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徒






从十一岁到二十岁的九年间,他从半大的小伙子,变成了稳重的大男人。

曾有不少姑娘主动追求他,卓尔法谁都不喜欢,他只爱母亲一个人。

当他成为了镇上警署的一名正式警员,领到薪水时,卓尔法想,“总有天,我能在城里,买栋大房子。和妈妈生活到老。”

小巡警的微薄薪金,让他离那栋大房子很遥远。卓尔法开始学习前辈们地办法,向商铺收保护费,与黑帮称兄道弟,同老警察们套交情。

不过他有个嗜好,就算再热闹的场合,也从不喝酒。

有一天黄昏,他在街角,挡住个长着综栗色头发。穿着灰短褂,神情诡异的人,在搜查时,从那人的衣兜里,发现了一把带血的匕首。

“转身,将手抱在头后,蹲下!”卓尔法警惕地吼道。

嫌疑犯眨眨眼,看到四周没有行人,赔笑着说,“一点小案子,别太紧张。”

“如果你立即交代,可以得到减刑的机会。”

“警员的薪水又不高,不如……”嫌疑犯小声说,“五十块,你就放了我吧。”

这等于普通巡警大半个月的工钱,他心动了。

“你干了什么?”卓尔法凑过去,小声问。

“偷了个钱包,但被失主发现,于是我给了一刀,放心,没扎中要害。”

“这案子可不算小。”卓尔法犹豫了一会,“按规矩,起码得二百。”

“二百,是几个人分,现在就你知道,干脆,一百五吧。”

“一百八。”

“成交。”

他放过了嫌疑犯,满意地回到警署,将制服脱下锁进柜子里,换上便装回家。

家里没人,妈妈还没回来。

“大概去了教堂参加弥撒,那今天我来准备晚餐吧。”他走进厨房,穿上妈妈做饭时用的围裙。

一锅杂恰汤煮好时,夜已经黑透了,卓尔法听见了急迫的敲门声。

局里地一位同僚站在门口,面色沉重地说,“隆奇兄弟,两小时前,在教堂附近地广场,发生了一起劫杀案,你最好有心理准备,你的母亲,因为失血过多,刚被医生宣布抢救无效,已经……”

“哦。”卓尔法平静地说。

他不顾同事惊愕的表情,用力关上门,回到厨房,用勺子添起一瓢汤,尝了尝,“味道不错,妈妈喜欢吃清淡点地。”

他布置好餐桌,盛好汤,“妈妈回来,就能直接吃了。”他微笑着说,然后回房睡觉。

第二天早晨,卓尔法下楼时,望见桌上凉透了,动也没动过的汤,“不……”他这才嘶哑地叫喊道,痛哭了起来。

凶手早跑得无影无踪,直到现在,都没逮住。

但卓尔法崩溃了,因为在警署,他见到了目击证人的口供:身材中等,灰短褂,棕栗色头发。

“……五十块,你就放了我吧。……”

“一百八。”

阴郁开始成为卓尔法·隆奇的代名词,他狂热地工作,行事不择手段,不放过任何向上爬的机会,这让他在三十五岁时,就荣升为西部暗警厅的分队长。

对一个小镇民家庭出身,没有后台、背景的警察而言,升迁速度,已经是异常快了。

“只要隆奇队长接手的案子,没有不值破的,他最喜欢咬住罪犯不放,直到将他们送上审判台。”暗警厅的官员们都赞叹道。

……

雨停了,猛烈地山风吹散了残余的雾霄,卓尔法查点着行囊,除了必要的罗盘,还剩一盒攀岩钉,两卷套索,半包火柴,几罐腔肉,一把小手枪和六粒子弹。

他掏出地图,开始查看目前的位置,但一些登山界专用的术语,卓尔法不是很清楚。

“希望别迷路。”卓尔法自言自语,抬头望了望破晓的晨曦,在路线图上做了个记号,然后提起包裹,顺着一条倾斜的坡子,朝山脉的另一侧走去。

“凶手……”他呢喃,额头上冒出虬起的青筋,“你们都是凶手,我一定会活着,将罪人送进地狱。”

三小时后。

“在前面地山洞里,发现了情况。”一个帮派枪手报告说。

劳薇塔蹲下身子,用手试探了下熄灭箸火的温度,“最里面还有点暖,我们和目标的距离已经很接近了。”

她振奋地想,“这下你跑不掉了,灰岩山脉,就是你的葬骨之地。”

