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月街的道士
,作出了一生中第一次逃跑的决定,从楼上跃下,在光流击中他身体前,没入地面,逃过一劫。
游动的红色光流并没有停顿,向着四面扩散而去,瞬间整个天地一片血红。阿基理斯脸色大变,一抬手,一面足有常人高,宽两米上圆下尖绘着在海中嬉闹仙女的青铜盾出现在他的手中。盾牌迎风而长,看起来慢实际上确实飞快。红色的光流冲击在盾牌上,发出了沙哑的咝咝声,就像是硫酸泼到了沙子上一样。
“呓呀。”尼克·陈一把撕开他胸前的衣服,五指过处,胸肌上出现了五道鲜红的裂痕,喷涌的鲜血顺着胸口滴下,将他整个胸前染的通红。他纵声狂吼,就如发狂的魔兽。
“走吧。”恩娜皱起眉头,如果留下这个疯子大概会把我们也当作敌人攻击了。
阿基理斯不满的哼了一声:“那来呀,我这面盾牌可以抵挡太阳神的神剑,还会害怕他不成?”
“阿基理斯,没有人会怀疑你的勇气,但是我们的敌人不是他,不要进行没有必要的战斗。你的力量,要用在更加适合的地方。”几人无声无息的退开,随着她们的离去,周围又有不少人静静的离开。尼克·陈不满的注视着周围,他显然还没有打够。
最后目光落在了那一朵金色的莲花上,尼克·陈的七巧之眼连续变换色彩,兴奋的表情令到他的双手都在哆嗦。“李·哪·吒。”他几乎是一字一句的吼了出来。
费长房不可思议的看着目露凶光的尼克·陈,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人到底是有多疯,难道要挑战天界第一武神三太子李哪吒?任何还有思维能力的人都不应该会选择这样的蠢事。尤其是,李哪吒明显只是一个看客,并没有出手的打算。
“走吧。”李哪吒的话出乎费长房的预料。素来好斗的他居然肯自动退避?“不要奇怪,我是喜欢打架,可是不代表我会愿意和疯子打架,这家伙就跟疯狗一样。揍一条疯狗,哪里会有乐趣。”
在李哪吒离开后,尼克·陈彻底的失去了目标,只能在楼顶上向着天空狂吼。浑身被血染的通红的他,看起来还真像一只染了狂犬病的狼。
李长信的身体,在虚空中飘落着,这是人类难以想象的天空。空中没有日月群星,只有一团团大小不一的绿色火焰。大的绿焰长达数百公里,小的绿焰只有指甲大小。一道道由各种生物骨骼塔成的骨梯从黑色的云雾下伸展出来,在空中飘荡着。每一道骨梯都有数百米宽,爬满了密密麻麻的人。不时有人失手发出惨烈的嗥叫声,从骨梯上落下去,消失在厚厚的云层中。
“啧啧”李长信感叹两声:“还是这么难看难闻,一点都不知道环保的重要性。好歹也要种几朵花,栽几株树,净化净化环境。”发着牢骚在空中快速落下,李长信毫不在意自己要落多久。因为冥界和人间不同,是一种纯粹的精神体构成的世界。正所谓一念化神州,明心行天下。这也正是为什么听到不同神话长大的人,所知道的冥界就是完全不同的。信仰上帝的,看到的是天堂。信仰佛陀的,看到的是净土,信仰阎王的,看到的就是十层地狱。因为冥界会根据他们的思维而幻化出不同的冥界。简单来说,就像坐着火车看窗外的树木,不会以为是自己在行动,而是树木迎面而来一样的。
人生而不平等,生命中充满了争斗,总是有人成功有人失败。憎恨,嫉妒,悲伤等情绪永远纠缠着人,而罪恶更是永远也不可能绝迹。在活着的时候,无法求得公平,无法信仰正义的人就祈求,这个世界有地狱,做坏事的人会在地狱里受报应。
可是对于修行者来说,最清楚的一件事情就是,天道至私。人类太自以为是,这个天地的运转,并不是以人类的意志为核心的。人死后会进入冥界,灵魂在冥界转化成生命的最初力量,带着生命的印记归还于生命之河。宇宙所有的生命从他而来,也终归会归还于他。
