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森杀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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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森杀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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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1菲洛·凡斯在家里(1)
1菲洛·凡斯在家里(2)
1菲洛·凡斯在家里(3)
2犯罪现场(1)
2犯罪现场(2)
2犯罪现场(3)
3女用提袋(1)
3女用提袋(2)
3女用提袋(3)
4管家的说词(1)
4管家的说词(2)
4管家的说词(3)
5搜集资料(1)
5搜集资料(2)
5搜集资料(3)
6凡斯提出看法(1)
6凡斯提出看法(2)
6凡斯提出看法(3)
7报告和侦讯(1)
7报告和侦讯(2)
7报告和侦讯(3)
7报告和侦讯(4)
8凡斯接受挑战(1)
8凡斯接受挑战(2)
8凡斯接受挑战(3)
9凶手的身高(1)
9凶手的身高(2)
9凶手的身高(3)
10剔除一个嫌犯(1)
10剔除一个嫌犯(2)
10剔除一个嫌犯(3)
11动机和恐吓(1)
11动机和恐吓(2)
11动机和恐吓(3)
12手枪的主人(1)
12手枪的主人(2)
12手枪的主人(3)
13灰色凯迪拉克(1)
13灰色凯迪拉克(2)
13灰色凯迪拉克(3)
14证据中的一环(1)
14证据中的一环(2)
15“范菲——私人文件”(1)
15“范菲——私人文件”(2)
15“范菲——私人文件”(3)
16坦承和隐瞒(1)
16坦承和隐瞒(2)
16坦承和隐瞒(3)
16坦承和隐瞒(4)
17伪造签名的支票(1)
17伪造签名的支票(2)
17伪造签名的支票(3)
18认罪(1)
18认罪(2)
18认罪(3)
19凡斯交叉讯问(1)
19凡斯交叉讯问(2)
19凡斯交叉讯问(3)
20女士的解说(1)
20女士的解说(2)
20女士的解说(3)
21天衣无缝的启示(1)
21天衣无缝的启示(2)
21天衣无缝的启示(3)
22凡斯理论的纲要(1)
22凡斯理论的纲要(2)
22凡斯理论的纲要(3)
22凡斯理论的纲要(4)
23调查一个不在场证明(1)
23调查一个不在场证明(2)
23调查一个不在场证明(3)
23调查一个不在场证明(4)
24逮捕(1)
24逮捕(2)
24逮捕(3)
24逮捕(4)
25凡斯解说他的方法(1)
25凡斯解说他的方法(2)
25凡斯解说他的方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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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推理小说二十条守则/S。S。范达因()

  人物表()

  第1章菲洛·凡斯在家里()

  第2章犯罪现场()

  第3章女用提袋()

  第4章管家的说词()

  第5章搜集资料()

  第6章凡斯提出看法()

  第7章报告和侦讯()

  第8章凡斯接受挑战()

  第9章凶手的身高()

  第10章剔除一个嫌犯()

  第11章动机和恐吓()

  第12章点四五柯尔特手枪的主人()

  第13章灰色凯迪拉克()

  第14章证据中的一环()

  第15章“范菲——私人文件”()

  第16章坦承和隐瞒()

  第17章伪造签名的支票()

  第18章认罪()

  第19章凡斯交叉讯问()

  第20章女士的解说()

  第21章天衣无缝的启示()

  第22章凡斯理论的纲要()

  第23章调查一个不在场证明()

  第24章逮捕()

  第25章凡斯解说他的方法()班森杀人事件人物表

  人物表

  艾文·班森 社交界名人

  班森少校艾文 兄长·合伙人

  菲利普·李寇克上尉 班森少校昔日部属

  玛瑞欧·圣·克莱尔 歌者,李寇克未婚妻

  林德·范菲 艾文死党

  宝拉·班宁夫人 范菲情妇

  欧斯川德上校 社交界名人

  赫芙曼班森 证券公司秘书 

  普拉兹太太 艾文管家

  史尼金 刑事组警探

  波克 刑事组警探

  卡尔·海契杜恩队长 武器弹道专家

  艾默纽·德瑞摩斯 纽约首席法医

  汀威迪 助理检察官

  欧布莱恩 纽约刑事局总探长

  威廉·莫朗 纽约警政署督察

  厄尼·希兹 纽约刑事组巡官

  约翰·马克汉 纽约地检处检察官

  范达因 作者·凡斯助理

  菲洛·凡斯 艺术鉴赏家,业余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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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菲洛·凡斯在家里(1)     

