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话阍谒脑鹤永锪粝乱黄墙澹谷韭搜取K飧鍪芎φ咭仓荒芪弈蔚谋蝗说踝牛?br /> 他当然不敢归罪于秋秋,说美女没事儿干欺负他,把人吊起来折腾,进行伟大的**情趣娱乐活动。因为一切都是武当七侠害的,不是他们,自己就不会受伤,不受伤,腿怎么能淤血,不淤血,又怎么会被秋秋吊起来散瘀的?所以说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武当神族了。天宝吊的有些脑袋发沉,发晕,切实的体会到了一些头重脚轻的感觉。
秋秋在厨房里忙活着,也不知道在弄什么的。损友王东很好心的一个大早就过来看他,让天宝大大的感动了一番,就是损友足够的损,用李清照的说法就是“怎一个损字了得?”王东嗑着瓜子,喝着饮料,翘着二郎腿,一双臭脚丫子在他的跟前晃悠着,懒散的靠在沙发上,问道:“天宝,你说那些人真的那么厉害?”
天宝翻了一个白眼,说道:“废话。不厉害我能自己把腿上和脚上的血管支流都弄破了,被人吊起来吗?而且最郁闷的是居然碰都没有碰到那个老道一下,妈的太憋屈了……哎哎哎!东子,你的脚丫子是不是拿开一些,太臭了。你以为你秋秋啊,脚丫子在我跟前晃悠!”当然,如果是秋秋的脚丫子的话,别说在脸跟前晃悠了,就是踩他脸上,伸嘴里,他也要心甘情愿,感恩戴德的接受。
王东放下脚,说道:“遇到高手了,那也是你倒霉。要喝水不?看你那个样子也喝不了水了,这个饮料的味道还是不错的……”故意的将一瓶子饮料在天宝跟前晃悠了一下,王东舒服的喝了一口。
天宝道:“太损了吧你?”
王东嘿嘿笑道:“彼此彼此——”那张脸惹的天宝只想一拳头砸成饼子,实在是太欠揍了一些。天宝慨叹道:“人世间最大的痛苦,就是一瓶儿水在你的面前,你能看到,却喝不到。然后还有一个很欠揍的王八蛋在你的跟前开怀畅饮,勾动人的欲望!”
王东道:“王八长寿!”
天宝道:“这个就是所谓的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
“宝宝,药做好了!”
秋秋大美女一身黑色的紧身衣,围着白底红格子的围裙,手上戴着做饭用的手套,端着一小盆的糊糊出来。天宝和东子适时的停止了斗嘴,秋秋道:“东子,你把他的下半身衣服全部扒下去,好敷药……”
如果没有后半句,一定让人以为那是一个女流氓!
太邪恶了。
不过这个事情王东却不好真的参与,干笑了两声,说道:“啊,我想起来了,今天应该去看看那些矿工训练的怎么样了,天宝,你就和秋秋慢慢的敷药吧,我先撤——”这个世上有眼色,够无耻的人果然是集结在了一个人的身上。
秋秋拉了窗帘,把天宝最贴身的衣物都给扒了下去,赤果果的倒吊着。
黑糊糊的好像芝麻糊一样的药物敷在了天宝的腿上,然后秋秋在外面给他缠了纱布,也就完成了。药是一个大早,秋秋去药店买来的,虽然说反生丹的效果好,但如果加上一些外敷化瘀的药物,效果应该更快才对。为了一锅小小的药,秋秋整整的忙碌了一个早上,额头上汗水点点,看的天宝都有些心疼。
天宝很努力的牵扯出一个笑容来……“秋秋辛苦,让我亲亲你吧,我的好秋秋……”秋秋水汪汪的大眼眨了一下,说道:“你若能够到,那就亲亲好了。呵呵……”秋秋轻轻一笑,离开了天宝一些。过了一阵,香唇在天宝的嘴唇上点了一下,说道:“算你了,吊的也很辛苦,姐姐奖励你的。”
然后,秋秋就坐到了沙发上,架起了一双修长的美腿,紧身衣包裹的脚也是完美的诱人,恍的天宝眼睛里全是秋秋的脚丫子,恨不能上去咬一口。虽然同样是脚,可脚也有美,丑,也有不同的。
秋秋的脚——那就是最完美的艺术品。
秋秋媚着眼,一汪柔情抚慰,荡漾在天宝的身上,问道:“好看吗?”
