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之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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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最后她很开心,因为那天,他叫了她一声老婆,这辈子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虽然她知道那是因为他可怜她,可怜她没有几天可以活下去了,但她依然觉得很幸福,因为直到最后一刻她依然是他的妻。她爱了一辈子,直到生命的尽头依然在爱着的男人的妻。

    多么痴傻的女人。

    读到最后一刻的时候鼻头酸酸的,说不出来的滋味。

    原来他们曾经真的有过孩子。

    原来韩卫的脚是这样变痞的。

    原来竟然会有人为了那样一个头衔而觉得满足与幸福。

    看着手中那似乎少了一半的纸张,心头晦涩而湘湿。

    合上信。我去祭拜了她,奉上的是一捧红色的玫瑰,因为她最终留给我的不是那婉约出尘的气质也不是那孱弱而纤尘不染的面貌,而是她对爱的执着与浓烈,那耗费到生命最终点的痴傻与不悔。她值得这生命中象征着爱情的玫瑰,因为她本身即是一朵盛开在炎炎烈日下最为艳丽与火热的红色玫瑰。

    当天回去我便召开了会议,在会议上,我的绝对权威宣布耀阳与要合二为一。

    第二天召开记者会宣告这一震撼性的消息,并起名为晴空企业。接下来的日子我一直在为新的企业而努力,所在的楼层越来越高直到看不清底下的人与那穿梭着的车辆,反例是离天空那抹蓝更近了一层。  
终结卷 大结局(下) 
    生命像是一个巨大的轮回链条,每转动一困都是一件事,一个人。

    我们无法抗争,我们哀叹,却依旧要活下去,尽自己最大的力气好好的活下去。

    夜晚是最寂寞却也是最惬意的时候,所有的伪装都卸去了外衣,露出赤,裸裸的灵魂,因此它们无构无束的同时也倍感焦灼与荒芜。

    我拉开抽屉,取出五年前的一张报纸,页面已经泛黄,由于常常触碰而留有褶皱。左上角用着黑休加粗的字标着:耀阳总裁韩卫即将入狱,所有股份赠与前妻。如此耸动的标题,当年吸引了无数人的眼殊,甚至整个芒市都跟着一起震荡。不论是在这座灯红酒绿,怪石林立的都市里的男人,女人,名人,普通人,都习惯在茶余饭后津津有味的讨论着,生生不息,直到最后化为尘埃中的一粒灰尘,最终止息。

    伸出手,揉了揉颈项,那里越发的酸痛起来,但无论手上做着什么样的动作,眼睛却一直没有离开报纸上的那张图片。

    那张已然模糊或者说因为没有生命本就不够生动与鲜活的男牲的脸。

    他的嘴紧紧地抿着,俊脸紧绷,头发依然梳理的一拜不芶却又不会显得过于一板一眼,眼中没有一丝焦躁与惶恐,波斓不兴的仿佛天塌了都不会怎样的请冷面庞,只有那些微的轻轻皱起的眉宇让我看出了他心底那一刻的不甘。

    没有拍到下面,只有半身,是被拷上手铐时的样子。

    那样窘迫的一幕却让我觉得足够的仁慈。

    因为外在再多的枷锁都无损于男人那乱石崩塌岿然不动的身姿。无法遮掩他身上那无论任何都依然夺目的光彩。只是他的脚,那走起路来不再沉稳有力,坦然自若的左脚,它们不得不变得吃力而难以平衡,那一瘸一拐的姿态让我无论如何也无法和这个男人联想起来。

    无论如何,

    那样的人啊,仿佛生来就受着上帝的眷顾,他完美的如同天神,就连皎月的光辉也时常沐浴在他的周身,然而如今却变得连普通人所拥有的完整都不复存在。每每想到这,心里都像是有一根针在刺,它们不会总是疼痛着,也不会强烈到难以忍受,只是””每一次见到那根针都会刺向我的伤口,它们带着的不是巨大的獠牙而是细小的碎齿,每一次的痛都是绵延而长久的,总会在很多时候,很多个夜晚一次又一次地疼痛。

    最近常常想起那天他下楼时的情景,他扶着墙,咬着牙,艰难跛涉的样子。

    这样的男人怎生会变成一个瘸子“,”

