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老大们的宠妻
闻言,凌紫禁果然脸上肌肉一僵,咳嗽了一声,看自己的书去了,啊一日之计在于晨,他不能浪费了。
“喝掉,不然每天早晚两杯!”凌岳终于受不了这几人的聒噪,发话了。
魏央顿时气弱,瘪着小嘴,委屈地说道:“可是不好喝啊!”
“那就加糖。”凌岳不为所动。
魏央抽泣了一下,然后迁怒凌鸿颜,对着他大吼道:“还不给老娘加糖去!”
“是是是!”凌鸿颜被魏央这幅母老虎的模样吓得连连点头。
“等等!还要两杯白开水、一碗草莓和一盘小提子!记住了,提子里敢有一颗籽,你就死定了!”魏央准备像是送服中药一样,采取了多种去牛奶味的策略。
昨天晚上魏央将一瓶会让人全身发痒的药剂给凌鸿颜喝下去后,他就乖巧了不少,对于魏央气势勃发时命令的事情,一点都不敢违背!拿了桌上那杯被嫌弃的牛奶一溜烟就奔去了厨房取这些东西。
对于魏央指使自己手下干活的事情,凌岳表示了沉默,继续看着报纸。
待魏央痛苦万分地喝下人生中的第一杯牛奶后,一个人从大门口走了进来,他背着灿烂的阳光,恍惚间让魏央以为他便是祥和的仙人降世,只是看清楚了他的相貌后,心中一跳,这张脸,和沐月华的弟弟沐风,很像!只是照片上的沐风只有六岁,而站在自己面前的这个,已然是个快成年的少年了。
几乎是在几秒钟之内,魏央就确定了,这个少年就是沐风!因为他的脸,柔和而清爽,带着令人心神安定的气息,让人忍不住想亲近。
少年看了魏央一眼,然后径直走到了凌岳跟前,利索地点了个头,说道:“老大,基地已经建好。”
他脱出口的声音,冷如寒霜,让魏央愣得差点从椅子上摔下来!这根本不是楚东堂描述过的,沐风的声音!楚东堂说过,沐风,人如其名,令人如沐春风,不管是他的外貌,他的声音,还是他的笑容,都是温暖人心的。可面前的这个少年,却冷漠甚至带着些许麻木。
一时间,魏央动摇了自己方才的确定,这个人真的会是沐风吗?也许,十年过去,这少年也变了?很有可能。
这下子,她对于留在凌家倒不是那么不情愿了,她对于答应过沐月华的事情从来没有忘记过,既然要做,她自然就会做好。
凌岳站起身,大步走出了门,四个男人都跟在了他身后,魏央眼疾手快地抓住了凌鸿颜,问道:“刚刚那个人是谁?”如果没有猜错的话,凌岳身边的,十六岁的机械天才,就是四铁卫之一的凌寒霜。
果然,凌鸿颜给出了“凌寒霜”这三个字的答案。
魏央站在原地没动,她在想着接下来怎么办,是直接告诉凌寒霜:你很可能是华夏国京城沐家的嫡系子弟?还是旁敲侧击地先确定一下他的身份?
“跟上!”凌岳走了数步,发现那个脑子不知道在想什么的女人又呆住了,便皱着眉喝道。
魏央被吓得回了神,见这三个月的暂时顶头上司面露不悦,忙嬉笑着狗腿地奔了上去,讨好着问道:“嘿嘿,老大,你要去哪里?”这“老大”叫的,那是一点也不含糊!
凌鸿颜隐晦地给了魏央一个鄙视的眼神,然后替凌岳说道:“不是老大要去哪里,而是我们要去哪里!”
“我们?”魏央瞪了瞪眼睛,指着自己的鼻子说道,她也要出门么?干什么?送军火?那也不用六个人一起出发吧?太劳师动众了!
“鄂尔维麦斯。”凌紫禁对于魏央偶尔的神经错位表示无奈,抚额回答道。
鄂尔维麦斯,M国西部的一个小城镇,去那里干嘛?
凌岳这一行一共五辆黑色的车,魏央和凌岳坐在第二辆,凌一坐在副驾驶上,其他几个人都坐在了前后几辆车上。
魏央上车后就不再说话,而是看着外面的景色慢慢变换风格,直到日头偏西,她才扭头说道:“老大,新的基地建成了吗?”想来想去,魏央觉得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在西部城市鄂尔维麦斯,凌岳新建了一个秘密基地,研究核武。
凌岳没有回答她,算是默认。
车队在日落之前到达了目的地,魏央率先下了车,看着眼前的断壁残垣,满目黄沙,愣愣地忘记了车上还有一个老大没有下来。
凌岳盯着魏央的背部,皱紧了眉头,然后将这个女人拎起来放到了一边,自己才下了车,他突然觉得,也许自己留下她不是个明智的决定!她真的是那个传闻中的魏央吗?怎么看怎么傻!还爱哭!
