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秋秋道:“圣诞节每年就只有一次,宝宝,你看街上的人好多。”
天宝说道:“秋秋,华夏的神族也过圣诞节吗?”秋秋笑道:“对于我们神族来说,就只有一个节日。每年的五月三,我们就要祭拜母神,也就是女娲娘娘了。除这个以外,春节端午这些节日和我们都没有关系,这些国外过来的节日就和我们更没有关系了。现在赶上,自然是凑一个热闹了。”
天宝道:“今天晚上我们不回去了,我陪你,玩儿一夜!”
秋秋脆生叫道:“宝宝,你真好。”
“波!”
秋秋若无旁人的取下口罩亲了天宝一口,然后挽着天宝的胳膊,说道:“今天晚上,我们一定要度过一个最浪漫,最温馨的圣诞节……宝宝,和那些学生热闹完了以后,咱们就去教堂看看!”
天宝问道:“去教堂看什么?”
说实在的话,天宝讨厌教堂,更讨厌见神甫。因为那些宗教人士在他的感觉里就好像是岳不群一样,虚伪,人前君子,人后小人,加上看一些西方的文学作品里,对于那些神甫描写的不堪,就更加的让他深恶痛绝了。
秋秋道:“去看神甫。”
天宝撇撇嘴,很不乐意的说道:“神甫有什么好看的?”
秋秋白了他一眼,说道:“暗天使是如今的基督教神族的一支,而这些成员都是从最虔诚的信徒中选拔出来的。这些信徒里的绝大部分的人是神甫出身,去看看,一定没错的。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就是这个道理了。而且既然基督教能在短短的百年时间在中土扎根,就一定有不可小看的实力。”
天宝连连应是,说道:“还是秋秋厉害。”
秋秋道:“那还去不去看神甫了?”
天宝说道:“去,一定去。难得一见的场面,怎么能不去呢?你说是不是,秋秋。”秋秋哼了一声,说道:“这样还差不多……咱们先去学校吧!”两人去了学校的时候,舞台都已经搭好了,等天完全黑了以后,聚光灯就刷的一下亮了起来。
“各位同学,晚上好。”
一个女孩子穿着低胸的礼服,也不怕冷。旁边是一个白色西装的男孩子。两人朝下面鞠躬一下,那女孩子说道:“今天是圣诞节,各位同学,让我们尽情的狂欢吧!”男孩子道:“让这个平安夜喧嚣起来吧……唱吧,跳吧。”
台下的一个同学对身边的人说:“看吧,我就知道他们不行,没两句就没词儿了……你们几个也太坏了,非要他们在上面出丑!”把两个不会主持节目的同学抬出去主持,这个主意不知道谁出的,但绝对的够损!天宝摸摸鼻子,这个桥段怎么看怎么和他念书的时候一样。
记得演讲比赛的时候,他们是选的一个漏风最,大舌头外加结巴的人上去的。
记得唱歌儿的时候,他们选的是一个不知道调儿为何物的人上去唱的,他自己似乎也有幸出了一次丑。
记得……
这样的事情简直太多了。
秋秋捏了他一把,小声道:“上面表演呢,你在这里走什么神儿呢?”
天宝嘿嘿干笑。
秋秋道:“要是师父在上面,你敢走神儿被发现的话,你就会知道什么叫生不如死了!就就走过一次神儿,结果被师父关进黑屋子关了一个月……宝宝,我警告你,你要敢走神,我也关你黑屋子。”秋秋的眼珠子转了几下,说道:“不成,关黑屋子就没人陪我了。这样,你敢走神儿的话,你不是经常看小电影嘛……”
天宝打了一个寒战,点点头,不知道秋秋有什么整他的注意。
秋秋道:“我就照小电影儿上面的办法塞上你的屁股,把你的那玩意儿用绳子扎起来,你看着办吧……”
恶毒!
简直太恶毒了。
天宝第一次感觉到那些拍小电影的人是如此的可恶,恶毒,如此的——
天宝赶紧做出一副认真看表演的架势。
过了一阵,秋秋道:“走了。”
天宝一脸茫然的问道:“去哪里?”
秋秋很无奈的白了他一眼,解释道:“台上的这个节目完了以后,就该我们上场了!”两人离开了观众席,进了后台化妆。小主持人虽然不怎么会说,但这个也许还是一个优点呢,一句话一个节目,不耽误时间,让观众不必听他们啰嗦——
也许这个也是选他们的原因吧!