  六月十四日星期五,八点三十分

  当艾文·班森的尸体于六月十四日清晨被发现时,我正在菲洛·凡斯的公寓内与他共进早餐。这件凶杀案所造成的轰动和震惊,一直到今日尚未完全消除。我平时常和凡斯共享午晚餐,但共进早餐却仅偶尔为之,因他是位晏起者,在午餐前不习惯和任何人交谈。

  早晨碰面的原因与公事有关——至少看来如此。前一天下午凡斯赴凯勒画廊参观瓦拉德珍藏的塞尚水彩画预展,对其中几幅作品心动不已,所以约我共进早餐要告诉我一些购画须知。

  做为整个事件的旁述者,我必须将自己和凡斯的关系做个交代。我出身于法律世家,中学毕业后,立即被送入哈佛攻读法律,在那里我认识了凡斯,一个孤僻、讥讽、刻薄的大一新生,教授和同学都对他敬而远之,至于他为何在大学佳人才子中挑选我作为学习的伙伴,这是我一直无法理解的。凡斯获得我好感的理由很简单:他的特殊性格令我着迷,带给我智慧的思考能力;然而,我却不知道他欣赏我的是哪一点。从以前到现在,我都是一个平凡的人,虽然并不顽固,但思想传统保守。我对那些沉闷的法律诉讼程序产生不了任何兴趣,这就是我为什么对家族事业意兴阑珊。或许这种心态和凡斯的某种性格不谋而合,所以我们彼此能够配合互补不足。不论真正的原因何在,我们之间的友情愈来愈牢不可分是不争的事实。

  毕业后,我加入父亲的“范达因和戴维斯律师事务所”工作,经过五年乏味的见习律师生涯,我成为一位资浅合伙人。目前我是“范达因和戴维斯律师事务所”内姓“范达因”的第二号人物,办公室位于百老汇大道一百二十号。在我的名牌正式挂上事务所大门的同时,凡斯从欧洲返国了,他的姑母最近去世,遗嘱上指定凡斯为遗产继承人,我被找去解决一些程序上的问题,使他能够顺利继承所有的财产。

  这件事开启我们之间一段崭新和不寻常关系。凡斯嫌恶一切商业行为,渐渐的我成为他在金钱交易上的经纪人,我发现他的事情几乎占去我所有上班时间,凡斯的经济能力足以奢侈雇用一位全职法律顾问,所以我毅然离开律师事务所,专心为他一人的需要而工作。

  在凡斯找我去讨论收购塞尚画作的当时,我心中还对离开“范达因和戴维斯律师事务所”有所不舍,但这种感觉全在那个多事的清晨消失殆尽;因为从班森命案开始,接下来将近四年的时间,对我这个初出道不久的年轻律师来说,能亲身参与整个案件的侦察,的确是再幸运不过的事。我相信我所见到的是美国警局犯罪档案中最骇人听闻的案件。

  凡斯是整个事件的关键人物。凡斯与犯罪事件从未沾上边,但他杰出的分析解说才能,使他能成功的侦破许多连警察和检察官亦束手无策的重大刑案。

  由于我和凡斯之间的特殊关系,我不仅参与了他所涉足的案件,并参加多次他和检察官之间的非正式讨论;因自己有条不紊的习惯,故将每一次的会谈都留下了详尽的纪录,并尽可能忠实记录凡斯分析犯罪者心理状态时的独特看法。如此一来,当案情大白时,就能够提供所有详尽的资料。

  另一件幸运的事是:首次吸引凡斯注意的案子就是艾文·班森谋杀案;这不仅是纽约市历年来最著名的凶杀案之一,而且给凡斯一个展现他在推论犯罪动机稀有天分的最佳机会。因着案件受瞩目的程度,激起他对一连串行动的兴趣。

  这个案子出奇不意的闯入凡斯的生活,虽然一个月前他并不是十分情愿的答应检察官,接下这个扰乱他生活的案子。事实上,在六月中旬的早餐后,这个案子即找上我们,使收购塞尚画作一事暂时摆在一边。当天下午我造访凯勒画廊,凡斯看中的两幅水彩画已被人捷足先登;我相信尽管他最后成功的侦破了班森谋杀案,一个无辜者因他而免于牢狱之灾,但是在他心里一直对失去那两幅心爱的水彩画而耿耿于怀。

  那天早上管家柯瑞引我进客厅。柯瑞是英籍的老管家兼厨子。我步入客厅时见到凡斯穿一件上好丝质睡袍,脚蹬灰色丝绒拖鞋,坐有扶手的大沙发,一本瓦拉德收藏塞尚画作的画册摊在他膝上。

