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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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美女》
作者:恨无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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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章 … 第一人称的故事
我只是一个孤儿,三岁时,父母在某非洲国家一次种族冲突中被宗教极端分子在面前活生生的杀死,当父母的血溅了我一身,心中便有了一颗仇恨的种子,在发芽,生长,是支撑我继续呼吸的动力。
此后,我成了一名被遗留在非洲部族中的亚裔黄种人,黑人长老在我六岁时用皱皱巴巴的英语告诉我一个单词—China,说我来自那里。
第一次上战场,我六岁,绰号是黑人口中的黄皮小猴子,这是加在所有亚裔种族身上的蔑称,酋长发给了我一支老旧的56冲锋步枪,和几百枚子弹,他的眼神里充满了忧愁和决绝,我想,也许这是一次极为惨烈的战争。
当我靠一壶水,几块压缩饼干,在充满危险的热带雨林潜伏了一个半月,将每一颗子弹都射中了敌人的身体时,我就喜欢了这种感觉。
依然记得射杀第一人时的情景,子弹头旋转着呼啸而过,击中了目标的颅骨,颅骨脆弱得像一枚鸡蛋立即碎裂,啪的一声,脑髓和血水像蛋黄蛋清一样飞溅,我扣动扳机的手不由自主的颤抖起来,浑身好像被极强的电流击打着,强烈的兴奋让我整个身体轻飘飘起来,大脑甚至停止了运转。
很多年后,当我第一次在一名漂亮的金发女郎身上发出高昂的喘息,在腔体深处发射出子弹后,才找到类似第一次开枪射杀敌人时那种激动人心的颤栗。
那场冲突中,收留我的部族在战争开始的前三天全军覆没,一个半月后,当我射出最后一颗子弹后,我的枪下死了一百三十二人,没有浪费一颗子弹。
最后,在直升飞机上的机枪压制下,我被十几支黑黝黝的枪口抵住了头部,清一色的美制装备。
“给我们制造了无数噩梦的狙击手,竟然是握着破旧的56式冲锋枪,一名六岁的黄皮小猴子?”一名军官咧开了嘴,说出一连串的英语,蓝灰色的眼里满是不可置信。
我用毒蛇一样的仇恨目光狠狠盯着他,枪虽然被他们打掉,脚底的枯叶下却埋了一枚地雷,引信就踩在我的脚下,不然我不会潜伏在这里一个半月,这一个半月内,就算是最为毒辣的巴勒斯坦毒蝎在面前爬过,我也会活生生的吞下肚,我对生存充满了渴望,但并不缺乏与人同归于尽的勇气。
可惜,那是一枚哑雷,我依然记得得知我脚下踩的是地雷后,围困我的人眼中是如何恐惧,但我没有被原地格杀,而是被带回了他们的基地,一个雇佣兵的后备基地,那里有成千名和我年岁差不多多少的童子军。
受训的第一天,一名教官竖起一根粗壮的手指,看着在训的1238名童子军,用含糊不清的英语告诉所有人,“小鬼们,记住,你们的全部事情都是为了活下去,十年后,这里所有的人只会有一个人活下去,他的代号将是——king,佣兵中的王者。”
十年后,训练结束,在一次全世界的地下佣兵组织的比赛中,我干掉了最后一个竞争者,铭刻着king的戒指带在我的中指上,成了佣兵中当之无愧的王者。
三天后,训练我的所有基地教官,包括那个全球排名第一的佣兵团在内的三百多人,在我的枪口下全部倒下,那个海中的无名小岛在一朵灰白色的蘑菇云缓缓升空中沉没。
King消失了。
第一章
……
“讲完了?”坐在金易面前的女孩儿挑了下眉头,盈盈大眼里满是古灵精怪的笑意,一口气灌下大杯啤酒,小脸上因此多了几丝酡红,却是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伸出白嫩的手在金易肩上狠命一拍,故作豪爽地笑道:“大叔,你讲的军事故事可真好听,不过我还有些问题?”
金易微微一笑,洁白修长的手把玩着手中的杯子,动作轻灵而幽雅,好像他现在不是在一个街头的夜宵摊上,而是坐在高档酒店中,喝着彰显身份的上好红酒,嘴角淡淡的笑容无不是显示他有良好的绅士修养,语调有礼而从容,对着这个从广场上捡到的女孩儿道:“你说,我解答!”言简意赅得没有半个字废话。
“那些钱呢?”女孩儿睁大了眼,“排名第一的佣兵组织不可能没点存款吧?”
“被king随手捐了许多,只剩下很小一部分了!”金易微微竖起一根小指,道:“即使是微不足道的一点,足够他生活几百年了!”