天宝艰涩的吞了一下口水,说道:“好看,我都想吃一口。”秋秋将脚伸过去,笑道:“让你吃一口又有什么打紧?不过,你口水湿了我的紧身衣怎么办?”天宝道:“那就脱了!”秋秋啐道:“美得你。要吃快吃,过一阵姐姐可就没什么性质了!”
天宝张大了嘴,想要尽量的吞下去。
不过脚怎么的个头也比嘴巴大,天宝就那么的含着,嘴里好像是填充了什么东西一样。他感觉的很满足,口水浸透了紧身衣,也浸透了里面的丝袜,沾染到了秋秋的皮肤上。秋秋却不在乎,只是感觉现在的天宝好傻,就好像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一样,痴迷的迷恋自己的美丽,痴迷的忘乎所以。
秋秋的脚趾轻轻的弹动,挠着天宝的上颚,天宝又是痒痒,又舍不得松口。
秋秋道:“宝宝,好玩儿吗?”
天宝“呜呜”的点头。
秋秋的一只脚,勾动了他全身的细胞,血液沸腾,就连头脑也似乎不怎么清醒了。秋秋笑道:“好玩儿也不成啊,你这么含着姐姐的脚,咱们中午可就没饭吃了……”秋秋的脚,任何的男人见了也都想咬一口,这个是没有所谓的恋足的说法的。
因为她足够的美,足够的诱人!
让天宝含了一阵后,秋秋就没好气的抽出了脚来,上面全是晶莹的口水。秋秋说道:“学校我已经给你请假了,如果不行的话,姐姐就代你去上几天课,也实在是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宝宝,你就好好的养着吧……”
天宝问道:“那电影呢?”
他答应过那些学生,要免费的在学校给他们放映一场的。他不想食言!秋秋说道:“放心好了,姐姐帮你安排,不用担心的。”
秋秋找毛巾把天宝的口水擦了擦,穿起了拖鞋,晃了晃手里的毛巾道:“宝宝,玩儿一个游戏,把嘴张开——啊……”
“啊——”
秋秋用毛巾把天宝的嘴塞了起来。
“这个游戏呢,就叫做‘倒吊男的沉默’,姐姐出去一下,买一些东西。晚上把你放下来的时候给你做好吃的。乖乖的吊着吧……是不是又在想那些小电影了?闭上眼睛默一会儿,还敢乱想这些东西,我就让你一样一样的试验一下,看看真人版的和电影版的有多大的区别!”秋秋的这个警告还绝对的管用。
还逐一的尝试?
一个灌肠,振荡器他都能崩溃,一样一样的来完之后,他不能保证自己还能站起来。天宝赶紧的把这些淫。秽的念头甩出了脑海。
秋秋走了,现在连一个说话的人也没有,其实他很想看看窗外的风景,似乎秋秋忘记把窗帘打开了。外面的人还以为两个人圈圈叉叉了呢,所以没人敢进来。天宝还想看电视,似乎也没机会说了,只能一个人郁闷的忍受着——孤独啊,人生本来就是这样孤独的。
对了,那个社会学家李银河是怎么说的呢?
**精致高雅。
恩,这个好像就是李银河说的了。
这位女士很强大,是和易中天一样的牛人,连批带打,开博客提高知名度(现在那些所谓这个家,那个家的,似乎都喜欢这一套,到处的亮亮相,发发言,出一些惊世骇俗的东西吸引眼球)究竟别的怎么样也不说了,但这个李银河很有意思哈。
作为一个小电影爱好者,天宝曾经专门的找过这位大婶的资料,经常去看帖子。究竟**好不好,就好像他喜欢吃秋秋的脚,但如果来一个丑女的话,他一定一脚把人踹出去一样,不好说,也不能琢磨。不过他知道,有些东西只能归结于另类,不能说是变态!
有人喜欢衣服,有的男人喜欢女人的——
这个也不能算是变态了。女人穿男装的很多,人都认为是正常的,为什么男人喜欢女人的东西就不正常了呢?简单的说是孔老二作怪,详细的说,就是华夏国传统文明的产物,是一种社会意识,大家都这么认为,所以也就这么认为了。
故此,问天下谁人变态?
