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作品: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作者:天藏风
男主角:天宝
内容简介:
蛤蟆的外衣全身带毒,招惹他的人没有好下场。当他退去那一层蜍衣以后,你才可以发现他的美丽。
蛤蟆的美丽,在内。
禽兽的威风,在外。
细看一只蛤蟆的逆天之路,退去丑陋以后的神道。
正文
第一章 癞蛤蟆的懒散人生
世间的人有千千万,但总体上来的追求却似乎并不怎么多。有这么一个人,他不喜欢权势,也不想要很多的钱,只要能够维持生活,自由自在的就好了。
可这个依旧是一个梦想,就一个宅男来说,很多的东西,也就是想一想,而不是去做。天宝就是这么一个人,一个很宅男的宅男。他的老娘虽然不只一次的给他下了任务:“这个星期,你必须出门的时间超过一个上午!”“每天早晨出去走走。”可是相对于这些任务来说,他是很难得的完成一次,往往就不了了之了。
宅男之所以不出门,是因为他认为现在的外界空气很糟糕,人也都很糟糕。还不如在家上上网,在网络上看看成人片来的痛快!网络上加工过的美女,也比现实中的很多都来的水灵。
看小说,看电影,反正就是不想出门就对了。否则怎么叫宅男呢?“这年头?不出门都不安全,别说出门了!”这个是天宝又一个不出门的理由。
咱就说那些大卡车吧,招呼都不打一个,就能从公路上直接开进你家的院子,好像推土机一样的把房子给你扫掉半个。运气好一些的人没事儿,运气差的,是人财两空。事后一查,酒后驾车,也就是那样了。
而且呢,普遍的还是撞死了人的问题好解决,有个二十万就彻底的解决问题了,少了很多的纠缠,故此有人还见撞不死,再撞一回的,情况极度的恶劣。天宝从来都极度的珍视自己的性命,从小到大,无论是在什么情况下,也都不会饿自己。闹矛盾了,带着眼泪也要把饭扒拉了。
不吃饭的那种怄气,他认为是一种很傻逼的行为——那不是喝别人过不去,那纯粹的就是折磨自己才是。中午吃了一顿莜面的饺子,还没怎么消化,天宝就灌了半瓢的冷水,坐到电脑前开始了自己的虚拟生活了。
QQ的信息提示不停的跳动,显然是半个小时的吃饭时间积攒了不少的人来。
天宝的手很小巧,白净,抓起了鼠标放在信息提示上以看……被困怒魂,裘千丈,爱你一麻袋……一个个小脑袋不停的闪。天宝打开了跳动着的被困怒魂。一条对话框呻吟了一下,就弹了出来,对于这样糟糕的网速,天宝只能保持沉默。
“咋了,说话啊……你刚才说的是啥意思?”然后后面跟着的是一个很欠揍的笑脸,如果,你熟悉一些他的人的话,还要加上一句“很傻逼”。
天宝的手在键盘上“噼里啪啦”的抹了几下,“没啥,就是问你今年高考完了。考的咋样?有去年好没?”不多时,信息就来了。被困怒魂写道:“不好。”天宝微微一笑,又写了几下:“我就知道不好,我打赌,你今年考的估计还不如去年的。你信不信?”
“我信!”天宝回道:“一般根据人的思想来说,什么事情也是第一次要做的比第二次好一些。”被困怒魂问:“谁说的?”
天宝道:“我。”被困怒魂一个流汗的表情,回复道:“我去游戏了,憋了这么长的时间,都快淡出鸟儿了。”天宝写道:“好!”然后,就开始找其他的人,天宝的生活就是这么的简单,但却并不单调。
现实中的他沉默,寡言。但网络上的他却充满了幽默,风趣,是一个好好先生。他一个下午,就是和人聊天,最后和一位曾经的同学裘千丈同志聊天到了下午四点半的时候,他就关了电脑了。电脑需要休息,他也需要休息。
穿着半袖,长裤,穿着拖鞋出门,一身的地摊货是在是没有几个人想多看一眼的。
天宝的身材相对于男人来说,绝对不是那种强壮和瘦弱可以形容的。相对于女生来说,也不是一个婉约就可以比较的。他的皮肤特别的白净,细腻。
二十几年来,从来没有用过任何的护肤产品的皮肤,却比一般的女孩子还要好,而且他的腰,也就是六十二厘米,就是女人也没有几个是这样的体型的!