不过在不知道多少岁月前,冥界中也开始诞生了和人类接近的生命。他们利用天地本身的规律,建设着冥界,也随之诞生了掌管冥界的王者。人们称他们为冥王。可是就如同地球上有着名目繁多的人类王者。比如皇帝,国王,总统,元首等等。冥界中也有着数目繁多的冥王,阎王,死神等。其数目之多,就如黄河泥沙,不可数量。因为死亡的世界之广大,远超过人类所能想象的极限。以李长信的本领见识,也只知道最接近人类世界的那一部分。但是冥界更为广大的部分,隐藏在没有任何光明的黑暗中,浓厚的就像铅块一样,比硫酸更可怕的雾气永远的笼罩在那无边无际广大的世界上。
在李长信所知道的冥界土地上,有着上百位冥王,其中掌握最强力量的,就是数千年来被称为五大冥王的强悍存在。
李长信所落下的地方,是五大冥王中的阎魔所掌管的冥界。这一道道白骨天梯,就是阎魔利用忘者的怨恨诅咒所创造的。就像是人类被送进监狱,首先要监狱原来的势力者教训一顿,让他们知道监狱的规矩。冥王们也喜欢这一手,让进入冥界的灵魂在痛苦中知道谁是这里管事的。
第十一章
阎魔所掌管的冥界,天空要比大地广阔的多,一座座大小不等的陆地,飘浮在黑色的天空中。大的陆地,就如一座现代的超级都市,可以容纳千万灵魂。小的陆地,不过十余米宽,上面满是长一米的蓝色铁钉。从骨梯上落下的灵魂,落下来要是倒霉落在这些小的浮空之岛上,就只有被穿在铁钉上哀嚎。由于灵魂非常难以彻底死亡,而冥界运转的时间又是无所定数,往往有的灵魂会感觉到要受苦如几十辈子在人间的时间。又得浮空岛屿,则满是流动的熔岩。灵魂落下就立刻燃烧起来,化成飞灰。
一条白骨巨鸟,在黑色天空中展翅飞翔着。不时掠过一道道骨梯,将上面正艰苦攀爬的生命打落黑云。看着他们发出凄惨的哀鸣落入各个折磨灵魂的小岛上。白骨巨鸟兴奋的发出尖锐的名叫声。这是它在这荒凉的冥土上,最大的乐趣。在冥府,弱肉强食比人间要更加惨烈。人类总以为地府是公平的,却不知道,地府是更加黑暗毫无光明正义的可怕地方。
这只白骨巨鸟,也不知道在这块冥土上飞行了多久了,也不知道有多少灵魂被他扫入地狱,饱受折磨。它是冥王阎魔亲手造的骨灵鸟,灵魂们在它面前只能无助的哭泣。
今天当骨灵鸟第十二次掠过骨梯时,却看到空中一个人双手环保胸前,在远方的天空中落下。看他的样子,实在不像是那些惊恐的落下亡魂。而且这个落下的人类灵魂,身体上散发着一种难以用语言形容的味道。这种味道,令到骨灵鸟泛起了从来没有需求。饥饿感,不知道多少年以来,隐藏在灵魂深处的饥饿感被这个灵魂引发了。想要吃,这是骨灵鸟从来没有过的强烈需求。那种似乎自己整个身体都是空虚的,需要灼热的鲜血肉块的需求,令到骨灵鸟失去了一切的判断力,展翅用从来没有的速度,向着落下的灵魂冲去。
李长信听到远方传来尖锐的鸣叫声,看到骨灵鸟发疯一样的冲过来,吹了声口哨。和被本能引导的骨灵鸟不同,李长信非常清楚发生这样的事情是为了什么。在冥土,活人的血肉可以让原本由虚无诞生,只有精神烙印的冥土生物获得肉体。生者的香味,会令很多冥土的生物发狂的。有些生物的强大,也许还在冥王之上。这也就是,那怕是冥王在过去的岁月中,也很少让生者进入死亡的世界。因为一个活人活着进入冥界,再活着出去的可能性,就如将一个刚出生的小孩扔到太平洋里面,结果他却活着从意大利上岸的可能性是一样的。
不过看到来的是骨灵鸟,李长信却非常满意。不是他比较担心的几种冥土生物。虽然他不怕那些生物,但是如果被那些生物缠上,也许需要人类时间几百年才可能脱身。
骨灵鸟明明是看着李长信冲过来的,张开的大口要将李长信一口吞下,可是两排牙齿用力的咬到一起,却没有半点血肉的香味。反而是头顶一沉。
李长信踩在骨灵鸟的头顶上,哈哈大笑,手中不知道从那里拿出来一根长长的白色绣金丝带,将骨灵鸟的脖子套上。“死鸟,刚好你来当坐骑,给我带路吧。”
一道汹涌的力量顺着丝带让骨灵鸟浑身战栗,身体完全失去了控制,以它平时十倍的速度,向着黑云下冲去。
骨灵鸟连反抗的念头都来不及生出,超过他身体承受的高速让它本来就不太灵光的脑袋变的一片空白,冲进了浓厚的黑云中。
