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落夫家





  作品:不落夫家
  作者:关静
  男主角:于禀庆
  女主角:房思苗
  内容简介:
  不是有句名言,“好东西要跟好朋友分享”吗?
  对啦!人家她就是要秉持着这样伟大、圣洁,而且高尚不贵的情操,
  坚持“肥水不落外人田”的至高理想,
  她一定要出去拉个好“郎”给她水水的老姐配,
  谁叫现在那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臭屁姐夫不得她的欢心呢?
  可怎么她的好心却变成多管闲事多吃屁,
  老姐居然“拒收”这么好康的‘冘’?!
  喂!有没有搞错啊?
  这种“好料”若不捏来配,可是很糟蹋“粮食”的耶!
  所以,她只好凑合凑合,将他借来用个够,
  只是她没想到,他看起来满有的,实际上却无三小路用,
  害她在多年后,仍然得拖着疲惫的身心,
  继续干她那登不上台面的“拉郎配”,
  可看看她这回拉了什么东东回来……
  正文
  第一章
  相 中
  千形万象竟还空,
  硬水藏山片复重。
  无限旱苗枯欲尽,
  悠悠闲处作奇峰。————来?br />   《云》
  “苗苗小姐,我们真的要这么做吗?”房思苗的贴身丫头一边收拾细软,还一边回头望著主子,心里盼著的是主子能打退堂鼓,别动离家出走的念头。
  要知道外头的世界是粉恐怖又粉危险的耶!要是她们主仆俩一个不小心,再来个一失足成千古恨,届时,她们主仆俩还能回云霄洞吗?
  “小姐——”
  “你别多话!要是你再多说一句,我就把你留在云霄洞,不让你跟了。”房思苗开口恐吓小丫头。
  但她不知的是小丫头青青心中有多想举双手表示赞成啊!但是,照顾苗苗小姐是她的责任,如果苗苗小姐出了云霄洞,而她没有跟著,这事后若是让阁主知道了,那她还有活命的机会吗?
  唉!她真是苦命哪!
  青青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而后便认命又认分地收拾行囊;而苗苗小姐则是欢天喜地的想著这一趟出走,她能见识到什么、玩到什么……
  唔——说玩也许不恰当,因为,她这一次离家出走可不是图个人利益,而是为了帮她那博学多闻又很能干的姐姐——青苗。
  她可是很祟拜她的青苗姐姐哟!因为,青苗姐姐跟她一点都不像,青苗姐姐好能干,虽然身为一个山寇,但姐姐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不只如此,她还长得如花似玉,就像古时候人说的那句,叫什么鱼什么鸟的——
  咦?那句话到底是叫什么来著?
  思苗搔搔头颅,想不出那句古语,于是她头一侧,不耻下问的询问青青,“青青,那个形容人很美丽的那句话叫什么来著?”
  “吓!苗苗小姐,阁主老叫你读书,你就是不读书,这下好了吧?就连美若天仙都不会!”这很简单耶!
  青青完全不避嫌的露出“你死了、你完了!大小姐教你的,你全都忘了”的惨哉表情给思苗看。
  思苗翻了个白眼,说了句“拜托”。“我说的不是美若天仙好不好,美若天仙这么简单的辞语我当然会,我说的是那一句什么鱼……”
  “年年有余!”思苗都还没说完呢!青青便急著插嘴,表示她好强、她好棒。
  思苗这会儿只想把青青给打死,“你有没有搞错啊?年年有余跟美丽有什么关系?我现在又不是在拜年,跟长辈讨红包,我说年年有余做啥?”她气得脸红脖子粗的。
  她要的成语是有关美丽、美丽的,青青她是耳背,听不懂啊?
  “是有关美丽的呀……”青青一下子气弱、心虚了,因为——嘿嘿!她好像也不知道耶!
  果然,她们云霄洞阁里没一个长知识的——除了她的青苗姐姐之外。
  唉!不管了,反正,她的青苗姐姐就是好厉害又好能干就是了啦!
  不像她,大字不识一个,而且长得圆滚滚的,一点都不符合美女的条件——虽然青苗姐姐老是说她这样很可爱,但她知道,“可爱”这两个字永远与“美丽”画不上等号。
  而一个正值青春年华的女孩儿,谁不想美丽?但这些都不是今天的重点,今天的重点在于她那个天人也似的姐姐竟然嫁给一个粗鲁不文的莽夫!
  在她眼里,她那个姐夫简直就跟她一样,徒长力气不长脑袋哟!
