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所以。
他很可怕!
“你是谁?”
秋秋皱着眉头,刀伸到了前方。
她的神态,充满了警惕。
天宝苦笑。
她果然不认得我!
不过,这个不算什么,因为她是秋秋,所以她们的相遇时注定了的。
这,是缘分。
这一种说法是说不明,道不清的,但你却不能说它不存在!
天宝希望这个是缘分。
哪怕这个缘分,仅仅是短暂的一秒钟也好。
“我,是你的宝宝啊!”
看着秋秋的眼睛,天宝说道。
第二百一十四章 我爱你
这一位动人的女子突然皱了一下眉头,她的眉毛是那么的xiu长,好看。她的眉毛,嘴唇,都是让人那么的痴迷,哪一种美丽,惊心动魄,那一身黑衣,就好像是一只jing灵一般,让人心生战栗。
就好像,是黑夜里的一束光,突然间穿破了黑暗!
嗡的一下子,天宝张了张嘴,却没有再说出什么话来。而对面的那个女子,则是带着深深的疑惑,看着天宝。
眼前的这个人,她并不认识!
他是谁?
他为什么要来到这里?
他的目的是什么?
他……
这难道就是千辛万苦的追寻和苦求吗?
秋秋的样子,天宝看在眼里,却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失望。这种感觉让人难受极了,都想马上死掉,离开这个世界。如果是一个人千辛万苦的发现了一件珍宝,并且用极高的价值拍卖来了下来以后,才发现那根本就是一块石头的时候,表情也一定和天宝现在的表情一样——非常jing彩!
很多人都无法想象这种从天堂一下子掉到地狱的心情。天宝寻找到了秋秋,但秋秋却不认识他。物是人非,虽然他知道是这样的一个结果,但是心里却根本就无法接受!心啊,怎么的就要死掉!
记得,在李小龙的死亡游戏中,有这么一句话——
死,是生的结束!
他想死,伤心yu绝,更受不了秋秋的那种眼神。带着怀疑的眼神,秋秋的手指滑向了自己的刀,小心的后退了几步,戒备起来。谨慎的问道:“你究竟是什么人?如果不说,我就杀了你!”
“我是你的宝宝啊!”
天宝竭力的大喊,他的眼睛里都噙着泪水。
男儿有泪不轻弹,那是因为他们没有到落泪的时候。天宝的浑身都在颤抖,抽噎,就那么痴迷的看着秋秋,似乎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了其他的人,其他的色,只有一个秋秋,只有一个心中的挚爱。
他要大声的对秋秋说,我爱你!
我爱你。
爱你,不是一生一世,而是千万的轮回,直到世界毁灭,直到生机灭绝,天地合,岂敢与君绝!
他是一个伤心的男人!
秋秋能够感觉出来天宝的伤心,难过,还有一丝的绝望。也许一个人的面容,眼睛可以骗人,但是这种伤心和难过,却是不能够骗人的。秋秋的脑电波能够清晰的感觉到天宝的情绪。
这,算不算是心有灵犀?
天宝敞开了心扉,把自己的心毫无保留的bao露在了这个女子的面前,他希望,他奢望,秋秋可以获得那一份根本就不存在的记忆。
相爱的人,是疯狂的。
天宝,此刻就好像是一个疯子——很多别人看起来幼稚可笑的东西,对他来说却郑重无比,甚至于超过了自己的什么。这个应该就是感情——没有人可以无视他!
天宝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竭力的喊道:
“秋秋,我爱你!”
第二百一十五章 天地合,岂敢与君绝
我爱你,需要理由吗?不,不需要,这一句话需要的仅仅就是真诚而已。而真诚却是这个世界上最为宝贵的东西,尤其是现在,现在这个社会。见多了尔虞我诈,那真诚,比钻石还要昂贵。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是秋秋却可以感受到天宝的真诚!
不明白,既然不明白,那就让自己用刀来问一个明白吧——天山的人,没有一个是好于的,哪怕现在秋秋有疑惑,但是她手中的刀却没有疑惑。
人都说正道虚伪,实际上天山也的确算得上是妖。
秋秋不会滥杀无辜,但是这一次却显然是一个例外了。因为天宝这个陌生人,让秋秋不由的举起了刀,但是下意识里,她却并不想一刀将天宝杀死,这样的心情矛盾的无以言表,非常的痛苦。
“你究竟是谁?”