但他却并不是那种瘦,他的全身长的还是很匀称的,至少骨头没有那么明显的显露出来,腰虽然是细,但却有八块肌肉。他从来不刻意的锻炼身体,但有一些东西却是在是天生的。出门的时候刻意的将短袖下面的几道扣子解开,风一吹,就可以让人看到他那个地方的八块肉疙瘩来。
老娘说要在三年内位家里勾引出一个媳妇来。可就他那不怎么英俊的脸,估计要勾引人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某位损友说,如果他愿意用下半身去换的话,那绝对可以迷倒一大片的中年怨妇。可是这个东西对于年轻美貌的小姑娘,似乎根本就不起什么作用。
天宝也在天天的郁闷,这个找女朋友真不是说碰上就能碰上的,真那样,天底下哪里来的剩男剩女呢?在街头晃悠了一阵就无味的回家了。这里实在是没有什么让人期待的美女,恐龙倒是多,让人误以为进入了侏罗纪公园一般。回家,看看河北科技频道的科学探索,也是一个不错的主意。
科学探索,对于天宝来说是一个不错,而且是非常不错的节目。他几乎天天都看,一集也不会错过,尤其是说什么未来的交通工具,人体奥秘,还有各地的武术,格斗,生存训练等等,还有就是关于外星人的一些东西了。
反正看这些东西,可以让人很舒服!天宝没有工作,自去年高考考了个374分后,就没有继续念的打算了。河北的学生,怎么说也应该是全国最辛苦的了吧?而这里,最最最最辛苦的,应该是衡水的中学生了。当年天宝就是为了不受约束,以一个优等生的身份进入了一个不入流的二中的。
本来说,学习是看学生的水平的,和老师倒没有多少的关系,可是怪事却就是发生在天宝自己的身上,想否认都难。
高一的时候,一百五十分的卷子他可以拿到一百三十分以上,高二的时候,则是六七十分了,到了高三,都就是三四十分……这样的退步,让熟悉他的人,不熟悉他的人也都是摇头,可这些人却是有些不知道的。
其实天宝在高一的时候就给高三的学生辅导过问题,而且那个学生还进步飞快,从高三的中等,成了拔尖的学生,并且在高考的时候还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全区的第十名。
一个从高一就系统的掌握了整个高中课程,英语当然除外的了。就这么一个人,却是差到了如此的水平,周围的同学都说他是一个“奇迹”。也是在是如此了,这里说说他们的老师,你也许就明白了。
语文老师呢,是一个可以将“斥候”解释成“派遣出去的诸侯”的傻女,传说还是专门的师专毕业的。数学老师是找后门进学校的,天宝本来都已经掌握了的东西,就是在这些老师的教导之下,越来的越混乱,知识框架乱了,本来会的东西成了一团浆糊,最后干脆到了高三的时候,一上课就选择了睡觉。
他选择睡觉是为了能在高考的时候取得一个令人可以接受的成绩,可他似乎睡的还是有些迟了。那些被腐蚀了三年的知识框架,怎么是一两下可以整理回来的呢?所以,他的高考就考了那么一个374分。
小学,初中,高中。一路的下来,学的东西已经逐渐的脱离了生活了,再学习下去,对于他一个只是追求普通的人来说,并没有多少的用处。而真正实用的东西,是应试教育并不传授的,所以他没有选择继续上学,而是留在了家里。告别了那个垃圾学校,还有那些垃圾老师,对于这些他简直是没有半分的留恋的。
“在学校学了二十多年,你却发现该学的一分没有学到,不该学的倒学了不少,是什么感觉?”QQ上,天宝熟练的敲出了一连串的字来。
被困怒魂那里小笔头霍霍的左右移动,过了半天才传上来几句话:“学校念书本来就为的混文凭的,学东西在学校能学到才有鬼。你今天咋了,发啥神经呢?”