“下面,请天老师和天老师的女朋友演唱……《美丽的神话》”
那个女孩子说完就下去了。
梦中人熟悉的脸孔,
你是我守候的温柔,
就算泪水淹没天地,
我不会放手,
每一刻孤独的承受,
只因我曾许下承诺,
你我之间熟悉的感动,
爱就要苏醒,
万世沧桑唯有爱是永远的神话,
潮起潮落始终不悔真爱的相约,
几番苦痛的纠缠多少黑夜挣扎,
紧握双手让我和你再也不离分,
……
天宝从后台和秋秋携手而出,也没有表现的怎么怯场,反正心里就装着一个秋秋,一首《美丽的神话》也是为秋秋一个人唱的,所以,这个歌曲得到了升华……升华。天宝的声音非常的虔诚,认真,甚至还带着一点点的敬畏。
他在诠释自己对秋秋的爱!
歌,用心灵在唱的时候,已经没有了所谓的跑调不跑调了,那纯粹的就是一种可以感染人心的力量。
秋秋任由天宝抓着她的的手,微微而笑。
枕上雪冰封的爱恋,
真心相拥才能融解,
风中摇曳炉上的火,
不灭亦不休,
等待花开春去春又来,
无情岁月笑我痴狂,
心如钢铁任世界荒芜,
思念永相随,
万世沧桑唯有爱是永远的神话,
潮起潮落始终不悔真爱的相约,
几番苦痛的纠缠多少黑夜挣扎,
紧握双手让我和你再也不离分,
悲欢岁月唯有爱是永远的神话,
谁都没有遗忘古老古老的誓言,
你的泪水化为漫天飞舞的彩蝶,
爱是翼下之风两心相随自在飞,
悲欢岁月唯有爱是永远的神话,
谁都没有遗忘古老古老的誓言,
你的泪水化为漫天飞舞的彩蝶,
爱是翼下之风两心相随自在飞,
你是我心中唯一美丽的神话……
第三十八章 圣约翰教堂遇旧
在学校的圣诞节晚会一直进行到了九点钟才散的。晚会上流行的,通俗的,摇滚的,这些学生唱唱跳跳,好不热闹。天宝和秋秋也开开心心的和这些孩子一起过了一个圣诞夜,等晚会散了以后,两人才上了街。此时出来过平安夜的小情侣有很多,他们在一群情侣中间也并不是很特殊的一对。拉着手,走在大街上,安安静静的街道,秘密的私语,构成了一条甜美的风景线。偶尔的,两个人还可以看见一些中年人和老年人出来一起热闹。圣诞节这个新生的节日,就是这么在华夏大地上流传了起来。
“宝宝,你看,那么大年纪了还出来热闹呢。这个圣诞节没多少年,在华夏就这么热闹了,教堂那里的情侣一定更多,咱们就快些过去看看吧……”搂着天宝的胳膊,秋秋依偎着天宝,轻轻的说了一句。
天宝笑了一下,神情中充满了一种满足。
知道满足的人就是幸福的,无论他是乞丐也好,还是亿万富翁也好,只有知道了什么是满足,可以用一个小小的东西填充住自己的欲海,他就是一个幸福的人。天宝很幸福,因为他很容易满足,也知道满足。一个秋秋足够他守一辈子,爱一辈子,而不存在任何的遗憾了。圣诞节中的空气安静,而且祥和。
这一天,似乎小偷,混混也很有默契的消失了——平安夜,的确很平安,即便那些游走在黑白边缘的人也要卖他一个面子。
天宝突然想起了一个有趣的故事,说道:“秋秋,给你说一个故事!”
秋秋道:“说啊……”
天宝道:“在伦敦的一个小镇,警察们抓小偷的时候方法很特别。他们不需要去查找线索,而是每个星期天都去教堂里等着,那些小偷就会去教堂里忏悔自己的罪孽,而警察就借机会吧人带走了。这些小偷是虔诚的信徒,所以,他们通过祷告赎罪,而警察,却通过祷告来抓捕他们,你说好笑不好笑?”