    多么冰冷的笑话,带着本身就没有丝毫温度而又苦涩异常的讽刺。

    可除此之外,那些纷繁而热闹的白昼里,我竟然不是经常想起他,就算偶尔想起,也是我们年少时那段美好的回忆,那带着桅子的芳香与纯白的颜色,那被蒙上了一层羞涩的面孔与那些个纤尘不染的黄昏,那芳华的初端的璀璨与末端温和的细润,那些个我爱他,而他也爱我的日子,如今想来竟是这般美好。

    只是美好的东西都太过短暂,我还来不及去抓,便消失在指尖。

    五年了,整整等了五年,等到岁月纵使多情却也在我脸上留下了无情的印刻。

    我的心,不知不觉已被这寂寞的海洋吞没,于是便有了无穷无尽的想念

    伸出手轻轻地摩挲着那张报纸,摩挲那张坚毅而熟悉到骨子里的面庶,

    我的动作很慢很缓,带着一种隐忍的温柔,然后在数不清第几次看完之后,发呆良久,久到我以为夜晚永远不会消失,所有的一切都将被这片溘黑吞没,然而太阳总会在下一秒升起,洒下万丈光芒,普照大地。

    然后我行走于这片璀璨之下,习惯的去应付形形色色的人,也被形形色色的人应付,习惯了站在那华美的闪光灯下说着言不由衷的话,习惯了带着面具然后笑得矜持而有威严。

    开着豪华的bmw去了公司,在众人的恭敬的问好中踏向总裁专用的电梯。然后行走于众人之前,众星拱月。

    中午回到那间越发宽阔而冰冷的办公室,大大的一片落地窗似乎衔接着天与地。

    小染……熟悉的声音让我高兴地坐直了身子,之前的疲惫一扫而空

    辛澈。”好久不曾接到他的电话了。这个温柔的男人,还有他那如和风般轻柔的话语,以及他那双澄澈的双眼。

    我在楼下,刚下飞机。有空吗?”

    你来了就是没空也得有空。等我,就来,声音中有着连自己也未曾意识到的欢喜,放下电话,连包都没有拿的便冲出了办公室。

    “keny有什么事明天再说,今天下午我都不在。”说完我急步向电梯走去。

    看到那辆熟悉的法拉利,我怕停顿了下来,然后甩甩头,脸上是一片温暖的笑容。

    还开着这招摇的红色法拉利呢。”

    习惯了。”男人嘴角微微扬起,话语依旧和煦如风,好似未曾改变,一直如此,依旧如此。那些事,那些人,那一幕一幕似乎随着这熟悉的身影而出现在我的面前,很久不曾有过的温情再次萦绕心间。寂寞暂时隐藏。虽然只是暂时,却依然让我无限欢喜。

    走吧。”说着我上了车。然后看着他一直在笑。

    怎么这般开心?”

    我没有回话只是在笑,很久不曾这样笑过了,那是来自心底的,而非那些只是皮相上的嘴角勉强撑起的弧度,内在里却是一片荒羌。

    我可以把你这笑理解成为见到我而高兴吗?他眉宇微挑,笑容可掬,眼中带着一抹淡淡的却又那般深刻的温柔。

    辛澈,好久不见。”我突然转过身,看向他,用着虔诚而略帝潮湿的声音无比郑重的说道。

    男人一愣,随即点头“是啊,好久不见了”,似乎觉得气氛有些伤感,他突然扬起眉,带着一丝轻松的语调侧过头来看我,“今天陪我好好喝一杯吧。”

    成。别说一杯,就是百杯千杯也陪,咱们不醉不归。

    好,不醉不归。”

    那我要全速开了,准备好了吗?”