秋秋后来还是问了一句,她想要天宝找出一个活命的理由。
天宝有些苦涩的看着秋秋,相见不相识,有比这种痛苦更加折磨人的吗?尤其是现在,秋秋居然对着他举起了刀!天宝深深的吸了口气,眼中带着以往柔情的说道:“秋秋,你是想要杀我吗?”
这,是否是一个梦?
这,又是不是轮回中的一种宿命。
上一辈子秋秋因他而死,这一辈子,他就要死在秋秋的手下。或者,这个根本就是还债的,他欠秋秋的,他要还!
死就死吧。
如果秋秋愿意,那死又算得了什么?
天宝闭上了眼睛。
“你!”
天宝在秋秋的眼中,无疑是一个古怪的人,至少现在感觉上是古怪的,非常的古怪,古怪的令人窒息。天宝在等待着死亡,这一刻,他竟然感觉到死亡并没有想象中的恐惧,反而是一种解tuo。
当你的离开灵魂,灵魂tuo离了以后,你还会有痛苦,恐惧和喜悦吗?没有,什么都没有了,但是天宝现在却什么都有。
他在等待,却迟迟不见秋秋的刀落下!
天宝睁开眼睛的时候,那一位俏丽的女人已经不见了。在他身前,脚下,写着一行熟悉的字迹,那是秋秋的字,独一无二:
我恨你。
我回找你的。
天宝看着那熟悉的字体,喜极而泣,泪水淹没了视线。
他跪xia身子,虔诚的好像是一位圣徒,轻轻的用手抚mo着那些字迹,然后用嘴唇轻轻的在地上轻吻,似乎那根本就是一个女人一般。他是如此的虔诚,却全然没有发现在隐蔽处,一双隐蔽的目光!
这是一种怎样的虔诚?
天宝的嘴唇上,脸上,鼻尖,都沾满了灰尘,却浑然不觉。
他哭。
轻声的啜泣着。
那声音,如风一般,轻轻的,冷冷的,却让人心颤……
隐蔽的角落之中,秋秋的心中也是砰然一动,轻轻的颤抖了一下,她目光复杂的看着天宝,感觉到这个人似乎有些熟悉。但是实际上,她似乎根本就不认识这个人啊,为什么他们会有熟悉的感觉?
为什么,她不知道为什么!
“天地合,岂敢与君绝——”
脑海深处,突然有一个声音说出了这样的话,轻轻的,却坚决无比,她的目光中,天宝正在目光呆滞的轻喃,他的思绪,不知道已经飘到了何方。
第二百一十六章 主说你有罪
不管怎么说,酒有时候也都是一种排遣心中不快的好东西。天宝恍恍惚惚的,不知道怎么就进了酒吧,然后要了酒……酒保问他要什么酒,他也不知道,牌子那么多,而且他也不是经常去酒吧的人!
随便,不要烈一些的酒。
酒保,确切的说是一名女性的调酒师,高挑的身材,姣好的面容让她几乎无懈可击,几瓶不同颜色,不同味道的酒在她的手里不停的晃动。最后在一个二十厘米高的高脚杯里形成了一杯琥珀色的酒。
酒里面,有轻微的噼啪声,就好像是爆炸一般。
那种绚烂的颜色,清脆的声音,翻滚的小气泡却没有让天宝看一眼,他仅仅就是端起了酒杯,一口喝下。一股好像岩浆一般的炽烈的热流直接从喉头冲进了肠胃。他嘴里除了苦涩,根本就品味不出其他的味道。
she头,也好像是被针扎了一样,麻麻的,非常的疼!
烈酒烧心。
真奇怪怎么有人喜欢这样的感觉?他平素都是不喝酒的,而第一次喝酒,就是这么烈,这么霸道的酒,就感觉有些受不了。一口酒水冲的他咳嗽了一下。
“再来一杯!”
不过,奇妙的是他感觉到这种酒很好。
真的很好。
一杯又一杯,撕心裂肺。
他看到了秋秋,秋秋却不认识他。那一片赤诚的灵魂,被无情的击打成了碎片,让天宝的jing神有些受不了……他。难受的想要死掉,但是他的心理,却放不下秋秋,真的放不下,所以也只有借酒消愁了!
