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浪子





  哈山立刻说:“因为外敌突然入侵,为了避免无谓的伤亡,我奉法王旨令,早调动了全部交通工具,总共撤退了南区及西区的五百多人。”    
  大家一听,原来这些事早在法王的计算之中,一时胜败不足为虑,人人精神大振,齐声欢呼:“法王圣明!”    
  大法王心中有愧,索性说:“很多事我没有事先公开,比如说,幸而我们在文山区有个生化基地,才能开发出氢氧分解催化剂!很多人不谅解,说我迷恋周博士!现在我又派她去负责更重要的任务,等她回来你们就知道了。”    
  众人更是连声欢呼:“法王万岁!法王万岁!”    
  大法王见人心已稳住,便对普拉格拉说:“博士,你也说几句好吧?”    
  普拉格拉经过这次事件,心中颇有感慨,看到基业被毁,他倒是松了一口气。他就像一部高速飞驰的跑车,途经一个陡斜的下坡,偏偏车中没有煞车装置,原先的“快感”变成了难以挽回的噩梦。待车体突然撞到山脚,驾驶居然毫发无损,那才叫做解脱。    
  原先他既不能回头,又不能停止,在大法王不断的逼迫下,他早已心力交瘁。这几十年来,他憧憬的理想已在这个基地实现了。但是光荣及赞美的桂冠并未随之而至,大法王要的是最终的力量,而他所看到的是毁灭。    
  他能继续吗?可是,他又能停止吗?不谈别的,仅仅是目前这个祸胎,他苦苦思索,都找不到一个完美的处理方式。一天拖过一天,他比谁都清楚,这只是在苟延残喘。死亡很简单,是刹那间的解脱,而漫长的生命才是煎熬的地狱。    
  方才在电脑间的一场讨论,黑金刚和古噜噜直接了当地点破了他的迷思。眼看着格瑞达那千娇百媚,赏心悦目的尤物,他才领会到原始生命所设计的圈套。    
  “美”是什么?美是感官的磁场,是生命最强烈的磁力。生存的意义,就是在感官的牵引下,一步一步把物质串连在时空场中。亿万年来,生命体不断发展,生死不过是一个感官美的磁场式微了,另一个磁场的新生而已。    
  姑不论生命体如何变化,所有现存的生命,都还是最原始的、陷缩在几十亿年前的那片细胞中的原生质。假如说生命体是垂直于物质体的电场,而生命更上层楼,人类的思想因袭了另一种时空场,又垂直于生命体。    
  所以,科学只是“真”的追求,而不是“真”的本质。科学家想实现它,却又陷入了电场无限扩散的迷魂阵中。    
  对人而言,还有一层垂直的认知,那就是“善”。人若不知止,真既难以到手,美也会在瞬间无影无踪!    
  自己是始作俑者,人生的真善美当前,还能一任个人胡作非为吗?    
  显然大法王有大法王的看法,自己呢?他环目四顾,不要说多年追随的部属没有几个幸存,连刚才那位令人神往的绝色美女,也可能已魂归离恨天了。    
  他当然有话要说,于是他打点精神,站到台上,说:“各位辛苦了,很不幸,我刚才莫名其妙地昏倒了,一醒过来就看到这副末世光景。    
  “我想说的是,各位实在幸运,因为据我的估计,刚才那阵地壳变化,应该是十级以上的地震,而本基地最高的防护能力只有十级!”    
  此话一出,下面又是一片嗡嗡。正因为大家都知道磁场的威力,也一再听到有关磁场破坏的后果,普拉格拉博士提出数据来应证,怎不让人捏一把冷汗!    
  大法王忙插口说:“大家放心!根据记录,目前世界上最高的地震强度,还没有超过芮氏九.二度。”    
  很多人拼命点头,人人相信科学,咸认为科学是至高无上的。    
  普拉格拉说:“不错!但这不表示大自然一定遵循芮氏标准。”    
  很多人点头,还有更多的人摇头,显然大家莫衷一是。    
  普拉格拉看看大家,继续说:“其实这不是我要讨论的问题,我要说的是,我个人在这次经验中认识到一点,就是不论做任何事,一定要先想清楚:动机是什么?立场在哪里?目的又是什么?    
  “以大法王来说,他的动机很高尚,是为了争取公平的生存机会;他的立场也很明确,是站在他那濒临绝灭的民族上;他的目的大家也都知道,是要复国,重新建立一个沙漠王国。各位可以轻易地判断,他是否方向正确,步骤合理,目标在望?”    