在下午两点半,劳薇塔终于追上了卓尔法·隆奇。

“追上了!”坦丁大跑马场的观众席上,爆发出一阵欢呼和口哨声。

“不愧是割风,看来这匹昔日的冠军马,在伯骑士勋爵手中不,即将是伯爵大人了,又恢复了活力。”主持司仪叫喊着。

年轻的骑师麦克,牵着马,满脸充满兴奋的红晕,骄傲地绕场一周。

“月神的风头,都被你的割风夺去了。”凯特子爵放下拍着巴掌,小声对福兰抱怨。

“麦克的骑术也不赖,不愧是骑师世家出身。”

“如果割风不是匹阉马,真想让它和我的月神联姻,它们的后代,肯定是全拜伦最出色的。”子爵哈哈大笑道,“与伯骑士家族的联姻,可是目前人们口中出现得最多的话题。”

福兰感觉到了善意地调你,他笑着刚准备说什么,穿着礼服的侍者走进包房,将一只托盘递给坦丁当前最受关注的钻石单身汉,盘子里躺着一封由红色彩带包扎,烫着狮头鹰标志的请帖。

“有皇室成员私下驾临了跑马场?”子爵对皇家专用的物什并不陌生。

福兰将请帖拆开,飞快地扫了一眼,对凯特说,“抱歉,失陪一会。”

“没问题,您请便。”

跑马场最上层的贵宾包厢里,永远有一间视野最开阔的房间,属于皇家的专厢,大概是出于不久前刺客一案的影响,门前的警卫多达六人。

“殿下,伯骑士先生来访。”在验证过请帖后,为首的警卫用恭敬地声音对房间里的人说。

“让他进来。”

刚走进门,福兰就望见大小姐佩姬独自坐在软椅上,刚放下手中的望远筒,用一种似笑非笑的表情,打量着他。

“储妃殿下,你也对赛马有兴趣?”

“没兴趣,但总比待在行宫里强,那些下人们只会说:殿下,您身子尚弱;殿下,您需要我效劳么……比起看无聊的畜生们绕圈子,和聒噪的猴子在耳边唠叨,还是和有趣的人聊聊天比较对胃口。”她的舌头还是一如既往地呛人。

“哦,很荣幸成为你口中有趣的人,那么,想聊什么,正巧我也挺闷。”福兰问。

“你。”佩姬简洁明了地回答。



第二十九章 意念与神祗 (二)

“我?”

“对,卡西莫多,你有考虑过成婚吗?”

福兰又听到了那个令他感到头疼的话题。

“梅泰娅德米,19岁,坦丁子爵家庭的次女,虽然德米子爵算不上大贵族,但他的家族年代悠久,血脉纯正;安娜莱丽索西蒙蒂,24岁,西蒙蒂侯爵唯一的女儿,而且那位侯爵没有子嗣,如果你有了后代,甚至能让他用老侯爵的头衔,换取拥有世袭权的正式伯爵身份,据我所知,他们可是对你兴趣浓厚。”“我的殿下,这让我觉得,您正在为一匹马配种。”福兰摸着下巴,发出了笑声,“很抱歉,我必须得婉拒了。”

“配种?”佩姬同时也笑了起来,“的确是很恰当的说法,贵族们之间的婚嫁,可不是为了维护血脉的纯正,与让家族繁衍得更加枝繁叶茂,繁荣昌盛么。”“单身,让我过得愉快,至少现在,我并没有组建家庭的念头。”

“但你身边可是汇集着许多娇艳的花朵,红雀剧团那位著名的团长,还有曾在你家中,见过的那只漂亮的小兽人,而且,你的前妻,也应该是位容貌美丽的女性。”望见福兰疑惑的眼神,佩姬耸耸肩,解释道,“我听闻你的女儿,虽然并不健康,但也是个小美人儿,那显然是继承了母亲一方的血统。”

“无论你是觉得我在缅怀逝去的妻子,还是迷醉于花丛,都不重要。”福兰回答,“我更想追求其它的事物。”

    “卡西莫多,行宫伯爵的身份,配不上你的救命之恩。但宪章的条款,制约了我赐给你更为实际的爵衔。欠别人一个人情,却不能完完整整的报答,可不是件让人感到舒服的事儿。”佩姬说。“假如你能与拜伦本土地贵族联姻,那么,宪章就有不少漏洞可钻。”

她继续说道,“又或者,你更喜欢美人?梅泰娅与安娜的确只是中人之姿,我倒有个更好的推荐,伊莎·唐·莱因施曼,我的一位表妹。刚满17岁,虽然头脑里装满了糨糊,但模样非常俊俏,至少是只裹着漂亮皮囊的猴子。”

“你真的认为,我对爵位感兴趣吗?”福兰几乎是冷笑了,他恨佩姬这种企图将旁人的一生,玩弄于股掌的态度,“说起钱,我地资产足够几辈子的挥霍;说起地位,我拥有着良好的信誉;说起爱好。我更对冒险与投资更充满激情。我能将整个世界,都当成供我游戏的乐园。

