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世·重生] 重生之大文豪 作者:别人家的小猫咪(起点vip精品2014.6.22完结)
凇吨锵伞芬斐5南舶?br />
其实不管思想再猥琐的人,在心灵之中都有一块纯洁的地方,套用那句话,至少我曾经纯洁过,这就是在前世地球为什么《诛仙》的男性粉丝一点也不比女性粉丝少的原因。
三妻四妾后宫种马这是男人的幻想没错,不过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也是男人的幻想,反正高珲对于《诛仙》这部小说喜欢得紧。
“第二十六集第二章死别”高珲看见新一章的名字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慢慢的观看,看到这一段——
他像是发疯一样冲了过去,扑在那堆石块之前,推开一块块岩石,拼命的扒着挖着,尖锐的石块边缘将他的手掌割得鲜血淋漓,但他却似已完全没有感觉。
终于,他搬开了最后也是最大的巨石,然后,他怔住了。
慢慢的,他蹲了下去……
在他面前的,是一片绿色衣角。
只是,一片绿色衣角而已。
……
张小凡的这种执着,这种就算手掌被割破也接着挖掘的执着让人有一种酸酸的感觉,一章看下来眼泪止不住打转。
“只剩下一片绿色的衣角?我靠靠,这是什么情况,我亲爱的碧瑶怎么会落得如此下场!泥煤!!要不要这么坑!!”高珲发出一声哀嚎,仿佛是被踩着尾巴的猫咪。
按照书中所写这是连尸体都找不着了,只见一片绿色的衣角?
“为什么狐岐山会崩塌,为什么碧瑶的尸体会不见呢,这是为什么!!”高珲接受不了,本来在第八集的第十章,碧瑶为了张小凡挡下道玄真人的诛仙古剑念出痴情咒,然后身陨之后已经让高珲接受不了了。
不过至少还留下了一个悬念,一魂被合欢铃扣下,肉身躺在寒玉床上,这个还有复活的机会,所有书友都等着将碧瑶复活,不过坑爹是要结局了竟然将肉身都消失了,这是要作死的节奏啊!!
“天恩这个魂淡,不是什么业界的良心,完全是业界的巨坑!!”
怒气得不到发泄的高珲必须跑到网上去,发泄怒气,不过一登上论坛却发现早就有人在论坛发了如此的消息——
《天恩就是一个王八蛋啊!!》
今天我高高兴兴的去看更新,结果呢,结果呢,碧瑶肉身失踪了,狐岐山崩塌,碧瑶被埋在了狐岐山山底,尸体离开了寒冰床是肯定保不住的,我的碧瑶啊,你死的好惨啊!!!
1楼:什么你的碧瑶,碧瑶明明就是我的。
2楼:楼上和楼主全部都是2b,碧瑶是只属于我一个人的。
3楼:喂喂,话说楼上的两位偏题了吧,现在我们讨论的是碧瑶死得好惨,我觉得我们应该找出天恩大大的住所然后砸他们家玻璃,你们觉得怎么样?楼下请回话。
4楼:光砸玻璃就能改变碧瑶的命运?所以说你这就是不行,要我看,我应该将天恩大大绑架了,然后拿着刀架在他的脖子上让他改情节让碧瑶复活,不然就将其干掉,哼哼,这样才能解我心头之恨。
5楼:此言大善,我们快点组织一下,首先我要报名,佛曰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6楼:我也加入,必须要让碧瑶复活。
……
18楼:话说你们知道天恩家住哪里?
19楼:楼上+1
……
书迷非常的愤怒,特别是在诛仙吧之中这样的帖子纷纷涌出《还我碧瑶》、《天恩大大可不可以商量一下改改?》《改结局,不改爆菊花!》……
这样的帖子数不胜数,接受不了的可不止是高珲一个例子还有很多很多案例——
“啊!!!!”一声足以让耳膜破裂的尖叫声。
“宝贝你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或者是又看见蟑螂了?”男朋友关心的问道。
“我在上网看博客,最新的更新碧瑶彻底的死了,肉身都没了。”
男朋友完全可以说是一头雾水,碧瑶是什么,什么叫做**都没有了,可能就是叫做碧瑶的妹子被人分尸了,所以才说什么**都没有了,因此这样安慰道“是人都会死,所以也不用太伤心,这样我请你去吃饭怎么样?”