“嘿嘿……”小鸡同学被拎到一边后终于发现自己挡了凌老大的道,忙扬起最甜美最狗腿的笑容,扒在了凌岳身边,试图转移他的注意力,说道:“基地呢?我怎么没看到?老大你把它埋在黄沙下了?那我们怎么下去?”
对于魏央的废话,凌鸿颜鄙视,凌紫禁偷笑,凌一和凌寒霜无动于衷。
“还没到呢,我们要穿过那个地方,才能去我们的基地,不过你猜对了,它还真在地下。”凌紫禁笑着解释道。
魏央嘴角抽了抽,丫的凌紫禁,你别再笑了,你以为老娘看不出来的那全是嘲笑吗?!顺着凌紫禁的手指,她看到了就在前面的一堆长着枯草的石头,坑坑洼洼,这样的路,似乎连越野车也过不去,虽说穿过了眼前这一道,后面的路倒是可以用车子了,可是总不可能人把车扛过去的,就算扛过去了,再后面说不定还有不能用车子的地方呢!
“我们,真的要走过去?”魏央撇嘴,这到底是谁选的地址,太有才了!
“再不走,天黑以后才能到了。”凌鸿颜说道,换来魏央一个瞪视,吓得又缩了缩脖子。
被凌鸿颜这个乌鸦嘴说中了,日落以后,伸手差点不见五指的时候,他们还没有达到基地!
浩瀚的天空只有一点点星光,众人打着手电筒,快速行进。突然,一声破空的枪声从侧面传了出来,魏央正要条件反射地躲开,却被身边的凌岳给扑倒在地,他冷静沉着地喝道:“关掉手电,全员散开!”说完,他就带着怀里的女孩迅速地走到了一块大石后面。
西部的夜风很冷,吹得魏央颤抖起了身体,而抱着她的凌岳以为是她害怕了,便低声道:“怕什么!”虽然语气像是斥责,但魏央还是听出了其中的安慰之意来。
就这样一句话,三个字,魏央奇迹般地觉得全身不怎么冷了,她缩在男人的西装里,饶有兴趣地盯着前面一些窜来窜去的人影,两方交火的声音将地面上的一部分地区照亮了。
这样的摸黑火拼持续了大概一分钟,魏央蹙了蹙眉,轻声说道:“他们用的是组合改装枪,集合了AK74、G36、XM29的优势,将精准度和夜视能力都提高了数倍。对方只有三个人,看起来对他们新改装的狙击枪非常有信心呢。”
凌岳微微诧异地低头看了魏央一眼,这些东西他自然也通过刚才的枪声、火光判断出来了,但是他想不到怀中的这个女孩也会清楚,他抿了抿唇,果然,这才是真正的魏氏魏央吗?
枪声停顿了一秒钟后,又开始了,对方三人也没有冒然行动,待在原地,继续扫射着。
一会儿,魏央又开了口,她说道:“左前方三十五度,左前方五十六度,右前方十五度,是他们三个人的位置。0。4秒320米,是5。53毫米的高速子弹。狙击枪改装很成功,但是狙击手太刚愎自用,战斗力一般,老大,能解决吗?”她回头,问道。
凌岳看着魏央扬起的,粉嫩的小脸,微微恍惚,然后伸手按下了耳边的通话键,将魏央说过的话复述了一遍,然后吩咐道:“不留活口。”
凌一收到命令后,便换上了狙击枪,他的臂力很强,只需要单手就能稳稳握住它,乘着火拼又一段的结束,迅速地冲了上去。
半分钟后,一切结束,凌一确定三人的死亡后,便打开了腰间的手电筒。
凌岳站起身,随意地弹了弹身上根本不存在的灰尘,将魏央从石头后面拉了出来。
“我好困,什么时候才到啊?”魏央可怜巴巴地说道,顺便为了更加真实一点,让眼眸涌出了一层波光粼粼的泪液。
凌岳沉默地看了魏央一眼,看得她差点想说自己没事的时候,突然一把将人横抱了起来,冷着声音,他说道:“不是困吗?还不睡?”
“啊?哦哦!”魏央连忙点头,扭头将小脸埋进了男人宽阔温暖的胸膛中,然后吐了吐舌头,她其实不是困,是脚累了,不想走了,本来是想要让凌鸿颜那臭小子背自己去的,却不想,凌老大亲自上阵了,不过随便了,反正能偷懒就行!