  哇咧!这岂不是跟一株鲜花插在牛粪上有相等的意义吗?
  幸好她与姐姐青苗——唔——不!该说是她们整个云霄洞里所有的人们全是壮族儿女,而壮族有很多规矩是跟寻常人家不太一样的地方,其中与外头世界最大的差异在于,他们壮族是个母系社会,换言之,在壮族里,男人是狗屎,女人才是最大的啦!
  基于这个原因,所以,他们壮族还有个“不落夫家”的习俗。
  所谓“不落大家”,意思就是姑娘成亲之后,是男方嫁入女家,而不是女方嫁入男家;再者,新婚期间一过三天的新婚期,男方就得回家吃自己,而嫁人的女孩子则是继续留在家里当大小姐。
  “小姐——”青青唤著思苗。
  思苗不耐烦的瞪了青青一眼,说了句,“干嘛?”
  “你真的觉得这样好吗?”
  “哪样好啊?说话没头没尾的,教我怎么听得懂?”
  “奴婢是说……大小姐好像、似乎不怎么嫌弃大姑爷耶!”青青壮著胆子,勇敢的说出她心里所想的。
  思苗却又横了青青一眼,露出“你懂什么”的表情。
  “我姐她是心地善良,不好意思露出嫌弃的表情来嫌弃我姐夫,你懂不懂呀?”思苗大力的啐了一声。
  青青大胆地摇头说不懂,“依奴婢看来,大姑爷对大小姐挺好的……”
  “他能娶像我姐这样的姑娘家,当然得把我姐当成天人一样看待。”思苗理所当然的说。
  “可大小姐好像也挺属意大姑爷的,思苗小姐,你别忘了,当初大姑爷还是咱们大小姐用抢的,才把大姑爷给抢回来当作良人的耶!”青青试著提醒思苗这铁一般的事实。
  “那是我姐那时被我姐夫的长相给迷晕了头,看不清楚他们两个一个是天、一个是地,极不相称。”
  说句老实话,她那个姐夫别的长处没有,就是一副皮相长得好看,但皮相能当饭吃吗?能当精神食粮吗?
  要她来说的话,她当然认为人还是内涵最重要,而像她姐姐那样的奇女子,当然是得找个与她能相称的人来匹配,而她姐夫——
  她横看竖看,就是觉得他不适合。
  “可是……”青青还有话说,思苗却懒得听了。
  她横了青青一眼。“你再多说一句,信不信我缝了你的嘴巴?”
  “啊!”
  思苗的威胁生效,青青难得的紧闭双唇,不敢再多说一句有的没有的来惹思苗心烦。
  总之,思苗要做的事,谁也挡不住,而她现在则是要离家出走,到外头去抢一个郎君回来给她姐姐当夫婿——
  这就是他们壮族另一个习俗叫作“抢郎配”。
  他们壮族女孩儿只要嫁人满三年、五载,却没生出一男半女来的,便能光明正大的乱爬墙,而她现在要做的正是这等伟大又令人觉得兴奋的事。
  她要趁她姐夫不在的日子,去帮她姐姐抢一个赏心悦目又能配得上她姐姐的男人回来,等到她姐夫再上她家门时,嘿嘿!到那时候就是她姐姐跟她姐夫一刀两断的时候了。
  嘻嘻!思苗光是用想的就已经很兴奋了。
  唉哟!我的妈呀!这就是她家小姐准备要抢回来给大小姐当相公的人选吗?青青有点不忍卒睹地闭上眼睛。
  “小姐,那个人哪里好啊?”青青忍不住举手发问。
  “他横看竖看,哪里都很好啊!”思苗却给青青一个很不负责任的说法。
  哇咧!这是什么答案啊?什么叫做横看竖看都很好?“那个人一身是血的躺在草丛里耶!依奴婢看来,他铁定是个孬种。”
  孬、孬种?!
  思苗英气的眉毛顿时扭曲成两条毛毛虫状。哇咧!青青连这么难听的字眼都说得出口!“那你倒是说说看,他怎么孬种来著?”
  思苗蹲在那男子身旁,歪著脸、侧著脸地瞧他。
  但她怎么瞧、怎么看,都觉得那男子是个眉目清秀、英姿飒爽的好儿郎,瞧!他晕过去的样子好像是个睡著的孩子,那睡觉的感觉香香的、甜甜的,看得她都想睡了呢!
