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徒
“那停在路边,咱们走进去。”姑娘穿着适合参加社交的晚装,为了掩盖脖子上深红的吻痕,特意加了条翻领的披肩,胸口念珠款式的项链幽幽散发着荧光。
她伸出戴着薄呢绒手套的右手,福兰迟疑了会,按照传统礼仪,接过她的手,搀扶着姑娘从车厢里出来。
剧场的戏剧大厅有能容纳六百人的位置,半弧形散开,一共三条宽阔的过道,都铺着大红色的毛地毯,按照最时髦的建筑理念,墙壁上的砖石外都镶嵌着中空的木板,地面与穹顶是最上等的黄杨木,这样能让声音更加圆润清晰地在室内传播。二楼造型是个大阳台,分割成三十个,贵宾包厢,劳薇塔订的位置就在二楼从左朝右数的第十三个包厢。
今天上演的剧目,就是福兰表演过的复仇记,主演是两个他不认识的人。仔细看过第一幕,情节台词上有不少更细致的改动,红雀已经成熟了,不再是当年的野班子,连小配角的唱腔,都能听出受到过长期专业的训练。
应该是遗留在剧团的那笔钱所产生的良性反应,“很高兴能无意中帮到你们。”福兰想,对现在的他而言,十几万只是个小数目了。光凭诈骗而来的分红做基础,福兰通过投资债卷与货船,让他在银行里的帐户是7位数。百万身家,在拜伦虽不算最顶级的富翁,但也凤毛麟角。
在帷幔拉下,幕间休息的短暂时间,包厢传来了敲门声。劳薇塔条件反射地刚准备站起来。福兰拉住她,“我去开吧,这是礼仪。”
“希望头今晚表现出的,是温柔而不是内疚。”姑娘望着他。但男人故意忽视了她的话。
站在门外的是个戴着一顶中亚式小帽,穿着流行地错色衣服 衣服左边是黑色,右边是桃红——的半秃顶中年男人,“您是范格莱先生吧,我是红雀的管事。您叫我斐瑞就行了。”
“噢,斐瑞先生,有何贵干?”
“您是韦伯港的名人,黑王号的主子,骑士大街豪宅的拥有者,哟”,他用舞台剧的夸张腔调说,看到了劳薇塔坐在里间微笑,又补上一句,“还是一位美人芳心的征服家。”
斐瑞语气虽然滑稽。但恭维谦卑地态度让所有人都不会对他产生反感。“谢谢你的恭维。”福兰掏出一张金卷递给他。
“别,为老爷们服务,是在下的荣幸。您是第一次来观赏红雀的演出吧。像您这样身份的人,红雀不特意来您的包厢拜访问候一声,实在说不过去。”
“你怎么知道我是第一次来?”
“瞧,能购买包厢来捧场的老爷,红雀都会记住您们的恩情。”
难怪红雀能在短短的时间里,只凭借十几万的启动资本就发达起来,它找到个好管事。至少这番对话,透露了两个信息:剧团每到一处城市表演前,都会收集当地名流地信息,对每位有身份地。曾来过红雀观赏的人物,都一一记录在案。
每个剧团,发展到一定规模,拼的就是服务地态度了。
说话间,第二幕开场了,首先出场的是一个只十二岁左右的小姑娘,扮演主角在流亡中,于林间遇到的好心肠妖精,虽然唱腔稚嫩。但讨喜的样貌还是引来了观众的赞叹,福兰注意到,如果不是化妆得太完美,这个姑娘,似乎并不是单纯的人类。
察言观色的斐瑞解释道,“塞西莉亚小姐是剧团非常有潜力的新人,才登台不过四次。”
“兽人?再完善的装饰,也不能让那条尾巴动得如此活灵活现。”福兰盯着姑娘。
“您地眼力真好,她是个兽人,哦,千万别想象兽人都是弱智嗜血的怪物,还是有塞西莉亚这样的小美人胚子。”
福兰想到了那本书,“她识字么?”
“当然,教育良好。”
“可以在演出结束后,替我引见吗?”福兰再次掏出钱包,“帮我送给她十束花。”这是名剧团的传统,靠演出结束后,每个演员得到的花束,来评价表演的优劣。
这次斐瑞没有拒绝,临告辞时,他提醒道,“妮可小姐会在第三幕出场,请期待。”
妮可,那个红头发,刀子嘴豆腐心肠的疯丫头。不过福兰奇怪,管事为何会特意提醒。
刚关上门,劳薇塔就歪着头,口气调你地说,“你的品位真独特,喜欢小女孩?”