凌岳等人继续向前走,路中,他低头看着真的沉睡了下去的魏央,那弯长卷翘的睫毛上还带着点湿润。或许,除了晚上睡觉时能给他宁静的作用外,这个女孩还有更多的价值。但这依然不能否认,她是个爱哭鬼,小泪包!
等魏央醒来,她看着单调得一点花纹都没有的天花板,眨了眨眼睛,再眨了眨眼睛,然后翻身而起,扭头看了看在自己左边的床头,嘴角抽了抽,自己昨晚的睡相是有多差,竟然整个人九十度转了一下。
早上又是一杯痛苦的牛奶,她恶劣地让凌鸿颜也要陪着自己喝牛奶,看着他吞了苍蝇一样的脸,顿时有了一种同病相怜的喜悦感,喝下口的味道奇怪的牛奶也不是那么令人纠结了。
玩枪玩炸弹,魏央会,但是研究军工机械,她无能为力,所以在这个核武基地,魏央算是最无所事事的一个人,于是,她带着第二无所事事的凌鸿颜一起出了门。
核武基地在建造在地下,当打开基地入口的时候,凌鸿颜苦逼地吃了一嘴巴的黄沙,换来了魏央一个灿烂的笑容,她似乎很喜欢看凌鸿颜那张妖娆的容颜变得可怜兮兮的样子,啊这是什么恶趣味呢?
“昨天的人是哪个势力派来的?”走在黄沙上,魏央踢了踢一块小石头,问道。
“……你们家。”凌鸿颜噎了半响,说道。
魏央停下脚步,挑了挑眉,问道:“魏家还是夏侯家?”
“看似是魏家,但不难想到夏侯家,也或许是--”凌鸿颜没有避讳地将话说了出来,倒不是多么相信魏央,而是觉得这些消息就算他不说,她也有办法知道。
“也或许是三巨头之外的人,想要挑拨离间,坐收渔翁之利。”魏央接口说道,复而冷笑起来,“这些人,真是越来越天真了。”
美人扬起狂嚣艳丽的笑容,带着黄沙的大风将她耳侧的酒红色长发吹拂起来,她朱唇轻启,“FUCK!这什么风!吹得我满嘴满鼻子的沙子!”说着,她跑到了凌鸿颜身后。
凌鸿颜被这样反差甚大的一幕给雷得里嫩外焦,僵在了黄沙之上。
魏央踮着脚尖,一巴掌拍在了凌鸿颜的脖子上,说道:“愣着干什么!还不蹲下来!”
“啊?哦!”凌鸿颜还不知道魏央要干什么,只是习惯性地听从恶女的命令蹲了下去,感觉背上一重,吓了一跳:“魏央,你怎么了?”
“废P什么!”魏央如愿地拍了拍凌鸿颜的后脑勺,喝道:“还不快背着老娘去镇里买顶帽子?老娘不喜欢黄沙大餐!”
“是是是,大小姐!”凌鸿颜黑线,您就不能淑女一点吗?长那么漂亮有什么用?恶女一个,就会使唤他,欺负他,有本事你跟老大大小声去啊?你敢吗?凌鸿颜也就在心里这么唧唧歪歪,面上是一分不显,生怕惹来恶女加魔女的魏央一招铁砂掌!
在M国西部的众多城镇中,鄂尔维麦斯是属于比较落后的,这里的人们多数过着养马养牛的生活,当然也有不少小偷、盗马贼、骗子和强盗。
当魏央看着自己左边不远处,用几匹马拉着的铁质送钞车的时候,不禁囧了一番,然后拍了拍身下累得像条狗一样喘着粗气的凌鸿颜的肩膀,说道:“我们搭便车去。”
凌鸿颜简直想掐死这个特别能闹腾的恶魔!自己这么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人,竟然因为背着个喜欢动来动去的女人而狼狈成这样!
听到魏央的话,他撇下怒气,看向了那送钞车,然后觉得自己似乎能够脱离苦海了,忙放下了魏央,一起走到了路中央。
大概是觉得这两人的长相的危险系数不高,送钞车上,坐在前面的两个大汉只是举起了旧式的步枪,其中一人说道:“你们干什么的!”
“我们想搭个便车,我们从比较远的地方来,走得有点累了。我可以支付你们两个金币,请问你们可以帮助我们吗?”魏央说着,将口袋里的两个金币拿了出来,这是从凌紫禁那边挖过来的,听说牛仔们都喜欢这种纯金打造的东西。
两个汉子互相说了几句话后,便点了点头,让魏央二人坐到了车子后面,并且说道:“你们可得想好了,我这是运钞车,一路上危险不少的,你们到时候可要保着自己的命一点。”
魏央笑着点了点头,并称赞两人的好心。
走到送钞车后面,那里还坐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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