  思苗不济事地顺口打了个呵欠。
  “他混身是血,那铁定是遭仇家追杀。”
  “说的有理。”思苗也同意青青这种说法,忙不迭的点头,要青青继续说下去,而她会洗耳恭听。
  “而他浑身带血,铁定是武功不济。”
  “呃——好像是有那么点道理。”她完全找不出反驳的话语。
  “而且,他还躲到草丛里,足以见得他技不如人。”
  “唔……”这下子思苗不得不承认青青的推测的确是心思缜密,似乎是有那么点道理存在。
  “或许他还是连一点武功都不会的呢!”青青继续加油添醋,总之,她就是彻头彻尾,压根不赞成苗苗小姐出来帮大小姐找男人。
  “可是……可是,他长得很好看耶!”思苗还在做最后的挣扎。
  “小姐,你此次出来,为的是什么?”青青忍不住指出重点。
  “给我阿姐找个良人相公呀!”
  “标准呢?”
  “足以匹配我阿姐的男人就可以了。”
  “可是,这个男的浑身带血地躺在这里,足以见得他比咱们大姑爷都还不如,这样的男人,小姐怎么会认为他配得上咱们家的大小姐呢?”青青质问思苗。
  啊咧?一时不知该如何回嘴的思苗怔住了。
  “而且,小姐,你不是说过表相没啥用处吗?你当初不就是嫌弃大姑爷只有皮相长得还可以,说什么以色侍人终究不会得到幸福的吗?而现在你倒好,又替大小姐找了一个只有脸蛋、没有脑子的男人回去,这样一来,他跟大姑爷又有什么两样?
  “不!更正,大姑爷似乎还比他好一点,因为,至少人家大姑爷他武功盖世……”
  但青青的话立刻被截断,“他哪有武功盖世啊?”对于这一点,思苗始终不肯承认。
  “小姐,人家姑爷都把你打得落花流水了,人家还不算是武功盖世啊?”青青糗她,而思苗最讨厌别人提起这件事了。
  说起她那个姐夫,就是这一点不得人缘,明明知道她极爱面子,与她过招比武,却又不懂得礼让她几分,居然真枪实弹的跟她过招,打得她差点喘不过气来,害她成了云霄洞里众人茶余饭后的笑柄。
  基于这一点,她房思苗与燕九霄就这么结下不解的梁子,那燕九宵这辈子都别想得到她的好感,哼!怎样?她就是这么小人啦!
  想起前仇旧恨,思苗小家子气得嘟起丰润的嘴,一副气嘟嘟的模样,俨然还是一副小孩子样。
  倒是那个还躺在血泊中的男人,他皱著眉,极不愿意睁开眼来瞧这两个蹲在他身侧,猛对他评头论足的姑娘家。
  她们两个还真当他是死人是不是?
  当著他的面对他评头论足不说,另一个还极尽能事的诋毁他,一会儿说他没用,一会儿又说他技不如人、不济事,说什么他比另一个男人还不如!
  奇怪了哩!他有事没事做啥跟另一个男人比较?而且,他济不济事,关她们两个什么屁事?要她们两个来多管闲事!
  于稟庆真想把她们两个给轰走,无奈的是他伤重在身,连动都动不了了,更遑论出手赶人,是以,他只能无奈的躺在地上,静静的听那主仆俩继续商议要不要把他救回家。
  要他自己选择,他宁可死在这里,也不让她们两个救——
  原因嘛!其一,两人之中地位似乎比较卑微的那一个,好像不怎么看得起他,而他乃堂堂一方霸主,竟让一个黄毛丫头给看得那么轻,到最后还要她伸出援手救他,这事要是传出去,岂不是要落人笑柄?
  再者,他还得回城里去,要不,他的地位便立即会有人取而代之,是以,现在他只求她们两个不要再聒噪下去,只要能让他安安静静的在这里躲过一劫,届时,天下还会是他的。
  但等等——
  那是什么声音?
  “噤声!”于稟庆用尽所有的力气命令思苗两主仆,刚刚,他似乎听到远处有纷沓而来的马蹄声,他怕是南朝的鹰犬们要来取他的性命。
  可恶!南朝那些小人们净使些卑劣手段,今儿个要不是他以一敌百,他也不会落入这等险境,最后还让两个有眼不识泰山的小姑娘把他给看轻了,说他手无缚鸡之力,又说他武功技不如人……
  在她俩的言谈之间,简直就是把他于稟庆跟“无能”两字画上了等号。
  “哇——他睁开眼睛了耶!”思苗惊呼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