“滚,碧瑶都死了,还吃什么饭,要吃你自己去吃。”
“嘟嘟嘟”
挂断了电话,这个男朋友今天可谓是彻底悲剧了,在一个错误的时间,说了错误的话,所以注定他今天会悲剧,不过会不会悲剧一辈子就有待考察。
喜欢一个性格暴躁的女生的男的伤不起,喜欢一个性格暴躁还喜欢看小说的女生更加伤不起。
愤怒的书迷要将苏释晨给找出来,不过不是每个人都有姚雪琪那样的本事,可以直接入侵苏释晨的笔记本。
所以他们只能够在网上找,这可谓是掘地三尺,也要将苏释晨挖出来。首先是发私信,当然苏释晨的私信是已经屏蔽了的,再然后是加iq,可苏释晨设定是拒绝任何人加入,于是乎发疯了的书迷将战火蔓延到了其他书评区。
比如凡人的书评区就首先遭了殃,到处都蔓延着这样的书评——《天恩大大快出来给我们一个说法》、《天恩大大换我们碧瑶》、《不对刚才写错标题了,天恩大大还我们碧瑶》……
反正就是关于这种的标题的消息,数不胜数,纷纷涌来,三个书评管理删都删不过来,这种情况发生在贴吧的话就叫做爆吧,不过发生在书评区就叫做屠版。
凡人书评区第一个遭殃,而第二个遭殃的是斗破书评区,依旧是被诛仙迷屠版而内容与凡人书评大同小异。
本身凡人与斗破都是非常红火,斗破在这个世界依旧创造了不可匹敌的无线点击,被称为无线第一书风光无限,而凡人也不差,搜索排行榜仙侠榜一直都是雄踞在第一,而拉出第二好多,这就是实力。
如此出名的两本评区在同一时间被诛仙迷给爆了,这可是一件大事,足以轰动网文圈的大事。
现在到处都在流传着这样的消息“快去斗破和凡人的书评区看看。”
“看什么难道又是要争总盟主,这个有什么好看的,凡人的总盟主一直都在争抢之中,而斗破的总盟主一直都是冷盟,如果说谁撼动了冷盟的位置我打死也不相信。”
“争抢总盟有什么好看的,打赏大战在斗破对战凡人的时候就已经看腻了,今天凡人与斗破的书评区被人屠版了。”
“我靠!真的?谁如此的凶残敢对凡人与斗破下手,胆子肥了点吧?”
“诛仙迷干的,好像是这本小说的女主角被天恩大大写死了,所以到处屠版逼天恩大大出来呢。”
“《诛仙》也是天恩大大的作品,现在估计诛仙迷跟凡人迷与斗破迷干了起来,又是一场内部的对决,这种精彩的画面必须去瞧瞧。”
…………
消息疯传,在极短的时间之内竟然传播了整个网络“诛仙迷爆了凡人与斗破的书评区,天恩内部大战即将开始。”
“诛仙迷是什么东东?”
“就是诛仙这部小说的粉丝,理解能力还真低。”
“我是想问诛仙是谁写的,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
“我晕,诛仙不就也是天恩大大的作品啊,空姐完结之后在博客之上连载的。”
……
话说幸好,苏释晨就是天恩这个消息没有被暴露,不然福尔摩斯论坛绝对会被波及到。
凡人迷与斗破迷自然是要组织起来反击的,不过诛仙迷因为碧瑶的结局,让愤怒值狂飙,竟然在凡人迷与斗破迷的联合之下,还稳稳当当的将其压制。
这下子就真的轰动了,要知道斗破迷与凡人迷的数量可不少,这两个群体加起来是绝对拥有秒杀的能力,不过在这样的情况下竟然还是被诛仙迷压制了,这也让众人彻底的见识到了诛仙迷的能力。
原本《诛仙》在博客之上连载不温不火的,都以为是失败了,还有很多人囔囔苏释晨还是回归纯爱吧。
亲密迷的代表人物就是飞扬轻舞,现在还在和前戏略过争盟主呢。
而空姐迷的代表人物则是在斗破之中体现的,君不见斗破的粉丝榜上,其中有三个都是这样的名字【空姐迷&菲菲】【空姐迷&天意】【空姐迷&花落】。
反正空姐迷与亲密迷都是出了力,反观诛仙迷一直都是不温不火的状态,也没有见什么盟主啊等等,所以这才有《诛仙》在博客之上连载扑街了的说法。
不过今天却爆发出了前所未有的战斗能力,这也让众人见识到了诛仙迷的厉害,诛仙并没有扑!只是书迷们够低调。
“诛仙迷为什么会如此的**?竟然力压凡人迷和斗破迷的联合。”
“真是**炸天!”
“诛仙迷如此的凶残,难道《诛仙》真的如此的好看?不行我得去看看。”……
屠版还在继续,这样下去情势会失控的!!!(未完待续。)
第111章 华理奖要来了!