只要他不是意识不清,他还能分别是非善恶,好坏不管。无论是喜不喜欢**,有没有一些特殊的癖好,普通人也不能将这类人归结于变态当中。变态,首先你要理解概念,不能不知道的瞎说,误导观众。
人都是人云亦云的。
天宝胡思乱想,时间也就这么的打发了。
被人倒吊着是无奈的,没有电视看是无聊了,堵了嘴,那就是没话可说的了……他发现自己现在除了胡思乱想,还真的找不出什么好做的事情来了。不知道过了多久,门终于开了,秋秋提着一兜子的东西进来,直接带进了厨房里,对于天宝那种苦苦哀求的眼神完全忽视,就当没看见了。
“呜呜……”
第七十四章 幸福其实很简单
没有被吊过,就不知道脚踏实地的幸福。原来生活多么的美好,他曾经都忽略了。天宝舒服的伸长了腿,虽然依旧有些麻,被绳子勒过的地方是紫红色的痕迹,摸上去麻痒的厉害。叉着腿,也成了一件无比歉意的事情了。一个小时前,他还在奢望,一个小时后,就已经成为了现实。
嘴巴也有些麻,秋秋老不客气的在将人放下来以后才抽开了他嘴里的毛巾,让天宝干呕了半天才罢休。喝一口果汁,把笔记本电脑放腿上,噼里啪啦的一阵敲打:
很遗憾的说,出了一点点意外。
受伤了,所以停更了一天的时间,咱老实的说,明天开始发新章节,谢谢……今天,依旧在休养中,太座大人要求静心修养,故此……
嘎嘎——
天藏风就不奉陪了。
发出了一则声明以后,天宝就开始聊天。
也怪了,他的小说并没有因为他的艺名“天藏风”一炮走红,依旧是那么的不温不火的进行着,有人看,有人说好,有人骂遭,这样的日子有滋有味,也算是优哉游哉的了。许久没有看到不一则已的身影了,他写道:不一,来了吗?
不一则已发了一个可恶的笑脸,写道:天,票票,我要票票,全部都给我!
天宝一笑,写道:丫滚。票没了,找老大要去!
老大,就是群里的大哥大,更是俱乐部联盟的老刀把子,声势无二,气焰嚣张。其手下有巾帼不让须眉的三娘大大,亦是非同凡响。不一则已:老大神龙见首不见尾,还是找你方便,最近干啥呢,也不上线?
天宝写道:自己去俺书上看,刚发了。
不一则已:流汗!
天宝:俺给你发一个书评,去骂几句咋样?俺这个人实在,只会泼冷水。
不一则已:欢迎欢迎。
天宝怪笑着打开了不一则已的大作《李金庚的太监人生》,这本书写的是一个穿越男李金庚穿越到了清朝末年,做了最后的一代太监。刚刚阉割以后,就军阀割据了,由此而展开的悲惨一生。走过乱世,见识了抗日,活到老还要以封建残余被人批斗,简直就是一个极品人生。天宝之所以知道故事的内容,也是不一则已透露的。而他本人的更新速度,也就好像他小说中的主人公一般——太监了。
丫两个月更新出了不到十万字,天宝不由的怀疑他那个东西是否不成了。或者是干脆半白痴掉了?坏坏的在书评中写道:
不一,丫小说的书名很有吸引力啊,不过呢。你丫干啥呢?不知道更新吗?丫俩月憋出十万个字来,你怎么写的啊?内容上不说了,选材很合适你,就是太监的材料。不过文字上有些狗屎,问题不少,故此,天藏风在此申明——不一则已,你太不厚道了!
然后,不出意料的的来了骂声一片。
天宝这个家伙和不一则已继续聊天,写道:看到了没,你的读者有多么的盲目!唉——
不一则已:(≧▽≦)/,俺也有忠实的粉丝了。
天宝道:你那个不叫粉丝,叫布条(按:布丝这个称呼太流汗了……)
不一则已:晕倒。
秋秋道:“宝宝,吃饭了,电脑别玩儿了……”天宝应道:“恩,好,马上!”飞快的给不一发了一句:太座大人有命,俺去吃饭,下鸟——我闪。
不一则已:……
餐厅里是土豆馅的包子,还有熬的土豆和鸡骨架,浓郁的香气闻着就让人流口水。见天宝进来,秋秋就赶紧招呼他坐下,给他围上了餐巾,手上戴上了一双透明的塑料手套,说是吃东西卫生。
这些东西,让天宝不是一般的感冒。
不过咋说秋秋也是为了他好不是?所以餐巾围就围吧,手套戴就戴吧,况且他现在的肚子也的确是空了,吃东西才是第一要务。秋秋笑道:“山药馅儿的包子,山药熬鸡骨架,这些可都是你最爱吃的哦,快吃吧……”
天宝连连点头,虽然现在已经多出了燕子她们一百多个女子,但秋秋有时间依旧亲自下厨的。这些怎么的也实属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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