而一个贵族,只能想着家族。将人生耗费在虚无的政治上,这种生活,光想想就觉得不寒而栗。”

“标准的享乐主义者。”佩姬并没有在意福兰的语气,她兴致勃勃地评价,“好啦,亲爱的卡西莫多,我只是探试下,你是怎样的人。”

“好殿下,我当你是朋友,而不是想着从你身上谋求利益。”福兰擦了擦额头上因激动而流出的汗水。他从包厢酒橱里,取出瓶红酒,替自己倒满,咕隆喝了下去。

佩姬注意到,空酒杯地玻璃壁上,残留下手掌大小地汗迹。

“虽然头脑聪明,但在某些方面,会依照强烈的性格行事,并不是那种完全深沉的阴谋家。对这样地人,信任与友谊,远比单纯的物质引诱更为有效。”她想。

“过于冷静和淡泊,会让别人认为另有所图,偶尔,我也得装得冲动点。”他想。

他和她,都已将虚假和伪装当成本能。

“别介意,我再延续会刚才的话题。”佩姬脸上浮现出一种莫名的表情,“事实上,刚才说的那几位小姐,可是哭哭啼啼地在家里大闹,我的猴子表妹,更是嚷着要自杀,说自己宁可死,也不愿嫁给一个长相狰狞的怪人。”

“这样更好。“福兰不以为然地说道。

“坦丁的女人们,都是群凭貌取人的猴子,她们不了解,比起容貌,脑袋里的东西,更重要几万倍。”

“我能将这理解为夸奖吗?”

“随你便。”她向前倾着身子,润泽花瓣般地嘴唇,露着诡异的浅浅旋涡。那张漂亮的脸蛋,靠得很近,福兰甚至能够感觉她呼吸时,鼻翼微微地翕动,温热的鼻息,瘙痒似地抚摩着他的面颊。

蔚蓝的瞳仁里,映着福兰的模样。

“那么,和母猴子相比,你觉得我如何?”她说,声音略有些沙哑,一种挑逗的,成熟女人的嗓音。

“殿下,请别再开玩笑了。”福兰稍微偏了偏头,“我可不想,接到皇太子殿下要求决斗地白手套。”“当然是玩笑,想戏弄一下你。”很快,佩姬轻笑着靠回到了沙发上。

“她想干什么?”福兰朝那位正显得很开心的大小姐,投去警惕的目光。

发令枪响了,包厢外传来骑师们哟喝坐骑的叫喊,新一轮跑马竞技开始了。

“砰砰,砰,砰砰砰……”

子弹在岩石上擦出白色的痕迹,从卓尔法·隆奇的鼻尖划过,数着子弹间的节奏,他觉得自己的肺部肯定充满了血,以至于伴随着大口大口的喘息,一股血的腥味充盈在口腔中。

右肩挨了一枪,血染湿了大半边衣服,失血让卓尔法的头昏沉沉。

他颤抖着检查枪上的转轮弹匣,还剩三发子弹,对方有九个人。

这是条沿着峭壁突出来的窄道,一侧是山岩,另一侧是近三十米高的悬崖,卓尔法靠在峭壁当中一片四下去的岩壁上,动弹不得,山道两端都有敌人,他陷入了包围中。

也幸亏这条只容许一人通过的窄道,使他没有立即被击毙,但对方可以轮流休息,他单独一人,最后只会被疲劳和伤势所击跨。

微微探出头,卓尔法观察着悬崖下的地形,那是处山峦间的盆地,长满了灌木和两人高的树木,快黄昏了,假如他能逃到那儿,就能借着天黑,摆脱杀手。

卓尔法侧过身,从放在地上的行囊掏出套锁,全部绳子只有十来米长,他用还能动弹的那支胳膊,加上牙齿,耗费了半天,才在一块岩角上打了结。

把绳子的另一边缠绕在腰间,卓尔法深深吸了几口气。

百分之三十的可能,在下落中途,因为承受不了冲击,绳结会散开;还有百分之四十的可能,他的身体经受不住剩下的十多米高度,当场摔死。

但困守在这里,百分百会死。



第二十九章 意念与神祗 (三)

“活下去!“他趁追杀者装弹药的空闲,步伐不稳地从凹壁后窜出来,朝着两侧连开2枪,然后一咬牙,顺着山崖滚了下去。片刻后,他悬在了半空。

灾祸并没有轻易收手,绳结从岩角滑了下来,正在解腰上套锁的卓尔法,身体猛然一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