“king不是自杀死了么?为什么不全将钱捐出去?”女孩正是好奇心最盛的年龄,大有打破砂锅问到底架势。
“king没死!”金易的眼神闪烁了下,微微有些犹豫,灌下一口啤酒后,对着眼前这个喜欢听故事的女孩儿笑道:“他回到了中国,走过了很多城市后,遇见了一个至关紧要的老人,改变了他的命运,让他从满心仇恨中解脱过来,教了他一些传说中的功夫,最后,他在这个沿海城市停了下来,因为他喜欢上了这里的宁静,后来玩了一款游戏,但不怎么会玩,所以玩了半年后,仍然级别很低,所以在那个无人的新手村遇见了一个同样笨的菜鸟,两个人……就在这个夜宵摊上喝酒了!”
“咯咯咯……”女孩儿忍不住笑了起来,前俯后仰的,嘴里的酒水都差点喷出来,急急忙忙从小包里拿出纸巾擦拭了一下后,女孩儿捂着肚子笑得直喘气,“大叔,你还将自己当成故事里的主人公了?king?佣兵中的王者?这叫YY!”
在女孩儿放肆的嘲笑中,金易仰头喝下金黄色的酒液,半公升装的杯中倾泻一道酒泉,缓缓注入口中,他喝酒的姿势很奇怪,看似温和,却带着狂野,眉头也不皱的喝下一瓶,竟让女孩儿的眼中多了一丝莫名味道,但仍未放弃继续打击他的心思,从小包里掏出化妆用的小镜子,放到他眼前,咯咯笑道:“伟大的king大叔,说大话前先看看你自己长得是一副什么尊容!”
金易打了个酒嗝,半醉的眼中有些朦胧,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满不在乎的笑了笑,是的,自己长相很平常,头发几个月都没理了,比摇滚歌手的头发还要长,更要凌乱,下巴上胡子拉渣的,随便套了件皱皱巴巴的T恤,下身的牛仔裤洗得发白,二十二岁的人竟可以看做三十多岁,难怪眼前这个十六七岁的丫头片子一口一个大叔了。
女孩儿收回了镜子,其实,眼前这个大叔虽然有些落魄,但这份不经意的颓废似乎有些吸引自己,花季少女总是经不住胡思乱想的,古灵精怪的眼中便多了几分特属她这个年龄的清纯媚意,咳嗽了声,端正身子后板着脸道:“还未正式介绍,本小姐姓云,名雀,看在你带我杀了几天新手怪物的份上,你可以称呼我的小名,云雀儿!”
第一卷
第二章 … 拉风的凤凰牌
看着云雀儿一本正经的模样,金易不自禁摇了摇头,念叨了句“人小鬼大”,也学女孩儿一样坐得笔直,收回目光淡淡道:“还未正式介绍,本人姓金,名易,看在你陪我杀了几天新手怪物的份上,你可以叫我金大叔!”
“金大叔!”云雀甜甜了叫了声,忍不住扑哧一笑,仰着脸道:“大叔学我呢!”,伸出水葱似的手指儿在俏脸上刮了刮,没口嚷道:“羞,羞,羞!”
“小丫头儿!”金易忍不住在她的脑袋上敲了下子,抓住了最后一瓶酒,有些苍白的手在夜色中有些刺眼,拇指随手搭在瓶脖子上,轻轻一别,“波”的一声轻响,瓶脖子被他随手扭断,冒出了白色酒沫,云雀一声欢呼,赞道:“大叔,你可真厉害,我认识的人里没一个能这样的!”边说着,边递过了酒杯。
金易理也不理她,径直倒入自己的杯中,对着面前嘟起嘴表示不满的女孩儿道:“未成年人喝两瓶酒已经是极限了,吃点饭吧!”
“我减肥,不吃饭!”女孩儿气道:“我是出来放松的,怎么管得比我妈还严?”
“许哥,两份炒粉!”金易对着摊主喊了一嗓子,没有回答云雀的话,自顾自的喝酒。
炒粉来了,酒刚好喝完,金易看着对面气鼓鼓的女孩儿笑了笑,道:“云雀儿,快些吃完,我送你回家,快12点了,回去晚了,你爸妈会担心的!”
“我爸?我都没爸的!好像是一次强暴后的失败产物,我妈忙着工作不理我,就算我死了也没人担心的!”女孩儿用手肘支着桌面,垂着眼帘,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炒粉。
“你至少还有妈,我连父母都没有!”金易顿了一顿,道:“你妈自有她的难处,你也得体谅下!”,说完,推开了面前吃得干干净净的盘子,与他喝酒的优雅相比,吃饭简直是饿死鬼投胎,不过半分钟,堆成小山似的的炒粉全部到了他的肚子里。
“嗯!”云雀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喜欢听他的话,轻轻点了下头后,看见了金易的盘子,惊得跳了起来,道:“大叔,你几天没吃饭了?”