“瞎说什么。”
“喏,那就是喜好不像单纯人类的女性,如果说这个,我也有。”
她脱下手套,把蜥蜴般地小鳞肤给福兰看。
“怀特迈恩女士,请相信,我视你为最好的助手,最值得信任的秘书,但抱歉,对情人或者丈夫,你应该有更好的选择。”
包厢内一阵沉默,静得只剩下微微的鼻息。半响,劳薇塔捂着嘴哈哈笑了起来,“当然,我也是这么想的,小玩笑罢了。”她笑得眼泪都出来,顺着手指淌着,“别在意,上次床没什么,互相欢愉而己。”
她胡乱把眼泪擦干,精致的眼影与淡淡的腮红,花得残缺破损,她吸了几口气,“抱歉,身体有些不舒服,我先回去了。”
福兰没有挽留,早点挑明,残忍的短痛,对彼此都好。他难以再承受一份感情,她避免无望的等待。
“也许,走了,她就不会回来了吧。”福兰祝福着姑娘,“去找个,好男人吧。”他拿起小望远筒,继续观看着舞台上精妙的演出。
到第三幕的时候,福兰终于明白了,方才管事为什么会提到妮可。
戏剧大厅内雷鸣般的掌声,那个姑娘刚登台,流水般眼花缭乱的花束与礼盒不停送着,还得专门有人出来,把花拖到后台,演出才能正常进行。
假如福兰平时能稍微关心一下戏剧,都会知道,红雀的台柱妮可,是时下最走红的大明星,从中产阶级到上层贵族圈子,她是无数人梦中的倩影,爱慕的高岭之花。
这个一两年前,还是个默默无闻的小戏子,猛然间,成功了。
“妮可小姐!”人们呼喊着,甚至在中途,抢夺着她从舞台上扔下来的围巾。
“恭喜你。”福兰微笑,放下望远筒,从包厢的柜子里,给自己倒了杯酒,对着舞台上的身影,遥遥举杯。
演出在晚上八点结束,福兰对管事吩咐,明天会再来。他准备那书中的兽人文字打散抄写下来,希望兽人姑娘能翻译得出来。
在宅院门口,福兰看到了劳薇塔,姑娘没有走,换下了晚装,穿回长裤衬衫,裹着红色的外罩。她身边,站着克瑞根的得力亲信小比斯。
“急报,我们找到了伊戈·安德希。”小比斯说,“头让你快回去。”
“记住,这位才是头,克瑞根只是副首领。”劳薇塔叱呵道,她表情波澜不经地看了眼福兰,拿出一封信,用公事公办的语气继续说,“这是副首领交给您的情报。“福兰飞快地看完信,磨着牙吩咐,“我们连夜回去。”
小比斯一直认为,这位名誉上的首领是个有头脑,但个性软弱的人,但今天,他被福兰脸上的表情吓了一跳,那是种难以言诉,扭曲地,甚至充满残暴与杀意的神情。
…
第三卷 永夜的浮光 第六章 追踪(一)
“牙根断裂,必须得拔了。”医生检杳后,把金属夹子和探镜从口腔里拿出来,放到消毒药水里,他脱下手套,擦着汗水湿漉,仿佛在水里泡过的脸说,“我没带麻药,得回去拿。”
“你在流汗?”男人望着他问。
“哦,对,天太热了。”牙医含糊地说。
男人正要说什么,一个八岁大,扎着麻花辩子的小女孩小心翼翼地从门外露出头来,“爸爸,还没好么,妈妈说该吃饭了。”
“好的,我马上来。”男人捂着嘴呵着气,他吩咐医生,“好吧,快点来,这该死的牙真要命。”
牙医直到走到公寓外,才虚脱似地两脚发软,他想,“是那个人,乌鸦要找的危险份子。”
他曾经因为某件不名誉的事件,得到过乌鸦的帮助,现在,该是回报的时刻了。
热气腾腾的饭菜并没有给男人带来好心情,他摸着腮膀子,在逃亡中,那儿被狠狠磕到了。“和魏文儿失散了,或许已经死了。算什么狗屁君王龙脉,养了这么久,一点大用场都派不上。”男人想。
他在心底咒骂着背叛的考利昂兄妹,还有冷眼旁观的金雀花,不过,只要能活下来,迟早有机会复仇。
“伊戈,吃点吧,实在痛,就喝点盐开水。”旺妲心疼地望着他。
这个女人是他养的情妇,一个带着私生女,走投无路的笨女人,他花钱养着,就为有一天落魄时,能有个暂且落脚的地方。道上的人,总会为自己留下后路。
“或许,那个协议还有效,不,不能相信他。政治上,没有可信任的对象,以前再大的案子,他也会私下协助,但现在的情景,自己对他再无利用价值。一言九鼎的君王,承诺也和臭屎没两样。”他思考着各种可能性,最后还是决定按逃亡时的想法。找条船去马摩尔克。携身带地钱够挥霍掉下辈子了,实在不用再冒险。
不知想了多久,男人猛然惊醒,“现在几点钟?”