    我点头,然后看向前方,很久以来第一次觉得这条新修的道路竞是如此宽广。

    那一刻,我的眼中以及他的眼中都充满了笑容。阳光打在脸上,有着最为灿烂的光泽,它们闪闪发光,它们夺目而耀眼,身体在急速的风中再次感受到极大的欢愉,那一晚死亡与激情的叫嚣跨越时光的沟壑再次降临。

    我甩了甩头发,虽然车子已经停了下来,却依然觉得有风在耳边呼啸,它们带着凌厉与温柔,以及那矛盾中透着陌生的熟悉感。

    这感觉真是酣畅,仿佛又回到了当初”风吹了过来,一时被呛到而大声咳嗽起来。

    可惜已经回不去了“辛澈一边拍着我的背,一边淡淡地说道。嗓音依然温柔,却让我不知怎么的升起一股苍凉。

    这些年来我很寂寞,越是站的高,那寂寞越是入骨。”状似不经意地吐。”然后甩着一头越来越长的发,淡淡笑了笑,‘不说这些有的没的,辛澈,咱们去喝一杯吧。”

    好。”

    下了车我与他并肩走入酒吧,随意要了几瓶威士忌,是上了年代的。旁边有着出来猎奇的男男女女,寂寞的灵魂在半夜盛放。

    来干,一杯接着一杯的往嘴里倒去,一杯接着一杯的碰撞。

    别喝了,喝的太急伤身。”

    辛澈,你说为什么,为什么我站的越高,我所拥有的越多反而越是寂寞。我是不是太贪心了“”,

    不会,这种感觉,我懂。”

    我一愣,随即笑开了怀,“瞧我,怎么忘了,你一直都处在这高处不胜寒当中。”他盯着我良久,然后伸出手,轻轻把我的头发别在耳后,随即夺走我手中的酒,那般温柔细腻的动作到了这般境地依然会让我觉得心悸,虽然只是一瞬,也从来都只有一瞬。

    也许我与他永远没有可能就是因为人生太长,而一瞬太短。

    最后辛澈给我送回了办公楼,是我坚持的,不想要回去那空空的屋子,即使它被豪华的外在祟修的越发贵气却只走让我觉得冰冷。

    而这冰冷的建筑正因为它本身的冰冷,不曾有过的温暖以及那些和温暖有关的东西反倒觉得安心口

    小染“在我下车的一瞬,他唤住我,然后用很是哀伤的眼神看着我,他说:答应过我要幸福的,不是吗?”

    你呢?”我问。

    他默然。

    我亦是。

    然后他仰起头,看着天上的月亮,也或许是星星。

    他快出来了,而你,终于等到了,我也“终于可以死心了……

    我始终注视着他的脸,那一刻,我看到他笑得豁然开朗,不是温柔,也不是请浅。有种透过云层列开阴霾的解脱口

    只是里面那抹浮现的光影无人能懂。

    辛澈,这次你答应我,要让自己好好的。说完我缓慢却坚定地向楼里走去,直到身子即将进入楼中我听到他说,“好。”

    夜晚的风总是有些凉,而今夜却异常温暖,心里始终漂浮着那句话。

    他快出来了,就在距离1825天,43800小时还有240小时又12分的今天那个男人终于要出来了。

    终于,太阳东升西落,几番白昼黑夜之后,迎来了这一天。这与众不同的一天。今天,我起的很早,天还没亮就坐了起来,但却一点也不觉得累,身体里面的血液像是欢喜的孩童,跳着欢快而雀跃的舞。

    我找出多年前的一件衣服,既不豪华,也不昂贵甚至与我现在的身份一点都不符合。却是我一直珍藏的。

    我认认真真穿上它,对着镜子再三确认,然后拿出眉笔细细的描着自己的眉,直到镜子中逐渐出现一张虽然不再青春却充满了成熟韵味的脸时才穿上外套与鞋子出了门口

    目的地却非监狱,而是开车去了墓地,依然手棒一朵玫瑰,它们娇艳而炙热。

    我一直站在那里,站了很久,很久,看着上面的女人恬静的脸,没有忧愁,清纯而美丽。远处有着孩童好笑的声音,那些幼小而充满生机的生命”一一曾经有过一个孩子。

    他与她的。

    再次调回目光,那有些模糊了的铭文在阳光下刺的人眼睛能够滴出水来

    于是偏过头,不去看,却有着什么在心里生了根。

    一直到了晚上,太阳落下之际,我转身,然后向家走去。每走一步心里便有着什么要跳出来,于是每一步都走得格外珍重而小心翼翼。

    终于在那熟悉的路灯下我看到一个英挺的身姿,他的面庞似乎依然如以前一样,又似乎很不一样,它们坚韧了许多,那双眼睛被刻印了风霜与沧桑。只是显然已经收拾过一番,我知道的,他必定如此,必定会以最清爽的样貌,最优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