  大家都表示同感,到底是科学家,几句话就说得明明白白。    
  普拉格拉停了一下,又说:“我则不然,在初,我唯一的动机是不服气,人人杯葛我,所以我一定要证明自己的本领。立场呢?没有,要有也是为了我个人,要出名,要得利!至于目的,我一点都没有想过,直到实验做出来了,自己都吓了一跳!    
  “或许还有人记得,二十世纪四○年代,在美国的主导下,一批高能物理学家齐集拉斯阿拉莫斯基地,引爆了第一颗原子弹。而在三十年后,这些科学家无不受到良心的谴责,有的做了传教士,有的从事生态保育,除了一位最受争议的泰勒博士外,没有一个人对他们的工作感到骄傲!    
  “为什么?因为我们是人,人类是生命长流中的一段,不是消失在沙漠中的、不再延续的死河!”    
  话一说完,下面鸦雀无声,连大法王都不禁深思,磁通子的目的应该是什么。    
  一波方平,一波又起。正当大家静默沉思之际,一道龙卷风自天而降,只见地面飞沙走石,人们掩头覆面,纷纷走避。不久,风柱色转青黑,原形毕现,是那青色巨灵!    
  大法王蓦地一惊:“怎么又是你?”    
  巨灵大笑,说:“是呀,那几个傻蛋被我引到外太空去,在月球上捉了一阵迷藏。我等不及,先溜回来了。”    
  大法王怒道:“看你做的好事,我跟你拼了!”    
  巨灵连连摇手说:“不必!不必!我来贵地也只为了躲避敌人。我必须速速他去,快把我的人质还我,我立刻就走!”    
  大法王哼了一声,他心里雪亮,自己不过是以卵击石。颜面上却不能不捞一点回来,否则自己的意志力就涓滴无存了。他想举起磁力控制器,又怕文祥等人乘机逃逸,进退两难之际,只得说:“什么人质,我没见过!”    
  四法王忙上前一步,接口说:“是不是普拉格拉?”    
  巨灵说:“要他做什么?我说的是杏花姑娘。”    
  四法王就怕他要那个,闻言怒气陡升:“她是我的人,怎么能做你的人质?”    
  巨灵说:“笑话!什么能不能?今天老夫有权,就是她!”    
  四法王抗声说:“我承认你神通广大,但是只有暴徒才会挟持人质!”    
  巨灵说:“暴徒也罢!我也是不得已,快把人交给我!”    
  四法王架势一摆,准备拼了:“你说说看,为什么是她?”    
  巨灵说:“因为我把一个灵魂放在她的肉体中了!”    
  四法王闻言大惊,问杏姑道:“杏姑!是真的吗?”    
  巨灵再现,杏姑早已吓得浑身发抖,只说:“我怕!我怕他!”    
  巨灵幡然醒悟,立刻摇身一变,成了一个白白胖胖的婴儿,一下跳到杏姑身边,拉着她的手说:“是你把我救出来的,记得吧?”    
  杏姑神色一怔,两眼盯着婴儿,突然啊呀一声,她立眉竖目,腔调神态完全变了:“调皮鬼!你到哪里去了?害得我到处找你不着!”    
  那婴儿也不多话,一拉杏姑,催道:“快走!坏人就要来了!”一语未了,但见一阵旋风突起,二人就此失去踪影。    
  四法王呆在一边,突如其来的变化,他还来不及反应,杏姑已自化风而去。他以往曾是多么威风!这一阵子只因为多了一分欲念,又因为希望即将成真,内心就像洗土耳其浴似的,一下子冰凉,一下子火热!这一刹,心中竟然又变得空空如也,他不禁望天狂呼:“杏姑!杏姑!”    