天宝道:“没什么,中午看节目,说青少年犯罪是网络害的。一听这个我就想叉叉个圈圈。”损友被困怒魂给了他一个欠揍的笑脸。
天宝继续道:“还要安绿坝,让他们等着吧,安了以后,强奸率更高。其实那地方有什么?不就是一个洞吗?我从小看黄,都感觉到恶心,其实说来没什么神秘的,让人早些知道,失去了兴致,就天下太平了。偏偏那些人非要欲盖弥彰,却不知道神秘的东西,才是最吸引人的,看不到的,才是最想看的,你不想让人做的,才是这些青少年乐此不疲的……”
被困怒魂给他弹出一段视频来,一个小和尚栽倒,吐了口血,旁边的字一闪……“你丫太有才了。”然后,被困怒魂就写道:“有本事你和国家主席说去!”
天宝发了一个“流汗”,打道:“我怕胡爷爷一板砖拍死我!”被困怒魂又打道:“明天同学会,来不?”天宝道:“当然来,让那些看俺不顺眼的人都别扭去吧。我身后面的那个嫌我臭的恐龙,这次好好的薰薰她,嘎嘎……臭男人,臭男人,不臭算男人?”
第二章 球鞋西裤T恤衫
同学会早就约定好是在皇城大酒店,时间还定在了上午九点钟。这个时间自然就是为了照顾一些个懒鬼,怕时间弄的早了人不来不是?
天宝一觉睡到了八点,然后起床换衣服。昨天的白底黑花的衬衫,在早市地摊儿上随处可见,二十一件,还不带搞价儿的。如果你是很能砍的那种,估计十来块就能买出来。下身是一条黑色的西裤,脚上是球鞋。
这里没有写错,他穿的的确是球鞋!在别的男生都在追求成人化,对于皮鞋情有独钟的时候,他却深深的喜爱着球鞋,因为他结实耐用,轻便,还不捂脚,出脚气。
相比较来说,最后的这个原因是最主要的。脚气这个东西被人叫做“香港脚”,用天宝的观点来说,就是香港的资本主义发达,穿皮鞋的人多,这个你看看电影儿就知道了。
而天宝的这个造型,是在高一第一天报道的时候就是这样,一穿就是三年的,故此被有心人士戏称为“帅哥”,这个究竟是“帅”,还是“衰”已经无可考证了。
不过伴随这个外号来的,还有“球鞋”。天宝对于这些东西也一向是他强任他强,清风拂山岗,丝毫不为所动,生活怎么样,依旧怎么样。穿着怎么样,也还是怎么样。
他可以说一直就是一个比较离群的独行侠,在学校的时候,真正的朋友也是寥寥。他对于热闹,对于其他同学那些比较幼稚的游戏并没有多少的兴趣,而且考试的时候,包括是高考。他也依旧是一个人。一个人没有压力,他不喜欢被人关注的感觉!
甚至可以说,有时候看到别的男生搞对象,在自己的跟前晃悠的时候,他就会幻想一下,某一天,突然某一位女明星突然开车来到了学校的门口,找到他,对他说:“天宝,你为什么不要我?”
然后他天宝就可以很装逼的说一句“我们不合适”,扬长而去,看看别人傻眼的样子,那感觉一定很爽。可这个幻想,也一直是停留在了意淫的阶段。
天宝不会骑自行车,所以要去那个十里外的皇城大酒店,就需要他的一双球鞋走了。坐公交他根本就没想过,他这个人有一个特别不好的毛病,就是不怎么喜欢现代化的工具,更对于汽油有一种直觉的敏感。
他是要去参加同学会的,而不是坐汽车,到了地方被人当病鸭子,那样做人就是在是太衰了。
对于走路这个东西,天宝有很多的心得。比如说要把腿部放松,气沉丹田,忘记了自己的双腿以后,就走的又轻巧,又快。而且最主要的是这个无论你走多少的时间,都不感觉到累,这些含糊的东西,是在他从学校到家接近了二十里的路上走出来的,而且并不比自行车慢多少。人家自行车十分钟可以回家,他顶多就是走上十三分钟而已。
顺着人行的小道一路朝皇城大酒店走,其实并用不了太多的时间。而且这个上谷也不是一个很大的地方,他的最快记录是从郊区去了一次商业街的图书馆买了本《升龙道》,一来一回,目标明确,可以省略了买书的时间说,他一共是用了四十五分钟。这样的速度绝对可以说是惊人的了。
路边的商铺里的摇滚音乐卖力的回荡着,天宝却是心无旁骛,对这些噪音并不感冒,有多少过滤多少。同许多的淫人一样,他只喜欢漂亮的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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