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的关系。
一辆加长的轿车开了过来,足足的有六米多长,通身的黑色。轿车停在了学校的门口,银色复古的窗沿,还有那种很古典的流线,诠释出了这辆轿车的雍容,华贵来。那就好像是一个贵族一般,通身上下自然而然的就有一种贵气。
这样一辆充满贵族气息的车,自然是非常吸引人的眼球儿的。而就在所有人惊艳的目光中,一身随和的休闲服的天宝被人请了上去,然后加长的复古轿车缓缓的开走了。所有人的目光也都跟着那车远去,消逝……
天宝坐在真皮座椅上,打量了一下里面的构造。后面有一个小小的酒柜,精致的银色把手,一切还真的完全复古,给人一种进入了中世纪的感觉。车里的世界就是一幅浓妆艳抹的油画,被人用浓重的色彩渲染出了一种庄严,华贵的感觉来。天宝说道:“欧洲中世纪的布局,情调,这辆车都做到骨子里去了,一定不便宜吧?”
他的旁边是一个头发梳理的一丝不苟的中年人,面目中自然有一种严肃,精明干练。他给天宝介绍道:“天先生。这辆车是由法国著名的设计大师米兰科特设计的,这里所有的东西,都是出自这位大师的手笔,花费,自然不会少……”花了多少钱这么俗的问题天宝并没有问,想来这样的一辆车,怎么说也顶的上何闰勤的一半财产了。
米兰科特是谁,天宝没有听过,但既然是法国的,还套上了一个著名设计大师,那就一定不简单。法国他没有去过,但无论是谁说来,那都是一个孕育艺术家的感性世界。所以何闰勤能用这么华贵的车来接自己,那是一种很大的荣幸!
这样的荣幸天宝却有些消受不起!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而天宝根本就不知道这个何闰勤究竟要利用自己什么。何闰勤也是一个妙人,天宝自然也不会以为他是一个暴发户——真正的暴发户是不屑于和他这样的人攀谈的,更不会在世界之巅那种地方!
复古风格的轿车开进了黄阳山别墅区,在一个也是欧洲中世纪风格的建筑前停了下来,透过车窗可以看到一群男女正在草地上转圈跳舞,一圈一圈,音乐飞扬。不过天宝是一个不喜欢钢琴那种叮咚声的人,他宁愿听琵琶,古琴。推开了车门下去,何闰勤很热情的迎接道:“天宝先生,好容易可把你请来了……”
天宝笑一笑,也不多话,点了一下头算是回应了。
固然是他的性格使然,但在其他的宾客眼中,这个就成了一种高傲,一种身份。虽然他一身很普通,普通的甚至牌子都是假冒的的休闲服,但这些却无损他的气度——他骄傲的好像一只孔雀!
所以,有人开始猜测这位神秘的年轻人的身份!
作为前期金帆市的明星一般的人物,自然有很多的人也认出了天宝来。这个就是那个非常牛叉的天老师,但何闰勤这样的身份,为什么要请这个人呢?当然了,何闰勤的前期投资做的很隐蔽,他会看相的事情也很少有人知道。何闰勤道:“天先生,许久不见了。”
天宝道:“是许久不见了。怎么不见令千金?”
请柬上说的明白,这是一场生日派对,主角自然是何闰勤的千金了。
何闰勤说道:“主角自然不能现在出场了,嘉韵也在振华中学读书,不过已经是高一了。”天宝“哦”了一声,说道:“你忙,我在这里随便转悠一下……”和这些宴会中西服革履,礼服男女一比,他似乎格格不入。在靠边的一张桌子上做下来,抓起一串葡萄,若无旁人的吃了起来。“喂,你好,可以请我坐下吗?”
一个穿着浅绿色晚礼服的女子走到天宝的跟前,问了一句。这个女子长的很美,至少说来,可以算是大众化的美女了,她的声音也很清脆,就好像黄莺一样。她胸前的领口开的很低,半裸出两个半球形的乳房,白嫩的诱人。这样的诱惑,对别人来说也许是诱惑,但对天宝说来,是在是提不起兴趣!