白骨在黑云中摩擦,嗤嗤的发出一股焦臭的硫磺味道,这些黑云对灵魂有非常强的腐蚀作用。就算是冥土中服务于冥王的骨灵鸟,也不能对抗冥土本身的法则。平时他们穿越这无边无际的黑云时,都是从冥王制造的通道中穿梭,才避免了身体的损坏。
可是李长信却没有丝毫关心它的身体的想法,用最快的速度,驾驭着骨灵鸟,冲过云层。等到从云从中冲出来,原本翅展可达百米的骨灵鸟,只剩下了两只焦黑的,只有七八米长宛如两只被烧黑的肯德鸡鸡翅一样的翅膀在扑棱棱的拍打着。
可是这样的翅膀不足以负担起它的身体,骨灵鸟就像一块石头一样的坠落了下去。
下方是一条静静流淌的大河。说是河,因为河水向着一个方向流淌,而且水流湍急。虽然水面平静如境,就是落下的巨大的灵魂,也溅不起多大的波浪。可是落下的身体,浮沉间,就出现在视线难以看到地方,可见这条巨河的宽广。
河的两边,怪石林立,数不清的亡魂呆若木鸡的前进着。这些人都是生前昏昏噩噩过日子的人,没有追求,没有信仰,没有做过好事,也没有做过坏事,没有关心他人死后也没有被人关心的亡魂。他们的灵魂,在冥土也是没有任何加值的废物。连受苦都没有资格,只能在无边无际的冥河旷野上无休止的徘徊。
唯一的解脱,是那些在冥河河畔穿行,三头的巨犬,将亡魂撕裂吃掉。可是如果不是三张口同时吞下亡魂,被撕裂的亡魂很快又会将残破的躯体长回,继续在冥河河畔无休止的游荡。
冥河是宽广的,可以说,不知道其宽广有多少。一切世界因为水而死亡的生命,都会没入冥河。
李长信的目标,也是冥河。踩着骨灵鸟,在接近冥河的河面时,李长信跃起。骨灵鸟一头扎进冥河,连半点水花都没有溅出来,就消失不见。
李长信从口袋中掏出一面长方形的白玉玉板,扔下冥河中。玉板和冥河之水相碰,立刻长大道三米长,三尺宽。周身放射出耀眼的光华,在连灵魂也不能飘浮的冥河上,玉板竟然静静的浮在上面。
第十二章
李长信落在玉板上,颇感满意。上次他来冥界,因为没有可以停留在冥河上的法器,结果要在冥土上穿过很多危险地狱,才到达目的地。为了炼剑冥界一行,离开冥界时,人间已经过了一百年。这一次,李长信可不想再犯上一次的错误。这一次,他没有时间耗在这片荒凉的土地上。前些年,碰到了昆仑的老朋友。李长信顺手从一个喜欢装可爱卖花的小鬼那里偷了他的玉板,据说这块玉板可以飘浮在一切上面,哪怕是冥河或者弱水也不例外。回想起来,李长信颇为后悔当时没有把那个小丫头弄上手。当时几乎就要得手的时候,该死的纯阳真人却从中作梗。想到此处,李长信觉得自己该去找白牡丹,让纯阳那王八蛋小心肝也心痛一下。
冥河水流湍急,顺水而下,犹如坐着磁悬浮火车,瞬息千里。可是这样的高速下李长信却没有感觉到任何的微风。眼前景物千万年来毫无变化,到处是一样难看的怪石巨兽。
至少李长信可以肯定一件事,冥土是绝对不适合做为旅游开发区的。
前进中,李长信却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只见远方的岸上出现了一条黑气,高速前行。他印象里面,冥土中没有看到过这样的情景。掏出抢来的千里镜,眼前顿时豁然开朗。只见冥河岸边,怪石巨兽之间,一队黑甲骑兵高速奔驰。前进中马不鸣人无声,这一队骑兵最少一万人。可是行进中,就如一个身体运转般协调。
士兵都是扎斜插发髻,身体上的甲胄相当古老,是将皮革包上青铜做成甲片一片片的连接起来的。所有人身上都背着弩弓和两壶箭。左侧挂着青铜剑。每十五人,会有一名士兵手举黑色大旗。大旗上绣着一个大大的古篆秦字。旗面右侧是竖写的四个较小的青色篆字。武安侯白。
李长信几乎一头扎进冥河中,他对这支军队并不陌生。上次进入冥界他见过这支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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