杀戮玫瑰身为龙云的主编,自然是有能力处理这个事情,不过问题在于屠版的这些人全部都是诛仙书迷,而且更多的还是他们网站的高v如果直接封号的话,那样代价太大承受不了,因此杀戮玫瑰能做的就是将凡人与斗破的书评区暂时封锁,任何人都不能发布信息。
不过这样也并不能阻止诛仙迷的愤怒,无可奈何的杀戮玫瑰只好打电话给苏释晨叫他出来处理这个场面。
晚上和众人吃了庆功宴,然后已经准备收拾东西,明天回阳城,不过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忽然一个电话打来,苏释晨精神一震,盖因杀戮玫瑰的话太过骇人“天恩,你快上网看看,你《诛仙》那本书的粉丝跟凡人与斗破的粉丝火拼起来了。”
苏释晨脑袋一冷,就是因为那个神通广大的黑客粉丝姚雪琪的话,才让苏释晨压根就没敢在网上多呆会,发布完最新的章节也就下了,话说就算是因为死别那一章让诛仙迷非常的愤怒,甚至有要胖揍他的念头,不过这关凡人迷与斗破迷什么事?这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啊!
想不明白,不过苏释晨还是迅速的打开电脑,登录龙云,到《凡人修真传》的书页,这下子完全明白了,整个凡人的书评区全部都是关于碧瑶的评论,这是屠版,斗破也是如此。
“汗,看来我有点小瞧诛仙的影响力了。”
原本苏释晨是想让书迷们闹腾一会,而他不出面书迷们闹着闹着没意思这件事也就算了。可是却没有想到《诛仙》的影响力如此的大。
早在他写碧瑶替张小凡挡一剑的时候就有不少读者抱怨,不过因为还是有一些希望所以也没闹腾起来,不过也就在更新《诛仙》期间就有不少人发问多久可以让碧瑶复活。不过苏释晨一直拖着,而直到今天终于爆发了。
不过就是因为今天的爆发,让《诛仙》彻底火遍了整个网络,风头直接压过了斗破与凡人,而且火爆程度也超过了曾经的《第一次亲密接触》与《和空姐同居的日子》。
真心不能小瞧书迷的战斗力,特别是《诛仙》这样经典的书籍的书迷。
本来苏释晨还准备写一写《多情剑客无情剑》的,在所有古龙小说之中《多情剑客无情剑》是苏释晨最喜欢的。同样苏释晨最讨厌的也是《多情剑客无情剑》;苏释晨最喜欢的武侠小说角色是李寻欢,同样最讨厌的也是李寻欢。
盖因李寻欢对于感情的处理方式当真让苏释晨怒不可遏,明明喜欢林诗音。林诗音也喜欢他,这就好比是两情相悦,不过却为了什么兄弟义气将自己心爱的女人林诗音让给了龙啸云,不止是这样还故意将青楼名ji小红带回家让林诗音死心然后嫁给龙啸云。就是为了这该死的兄弟义气。这就是苏释晨最讨厌李寻欢的地方。
所谓“四处留香楚留香,众里寻欢为何欢!”李寻欢表面上是一个情场无情的浪子,事实上却是至情至圣,不然也不会当林诗音嫁给了龙啸云之后还像疯子一样用飞刀雕刻林诗音的样子。
“小李飞刀,例无虚发!”还有李寻欢的智慧与冷静,就连聪明绝顶的天下第一美女林仙儿也被他一眼看穿,这是苏释晨最喜欢的原因。
不过按照《诛仙》这本书的例子,还是不写的好。这样虐心的情节先不说会不会扑,适不适合目前的网文趋势。就想想写出来书迷会不会暴动,还是写《楚留香传奇》与《陆小凤传奇》好一些。
不过现在还不重要,赶紧在博客上面发布了一篇文章《致诛仙迷》:
关于最近诛仙的情节特此发这样一篇文章,碧瑶是一个精灵一般的女子,也是我精心构筑的女主角,而之前死别的这一章可谓是《诛仙》这一本书的遗憾,不过我却仍旧这样写了。
为什么
页面: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154 155 156 157 158 159 160 161 162 163 164 165 166 167 168 169 170 171 172 173 174 175 176 177 178 179 180 181 182 183 184 185 186 187 188 189 190 191 192 193 194 195 196 197 198 199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213 214 215 216 217 218 219 220 221 222 223 224 225 226 227 228 229 230 231 232 233 234 235 236 237 238 239 240 241 242 243 244 245 246 247 248 249 250 251 252 253 254 255 256 257 258 259 260 261 262 263 264 265 266 267 268 269 270 271 272 273 274 275 276 277 278 279 280 281 282 283 284 285 286 287 288 289 290 291 292 293 294 295 296 297 298 299 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