人是一种会比较的动物,在见识了秋秋的美,感受了秋秋的媚以后,这些世俗红尘的女子,再美,不过也是庸脂俗粉而已,天宝看不上。天宝只是草草的看了她一眼,含糊的说道:“当然可以,坐。”说着,吐出了几粒葡萄籽,他似乎所有的注意力都在手中的葡萄上。
那女子道:“作为一个绅士,难道不应该请一位美丽的小姐吃一些吗?自顾自的若无旁人,是一种很没有礼貌的行为……”天宝灿烂一笑,又丢了一颗葡萄,吃的满嘴都是冰凉的液体,说道:“可惜,我不是绅士。做绅士太累了!”那女子道:“做绅士不好吗?”“不是不好,是很不好。岳不群在维护他君子剑的形象背后,还要干一些龌龊的勾当,太累了,既然做了小人,何故要再做君子。一个人活一个人的已经很累了,却想要活出两个人的人生来,岂非更累?”
女子轻笑道:“你这个人真有意思。”
天宝道:“是吗?”
“恩。”
天宝说道:“你还是不要对我产生兴趣的好。因为我对你没有兴趣。如果只是说坐下来好像朋友一样聊天,吃饭,我不在乎,普通的朋友也大可做的。但如果有什么别的想法,最好就免了吧,我入了你的眼,可你不入我的眼……虽然我不是一个绅士,但请一位美丽的女子吃一串葡萄还是要的的,给你……”他轻轻一笑,递给了那女子一串葡萄。
那女子笑的有些艰难,就好像是被人打回原形的狐狸精一般,说道:“好吧。那我们就做普通的朋友!我是方娴雅。”
天宝伸手和他握了一下,说道:“天宝。”
方娴雅不过也是一个可怜的女子而已,她们这样的女人,为了金钱,权力,用自己的身体去换,用自己的青春去赌,用自己的美貌来吊一只大大的金龟婿。她们也无奈,也可怜。她们这样的家鸡,也很让人同情,只要是不讨厌的,天宝不介意多一个可有可无的朋友,他不会因为那一张膜儿就看不起她们。
至少这个女人是凭借自己的本事吃饭的!
天宝家人在上谷就是郊区租的房子,在那里经常看以看到一些“小姐”出进,她们或者是生活所迫,或者是什么其他的原因,做了色情生意。不过生活惨淡的她们脱离了酒醉霓虹以后,就是生活在那些租来的简陋的房子里。在社会底层的角落里,有多少的肮脏是为人所不见的?有办法的话没有人愿意做鸡!
尤其是在华夏国这个贞操观念根深蒂固的国家里,就更是这样了,有一口吃的,她们也很难走上这条路。笑贫不笑娼,不过是一种自我安慰而已。
她们是一群女人,却是值得尊敬的女人。
至少她们花的是自己的钱,至少他们没有用公款大吃大喝……
方娴雅显然就是来这里钓鱼的。她是一个很聪明的女人,当然知道能被何闰勤用豪华的加长车接来的人一定不简单!她的确钓到了鱼,不过却不是武王。天宝也不点破这样腼腆的局面,只是和她聊一些家常,吃一些水果。至少说来他现在不是寂寞的,有一个女人在陪着他,好看也好,难看也罢,不用一个人呆着,就是一种幸福!
天宝含糊的问:“你哪里人?”
方娴雅喝了一口红酒,说道:“沧州的,我沧州人……家里就只有我一个女儿,我爸死的早,家里的大梁就压在了我妈一个人的肩上。那个时候我十二岁,她走街串巷的捡垃圾,收废品,供我上学,受尽了人的白眼。在高二的时候,我妈终于累垮了。我只能错学,打工赚钱……”
两行眼泪簌簌落下,方娴雅带着哭声,埋头轻轻的啜泣,“我想让她过上好日子,享福,那怕是只有一天也好,可我就那么几个工钱,一个月才勉强够补贴家用的——”
天宝只是木然的一口一口吃着葡萄,似乎就是一个没有感情的木头人一般。但如果你仔细看的话,就可以发现他的眼睛里竟然没有光泽,吃东西的时候也很机械!
他怎是无情的人?
只是他的感情不容易表达出来而已。
从小到大,天宝就没有哭过,也没有任何伤心的表情。他是冷漠的,当人问他“你想不想老家”的时候,他都是摇头,“不过就是一个地方而已,有什么好想的。人一辈子,不过就是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他总是这么说,可谁知道他做梦的时候,是会梦到老家的山,老家的井,还有老家的土坯房子呢?
天宝不会安危人,只说道:“人生总是无奈的,娴雅,你不要哭了。过去的已经是过去了,你既然选择了人生,那么就走下去。找一个你爱的,不如一个爱你的。也许你感觉爱不重要,只是想让你的母亲过好,但你选择的代价太大,太大了。”
用自己的一辈子,来换取母亲的幸福!
