237 238 239 240 241 242 243 244 245 246 247 248 249 250 251 252 253 254 255 256 257 258 259 260 261 262 263 264 265 266 267 268 269 270 271 272 273 274 275 276 277 278 279 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