  四下只听得回音荡漾,人人垂首无言。      
~第六十三回野老与人争席罢~    
  沙漠,是连绵的沙丘,是青天与黄土的交界,是生命与生存的战场。    
  沙漠,是无尽的岁月,是过去与现在的揉合,是永恒与刹那的延伸。    
  在沙漠中,没有水,没有边界,没有鸟语花香,更没有葱郁巍峨的山岭。但是一眼望去,平滑蜿蜒的各种曲线,在日光下把投影拉长了,幻化成最优美的几何图形。人的思绪淡化了,黄沙尽头是黄沙,黄沙边缘还是黄沙。    
  如果把沙丘比做《阿拉伯神灯》中雍容素净的宫主,她那温婉柔和的曲线,恬静安祥的风范,道尽了凡夫俗子倾慕欣羡的心声。狂风是她的主人,经常粗暴地掀起她的面纱,但是,无限的柔情总会化尽人世的块垒。尘嚣去了,繁扰平了,千古以来,浅笑依然,风韵仍旧,沙丘的美丽常在。    
  这里没有是非、黑白,而随时随地存在着因是非黑白而判决的荣辱生死,这个判决者就是真主阿拉,用现代的术语来说,就是决定一切的机缘。    
  大法王阿米巴的机缘很好,也就是说,很坏。他家世显赫,连续十世贵为酋长,一直定居在波斯湾底部,沙乌地阿拉伯半岛的根端,内夫德沙漠的东边。    
  他的祖父哈塔姆.希拉,是席克族中赫赫有名的酋长。最盛时族人有几十万,在无垠的广漠中放牧,过着与世无争、平安和顺的日子。    
  是福分,也是恶咒,二十世纪初,他们的领地发现了油田。石油又名黑金,油田等于是黑色的金矿。在欧美自由平等的口号下,黑色的阴影袭来,短短的十几年间,族人各自为政,纷纷与“七姐妹”签约,把祖宗几百年来留传的资产化作花花绿绿的钞票。然后在钞票的魔棒下,一个个放弃了皮制的帐棚,迁入了“石屎”建成的人工鸽笼。    
  萨赫丹.希拉,人称“沙漠之风”,他虽然也卖了油田,却过不惯都市生活,率领着部分族人,定居在沙漠中,却舍弃了传统的放牧方式。    
  二○○二年,阿米巴才十六岁,已颇有父风,常常骑上骆驼,一手举着皮鞭,一手挥着MK轻型机枪,呼啸在沙漠群丘之中。    
  这天清晨,他面对朝日,迎着暖风,一阵狂奔之下,豪兴大起。他紧夹驼腹,猛抽皮鞭,奋力向前,把同伴们甩得远远的。直到兴尽了,骑得累了,他才发觉已经到了卡提夫,一个滨临波斯湾的大城。    
  这一带有很多小溪,沿溪绿洲处处,他记起去年曾经来过,在一个小洲旁,邂逅了一位可爱的姑娘。    
  她叫什么名字?那不重要,但是她绰约的风姿,却常常萦回梦境。只是对一个沙漠之子,女人只是陪衬,不到有必要,多想就是不成材的象征。    
  有一位名人曾经说过:    
  “犀牛角的护套,    
  “红宝石的镶边,    
  “围绕着新月弯弯的刀尖。    
  “曾划过猛狮的心脏,    
  “曾剖过敌人的胸膛,    
  “却割不断,    
  “秀发三尺,    
  “在微风中轻轻飘扬。”    
  这一刻,他无法不想了,他抬起双脚,搁在驼背上。骆驼也放慢了步伐,昂首轻快地嗅着空中水气的味道,一步一步走向那个似曾相识的绿洲。    
  这绿洲在大漠边沿,小丘起伏,长不过一公里,宽也只有百来公尺。两岸一片新绿如茵,椰树成林,浅草直直地没入绵绵细沙。在绿带夹拱下,但见溪中卵石凹凸,清水潺潺,蜚晶漾碧,让人一洗尘虑。    
  在一块突出的青石上,有一个纤弱的背影,从头到脚都裹在白纱之中,只看到一双如玉的秀手,正在溪水中忙碌着。    
  阿米巴看呆了,是她!    
  一年前同样的景象,再一次跃入他的眼帘。而一年来,每逢寂静的月夜,或是满天星斗耀武扬威的时刻,他都会情不自禁地堕入那迷雾般的白纱皓网中。    
  他能怎样?要像个勇士,像个“风之子”,昂首驱驼,不顾而过?或者是像个潇洒的王子,温柔地走过去,轻轻地掀起白纱?    
  他什么都没有做,只是无助地坐在驼背上,任时光伴着那汨汨流水,不知不觉地,从人生的旅途中悄悄流过。    
  骆驼想要喝水,耐不住了,摆摆身体,从鼻头喷出低低的抱怨。    
  石上的少女一惊,回过头来,纤纤柔荑将白纱退到鼻尖。    
  好美的一双大眼睛!清澈秀慧,黑白分明。    
  阿米巴心神一震,骤不及防,重心不稳,一下子从驼背上摔了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