  “原谅我无法起身,范,”他用轻松的口吻说:“整本《现代艺术发展史》摊在膝头。还有,你知道,早起令我疲倦。”

  他翻阅手边的画册说:“瓦拉德这家伙送出不少塞尚作品的目录,昨天我已仔细的看过,在打算购买的作品上做了记号,今天画廊开门后你立刻去替我买下。”

  他将手上的目录交给我。

  “我知道这不是件愉快的差事,”他慵懒的微笑着说:“以你学法律的头脑看来,这些画可能一文不值——这些画和传统的画有极大不同,你或许会认为其中有几幅挂反了——事实上有一幅真挂颠倒了,连凯勒也没发现。不要不耐烦。范,这些都是非常有价值的艺术品,数年后价格会大涨,对爱财的人而言是极佳的投资,将来比你处理我姑母遗产所获得的大笔律师净值股票还要值钱。”作者注:事实上,那些凡斯用两百五十、三百美金收购来的水彩画,四年后价格涨了三倍。

  凡斯对艺术有着强烈的爱好,并非只是狭窄私人性质的收藏,而是大肆搜购世界性有价值的艺术珍品。艺术是他的主要兴趣和嗜好,他是研究日本绘画和中国绘画的专家,对壁毡和瓷器亦有深度的研究。我曾听到他对客人谈到关于塔纳格拉小摆饰,谈话内容若印成文字,将会是一篇杰出的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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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菲洛·凡斯在家里(2)     

  在收藏艺术品方面,凡斯一向凭直觉,他拥有许多绘画和艺术品。他的收藏品看起来十分庞杂包罗万有,但形式或线条上,总有一些共同点。内行人眼中看来,他收藏的品味有自己独到的风格。不管如何,我一直认为凡斯是个不寻常的人物和有哲理的收藏家。

  凡斯家位于东三十八街,在一栋旧楼的最顶两层,装潢得十分豪华气派,宽敞的房间和挑高的天花板,屋内摆满他所收藏的那些稀有画作和艺术品,但又不显拥挤。他所收藏的绘画从意大利文艺复兴之前的作品到塞尚和马蒂斯;原版画作中有米开朗基罗和毕卡索的作品,至于他的中国画珍藏可以算得上是全国最大私人收藏家。

  “中国人,”凡斯有一回对我说:“是东方最伟大的艺术家,从作品表达出他们的哲理,相较下,日本人就显得肤浅多了。虽然中国艺术品从清朝后开始逐渐没落,但是我们仍然能够感觉到那种特质。”

  凡斯对艺术的鉴赏力惊人,他丰富的收藏品相当于一个博物馆。他的收藏包括:古希腊酒瓶、十六世纪意大利盛圣水用的水晶碗、都铎王朝时代的合金制品、印度佛像、明代观音雕像、文艺复兴时期的木雕和拜占庭时期遗留下来的象牙雕刻。

  关于埃及收藏品包括一个金色的罐子、水中女神的雕像(可媲美罗浮宫的收藏);近代油画和素描几乎全部悬挂于图书室的墙上,书架上方摆了非洲人祭拜仪式时戴的面具和图腾,来自苏丹、奈及利亚、象牙海岸和刚果各地。

  我之所以不厌其详的描述凡斯对于艺术的狂热是因为:如果你想弄清楚自六月的一个清晨,接下来发生在他身上一连串如通俗肥皂剧般的经历,你必须先熟悉此人的内心性情和嗜好。热爱艺术这个事实非常重要——那是影响他性格的最主要因素。我从未曾见过任何一人可以如他般静若处子,动如狡兔。

  凡斯是一般人口中的“业余艺术爱好者”,但是这么称呼对他而言并不恰当。他有着非比寻常的文化触感和超高智慧,还有与生俱来的贵族气质,在芸芸众生中显得特异独行。对一些次等的人事物,他会不经意的流露出轻蔑的态度,这些人送他一个“势利眼”的封号,但至目前为止,他对人的态度不论谦恭或鄙视,全是发自内心,毫不作假。我相信他憎恶愚蠢远超过粗俗与鄙下,我曾在不同的场合里听见他引用法国政治家富歇的名言:“愚蠢之罪在于罪不可赦——愚昧无知比犯罪还要不可原谅。”

  凡斯是一个愤世嫉俗之人,但很少无病呻吟,他有年少轻狂式的尖刻。对他最恰当的形容应该是:一个傲慢无趣之人,但却能以旁观者的眼光洞悉生命的真谛。他对人类所有的行为都有兴趣,但仅用此来证明科学,而非人文方面的研究。虽然他不甚有魅力,但是那些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