“一天三顿,照常吃饭!”金易喝了口水,看着眼前的小妮子仍拿眼睛盯着自己,知道她还不相信,便笑道:“大叔可是穷人,码头上扛包的,干的是力气活,所以吃的多!”。
“我的天,小心过劳死!”云雀拍了拍自己发育良好的胸部,对着摊主喊道:“老板,再来五份炒粉,大份的!”
几分钟后,五份炒粉全部不见,金易接过云雀递来的纸巾擦了下嘴,女孩儿的下巴都惊得快掉下来,好一会才道:“大叔,你是饿死鬼变的?”
“我就是饿死鬼,小心晚上来找你!”金易难得的开了下玩笑。
可惜女孩儿并不惧怕这一套,相反,眨着水灵水灵的眼睛,凑到金易面前,轻轻道:“那我留扇窗户不关,等你爬墙来找我,大叔,你说算不算偷情?”
“你个小妮子!”金易好笑的拧了拧眼前的小脸蛋,女孩儿的皮肤像牛奶一样白嫩,水灵灵的好像可以拧出水来,一捏之下,倒让自己有些尴尬的收回了手。
“大叔吃我豆腐哦!”云雀咯咯的笑了起来,坐回原味继续吃东西。
等云雀儿吃完,就打算找个认识的的士司机送她回家,女孩儿娇娇嫩嫩的,这世道又比较乱,找个不认识的还不放心。
“大叔,你送我回去好不好!”云雀并不想坐车,用靴子踢了踢夏利出租车的车门,哼哼道:“这样的破车坐着太没品了!”
“小丫头片子,你说啥呢!”司机小赵可不乐意了,拍着车窗硬着脖子嚷道:“今夏刚买的新车,花了几万大元,竟说我的是破车,你拿辆好的来给大爷瞧瞧?”
“你这人!”云雀也上火了,冷言冷语道:“满大街都是开奔驰,宝马的,你个夏利车在蹦跶什么,小姐我最少也得开个法拉利玩玩!”
“你……”小赵从车窗里伸出头来正打算和他理论,被金易一把按了回去。
“行了,都别闹了!”金易看着小赵道:“你比她还长两岁,别跟个小孩子一般见识,她不坐就不坐吧,别耽误时间了,快去拉几趟生意!”
小赵对眼前这个颓废男人倒有几分打心底的敬意,连忙应了,一踩油门一溜烟的跑了,云雀满肚子火没地方撒,便抱怨金易道:“死大叔,人家欺负我,也不帮帮!”
“人家好歹也有辆四轮的,劳动致富,别这么损人家,记得要淑女!”金易笑着拍拍女孩儿的脑袋,走向自己靠着路灯柱旁边的自行车,拍拍后座,嘿嘿笑道:“云雀儿,四轮儿的你不坐,大叔请你坐自行车!”
“耶!”女孩儿一跳老高,蹦上后座,对他做个鬼脸,哈哈笑道:“打它的注意很久了,我可从来没坐过自行车,今天得好好体验下!”
“哎,哎,别乱扭!”金易按住小妮子的肩,苦笑道:“这玩意除了铃儿不响,其他都响,还得指望它代步呢,别给我扭坏了!”
“行,我不闹了!”云雀儿吐了吐舌头,安安静静的呆在后座。
“后座比较硬,硌得疼不?”金易蹬着脚踏板在街上不快不慢的走着,问后边难得安静一会的女孩儿。
“还好!”云雀儿哼起歌儿来,两只小手慢慢的松开,悄悄捏住金易的衣角,见他不反对,便索性环抱着他的腰,与金易苍白的面孔不同,宽大T恤下边的身体可以用虎背熊腰来形容,雄性的阳刚气息扑面而来,她的掌心轻轻贴着金易的腹肌,棱角分明的触感让她兴奋之余又觉得很有安全感,这确实是个适合叛逆的年纪,崇拜英雄,而且,颓废和沧桑并存的男人是最适合勾引涉世不深的女孩儿的。
金易脚一顿,从坡上溜下,对后边女孩儿的小动作也是无可奈何,不过在行进间,后边碰触到柔软而富有弹性的蓓蕾让他身形一僵,现在的女孩儿发育得可真好,灌了许多啤酒的自己有些口干舌燥起来,多久没碰女人了,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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