“八点,亲爱的,你真的不吃点什么?”
他发觉了不对劲的地方,牙医是六点离开的,回诊所拿麻药需要两个钟头?还有那可疑的汗。
“你女儿呢?”男人问。
“打发她回卧室睡觉了。”旺妲笑着,“这次休假,你能待多久?”她一直以为男人是某个大商铺的主事者。在全国各地跑来跑去。
主持着各项贸易事务。
“休假,现在刚结束。“男人低声说,把手放在旺姐的胸口。然后,在女人地呻咛中,慢慢转移到了脖子上。
……
“走得很匆忙”,克瑞根翻着抽屉,把杂物翻得满地都是,让房间更加显得狼籍,然后拿出一袋珠宝和几张地契,“连值钱的都没带齐。”
“探长,别破坏现场……”留守的警察提醒。
“没关系。“福兰说,他穿着秘密警察惯用的灰色外衣与白手套。
“你去叫公寓管理员来询问口供,这件案子由我们暗警厅负责。”
“口供已经问好了,有详细的记录。”警察说,“可以去巡警厅查阅。”
“暗警厅可不指望普通巡警,能找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福兰不屑地说,口吻正符合秘密警察与公共巡警之间的矛盾。
“既然你坚持,那好吧。”留守探员压抑着不快,走出门去。
对这两个出现在自己面前,声称接管案子的暗警厅成员。他毫无好感这里是一座公寓楼,高六楼,整个顶层的单元全部属于这个名叫旺妲的女人,但值得怀疑地是,旺妲养着孩子,住在中产阶级汇聚地酒店式公寓楼,却从来不用出去工作。
四天前,旺妲被发现连同女儿一道,惨死在家中。管理员因为奇怪,最顶楼的那位太太连续一天没有下楼,平日她在黄昏总会带着女儿去公园散步。结果在敲门无人理会的情况下,翻到阳台查看,看到了这起惨案。
管理员走进房间,他望着杂乱地室内,在胸前划着十字,喃喃说,“旺妲太太是个大好人,有次我打瞌睡差点被解雇,就是她帮忙说了好话。”
“她死前,有什么特殊的人来访过?”
“有个男人,大概住了半个月,太太说是自己的丈夫,不过,说句不够尊重的话,大伙都知道,旺妲太太应该是做情妇的,那个男人就是她的……”
“男人大概长着什么模样?”
“我只见过一次,就是来的时候,是个怪人,从来不下楼。”管理员回忆,“中年人,修饰着漂亮的胡子,体格壮硕。”
秘密警察互相交换了下眼神,“那他什么时候离开的。”
“五天前的晚上,一定是那人干地!如果我能早些知道,肯定不会放他离开。”管理员说。
留守巡警插嘴说,“那个人嫌疑最大,巡警厅怀疑他已经逃向都城坦丁,因为在卧室里,发现了一张坦丁旅馆的订房票。”
“坦丁?”克瑞根对着福兰耳语,“伙计,这下不好办了,我的势力目前只局限于黄金海湾一带。”
“不,不是坦丁。那是他故意留下捣乱视线的。”福兰刚把沙发移开,检查着滚到下面地毯上的东西,从里面拣出一枚硬币,仔细打量。
“这不是恺撒,也不是银角。”克瑞根接过来看了看。
“大马士革铜币,东方流通的货币。”福兰解释,“他要去马摩尔克 ”
“但区区一个铜币,不能说明问题。”
“假如是金币,就不代表什么,但一个有钱的逃亡者,会在身上莫名其妙带着不能在拜伦流通,而且面额才等同于十分之一个银角的异国货币?这是没有意义的行为。“福兰说,“他应该兑换了大量面额不等地东方货币,所以才在慌乱中,留下了这个。”
他站起来,嘱咐克瑞根,“已经过去五天了,时间紧迫,不能让他上船。”
※※※
表弟今天跑来家里,占着电脑下载MP3,折腾了大半个下午。
更新晚了,抱歉。
…
第三卷 永夜的浮光 第六章 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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