她孝——
但生活却有她无法承受的重。
天色不知道何时就开始暗了下来,现在这个时节在露天开派对,这些女子一身单薄的晚礼服,还露了大半的肩膀,光着胳膊,不是一般的冷。所以宴会的场所在天一黑,就安排到了房子里继续进行了。方娴雅冷的手都有些不听使唤了,好半天才缓了过来。天宝道:“你经常参加这样的派对?”
方娴雅道:“恩。”
天宝道:“冬天了,你应该买带长手套和披肩的晚礼服,这样天气虽然冷,可也好上许多。”方娴雅道:“谢谢你,不过我没有那么多的钱,这一套晚礼服还是和同学借的,我……”天宝说道:“我送你一套,怎么样?”
第二十六章 那一瞬的温柔
方娴雅的朋友是一个满甜的女人,她也在这里,不过却是在和另外的一位男士一起。天宝便是坐在桌子旁边吃东西。在里面和外面对他来说并无太大的区别,依旧是吃。他不会跳舞,当然不会上去让人笑话,所以方娴雅邀请他跳舞,他拒绝了。陆续的有几个女士邀请,他也拒绝了,他有些讨厌那种钢琴的声音,听的特别的烦躁。
终于客厅中的灯光暗了下来,伴随着简单的“happybirthdaytoyou”的简单旋律,一个三层高的大蛋糕被一个下人用餐车推了上来。十六根花花绿绿的蜡烛插在上面,柔和的烛光充满了一种温馨的氛围。
天宝没有跟人起来热闹,他是在是不习惯。
看着一个靓紫色晚礼服,红色长袖手套的女子从后面跟了出来,头发盘的很整齐,戴了一个精巧的王冠,上面的宝石闪烁着光彩,烛光映衬之下,充满了一种神秘的美感……这是一种人工营造的美,利用了光线,声音,服装。能如此的策划这场生日派对的人,也一定不简单。这个女子一定就是何嘉韵了。虽然只有十五岁,但她的胸部却发育的比一个二十岁的人还要好,还要挺。
天宝眯着眼睛,小口的喝了一口饮料。他的习惯似乎何闰勤很了解,所以给他的桌子上专门上了果汁,有苹果的,柠檬的,橘子的,就是没有酒……就在他冷眼旁观这些人热闹的时候,何闰勤也在看他。
第一次在世界之巅见面的时候,这个男人说“酒是穿肠的毒药”,现在的他也一如当时的淡然,没有人去了高处以后的那种惊讶,没有大叫,没有吓的腿肚子发抖,那种淡漠,却偏偏比什么都要来的可怕。
何闰勤端了一杯酒走过去,说道:“昔日太史公论及天下勇士,说世间勇武之人可分四等,前三者是:血勇,气勇,骨勇。血勇之人怒而面赤,气勇之人怒而面青,骨勇之人怒而面白,神勇之人怒而色不变。血勇之人只可于市井之中打架殴斗,气勇之人可从军杀敌,骨勇之人已极可贵,能舍生取义,杀身成仁。常山赵子龙,将于阵前,拔剑生死,面色不变,是为神勇!那天在世界之巅得见天先生,我一眼便知,天先生乃是神勇之人。”他轻轻的喝了一口酒,在天宝的身边坐下来。
天宝说道:“苏轼说‘所谓豪杰之士者,必有过人之节。人情有所不能忍者,匹夫见辱,拔剑而起,挺身而斗,此不足为勇也。天下有大勇者,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此其所挟持者甚大,而其志甚远也。’我,顶多就是一个匹夫而已,狗咬我一口,我也要咬回来,不能忍,不能让,被人踩一下也要挺身而斗,不识进退,不知机变,怎算得上一个‘勇’字?”
何闰勤则是笑道:“说的好,不能忍,不能让,不识进退,不知机变。太史公言勇,可以说他是从来不知道何所谓勇,苏轼言勇,无非就是他的勇而已。不能忍,因为那根本就是没有忍的必要,不能让,是不需要让。不识进退,不知机变,因为那些根本就没有必要。你和他们不同,和我也不同!”有那样一个神奇的女子,天宝就算是杀人放火,也确实没有忍的必要。就是大型的黑?
页面: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154 155 156 157 158 159 160 161 162 163 164 165 166 167 168 169 170 171 172 173 174 175 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