秋秋撇撇嘴,说道:“一点也不好笑。”
天宝摸了一下自己的鼻子,难道自己真的不适合讲笑话,说故事?不可能吧。他平时也挺幽默的,怎么……难道是爱卿综合症?两人你侬我侬的朝金帆市最大的教堂缓缓行去。金帆市最大的教堂,是早在清朝末年的时候建成的,到如今也有将近二百年的历史了。建筑的风格是传统的东方寺庙,亭台楼阁。
因为当时的西方哥特式建筑是属于逾制的建筑,统治者更不喜欢出现哪些尖顶子的西洋房,那样就和自己的天朝上国大大不合了。故此,这个金帆市最大的教堂就好像是传统的佛教寺庙一般,里面有耶稣殿,十二天使殿等等。
这个教堂,就是——圣约翰教堂。
教堂的建设者约翰。布莱德。史密斯在咸丰年间漂洋过海,来到了当时的清朝,一个属于鞭子,马褂的国度。然后就在金帆这个地方定居传教,教义因为得到了当时百姓的欢迎,到处的传播福音,也得了不少的钱财,就建造了最早的教堂。后来,因为哥特风格逾制,被官府推平了。官府还上报了皇帝,咸丰念他蛮夷,不通教化,不知大清礼法,也不过多追究,就是监禁了三月,杖责了三十。
在约翰出狱以后,就再不敢弄什么西洋教堂了,百姓集资帮他修建了好像是寺庙一样的教堂,这个也就是今天人们看到的圣约翰教堂了。
基督教也好,佛教也罢,伊斯兰教还是一样,所传的教义都是主的来世,死后。而伊斯兰教更是说到了世界毁灭的时候,最终的审判,罪恶的人要受到惩罚,善良的人可以上天堂,几乎大同小异,但却都容易被百姓所接受!
天宝在教堂门口的一块石板旁边瞅了瞅,上面写着:
圣约翰教堂。
在下面的落款居然是一个进士,在咸丰三年的时候题的字……李君圣。
天宝确定他不认识这么一个叫李君圣的进士。其实也是废话,如果他认识的话,那一定就是见鬼了。人家在咸丰三年,他在2013年,还有六天的时间,就是2014年了。两个人相差的,那可是一个世纪多的时间,咸丰三年,那才是1853年。
也就是那一年。
洪秀全领导的太平天国运动逐渐壮大。据史料记载:是年1月12日,“东王杨秀清督翼王石达开、检点黄玉昆、李开芳、林凤祥、指挥罗大纲等以地雷炸塌武昌文昌门城墙,占领武昌城,全歼清军六千余人。湖北巡抚常大淳、提督双福、布政使梁星源、按察使瑞元、总兵王锦绣等文武官员败死”。太平军队伍增至五十万,声威大震。2月,太平军水陆兼程,沿江东下,连克九江、安庆、芜湖等重镇。3月19日,太平军占领南京,洪秀全进入南京城,宣布改南京为天京,定都天京。自此,太平天国正式建立起与清王朝相对峙的农民革命政权。
所以说,这个圣约翰教堂是非同寻常的!
特定的年代,特定的历史,特定的格局,都让他和传统的寺庙也好,新出的哥特式教堂也好,都格格不入,自成一体。基督教的教堂和佛堂一样,都是不禁止人入内的。既然要度化人,要传教,关起了门,也就没人来了。
在靠近教堂的时候,天宝就已经闻到了一种让他骨子里就厌恶的气味。那种味道就好像是糖稀和粪便搅合在一起产生的。天宝知道,这个不仅仅是因为那些基督教的各种宗教油画,还有很多原因是来自于信仰!
很小很小的时候,他就有了这样一个奇特的能力,可以通过气味辨别这个人是否是一个教徒。他从小,也讨厌和那些人在一起,只是因为鼻子受不了。而且爷爷从小就告诉他:“好人是不信教的,因为不做亏心事,就没有必要忏悔!”
他们村的那个小教堂的外国神甫用怪异的腔调和人说:“主说,人出生便是罪孽的,所以你们要学会忏悔,得到主的饶恕。”而天宝则不相信,因为他知道《三字经》最开始的六个字就是“人之初,性本善”。
一个善良的人,是不需要忏悔的。
所以,从小时候起他就看不起宗教,其实他们一家人从来也都是如此。他还记得他爷爷和他说的他太爷爷的故事。一次一个神甫度他入教,天宝的太爷爷嘴一咧,亮出了大黄牙说道:“我没做亏心事儿,入你的教干啥?”
那神甫说:“入教,可以升天堂。”
天宝的太爷爷丝毫不为所动的说道:“你们的外国神仙就一个耶稣,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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