李白说过——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
这似乎就是人之常情,天宝喝的多了,不断的要酒,不停的让那一道炽烈的流冲进自己的脏腑……“秋秋……秋秋……”他趴在吧台上,竟然是睡了过去。第一次喝酒,竟然就这么醉的一塌糊涂。
秋秋……
梦中,那一道人影无情的离去。
他呼唤,希望秋秋可以回来。
这是一个伤心的人啊,而且更是一个痴情的人——短短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里,他竟然呼唤了一个叫“秋秋”的女子七十多次!美丽的调酒师也不忍心把这个家伙赶走,就那么任由他趴在吧台上。
不过,事情终究是有例外的——
有几个本地的混混,抽着烟朝这里走了过来,其中的一个一把就把天宝揪起来仍到了一边,口中骂骂咧咧:“ma的,不会喝酒还喝,死了还要占位置……”天宝依旧顺势躺在了地上,酒太烈了,烈的他此刻什么都不知道。
“秋秋!”
他轻轻的呓语。
那美丽的调酒师眉头一皱,道:“喂,你们怎么可以这样?”
一混混道:“ma的少管闲事,给老子上酒!”这混混一拍桌子,很是嚣张。美丽的女酒保道:“这里不欢迎你们,你们走吧!”
“ma的biao子,敬酒不吃吃罚酒——”
一个混混抬手就朝着调酒师的头发抓了过去。
不过,那个混混的手才抬到了半空的时候,就突然被一只铁钳子一般的手给抓住了,一个身高一米九的黑人大汉面无表情的站在了那几个混混的跟前,冷漠的说道:“主说你有罪,所以你们可以下地狱了!”
第二百一十七章 传说中的轻功
那名高大的黑人,显然并不是什么平常的保镖,更不是看场子的——是一个人就知道,这种人惹不起,也用不起,更不会是什么没有身份的混混。一个外国混混来了中国,那也都是友好外宾了,而事实上也还真的就是这样的。
外宾,怎么可能做这种没有脸面的职业?
一般来说,就是再学历低下,人格恶劣的外国人来了中国,那工作也不是问题的,你可以去学校做外教,也可以自己开一个英语学习班,还可以做一个亲善大使什么的混吃等死。
简单的说,中国就是一个集中营——安置发达国家的无业游民,流氓地痞混混,牺牲自己来为发达国家的社会和谐创造条件,并且减少他们的失业率。还有一些不发达的国家,那纯粹就是来这里淘金的。
国人待遇和非国人待遇,那差距是明显的。
一个外宾可以在日本死了一个多星期没人知道,也可以在中国碰破了油皮而引起轩然大波,这个就是一种大环境,所以外国人都说中国好——废话,要是这样又给钱,又让你当爷爷,你还说中国不好,就欠抽了,而且那些外国人也不是那么没有良心的不是?
所以,中国的国际地位提高了。
一句古老的话揭示出了这一切最为本质的思想——宁与外贼,不舍家奴。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
意思就是说家里的钱哪怕是给了贼,也不能给自己家的下人,让他们好过了。这个很狗屁的思想,或者说是哲学,在现在社会表现的更是淋漓尽致。国内企业就要百般刁难,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才能开起来,国外的却一路绿灯,比孙悟空的筋斗云还来的快,来的与时俱进!不过现在的情况,却也算是好多了的。
即便是这个好,你要是不花些心思费一些钱,把大鬼小鬼都打发了,那也是一样的郁闷,而且是郁闷到家那种。你根本无法相信,世界竟然可以黑暗到这种程度,黑暗的让人眼前一抹黑,以为昏厥。
某牛人曾经在一个帖子上问:鲁迅为什么会从教科书上滚蛋?
然后,他就发表出了一系列的说明,为什么呢?因为鲁迅大大书中的那些猪脚居然复活了,他们自然不需要鲁迅这个来揭示他们伤疤给人看的人。虽然鲁迅把阿Q头顶的脓疮夸耀了一个天花乱坠,而且写出了孔乙己的博学——他知道茴香豆的茴的四种写法,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可该滚蛋还是要滚蛋的,因为他不够。
而且很快的就有人说了一句接近真理的话——鲁迅曾经是在跑路的,因为国民政府讨厌他的文章。不过要是鲁迅生活在现代社会,那一定是跑不了的,事实证明,在有高层关注的事
页面: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154 155 156 157 158 159 160 161 162 163 164 165 166 167 168 169 170 171 172 173 174 175 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